我说完,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我怎么这么聪明,这隐藏含义都能猜到!我不禁沾沾自喜。
“不是。”陈丹脸上的无语更甚。他也放弃和我委婉了,省略那些你来我往,弯弯绕绕,直接问我,“我担心你马上就要死了,却什么也不说。”
……MD,怎么和我猜的完全相反!我无能狂怒。
我怒了一下,又哭笑不得,“你怎么比我还怕我死?”
陈丹反问我,“你不怕死吗?”
我搓搓下巴,认真思量,“我对死还真没有这种恐惧的感情,”我摇着头回答,看陈丹不大相信,我随口开玩笑,“我连爱都不怕,怎么会怕死。”
这句玩笑却让陈丹若有所思。
他来来回回打量我,眼神跟箭矢似的,嗖嗖嗖穿过我的身体,“你好像什么不怕,姜冻冬,”陈丹问,“你怕过什么?”
“你在说什么屁话,”我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我在他心里为什么会是这种无畏无惧的狠人形象,“我现在就挺怕吃了这顿,回去拉肚子拉得屁股痛。”
陈丹没有表情地望着我,“为什么这么想?”
“我总感觉这家店是吃冷食的,就是那种刺身、生腌啥的。”我来回打量着包间,越发确定自己的判断,“这么高档,肯定是整这些东西。”
陈丹挑了挑眉,“倒也没错,”在我捂住肚子时,他又扬起下巴告诉我,“但我让经理去喊厨师炒家常菜了。”
我喜出望外,“诶!我还没吃过做冷食的厨师炒江湖菜呢!”
“我也没有。”
得知了是吃家常菜,我为我脆弱的肠胃喜笑颜开。
我乐呵地笑,陈丹也跟着笑。他还是笑起来好看,酒窝若隐若现,眉眼都柔和了下去。本来就爱穿一身黑了,还老冷着张脸,也难怪沈芸云那样的小孩怕他了。
想到刚刚沈芸云问我怕不怕的话题,我支棱着脑袋,想到了别的,“你以前问过我类似的问题,你问的是我认为的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陈丹收敛起笑意,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我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我觉得我做的所有事都和勇敢没关系,回首过往,我做的很多事——包括带上贞操锁走上前线,包括去找达达妮老师发表那些见解,包括放跑人鱼,包括我立下的所有功勋,和犯下的所有过错,包括一切荣誉与罪孽,都更像是我必须那么干。于此,我干了。没有过多纠结,也没想太多。只是阴差阳错被推着做了这些事,仅此而已。
“和芸云聊天时,我突然发现,我的人生里有一件始终需要勇气去支撑的事儿。”
我说着,笑了起来,我竟然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释怀,“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是直到现在,我依旧相信人类终有一天可以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第102章 杀死黑狗(一)
去年秋天起,我就嗜睡,每天都睡不醒,脑袋懵懵的。
最近,我发现,我的记忆力也不大好了。刚刚拿着水壶要浇花,走到半路想起锅里还煮着蛋,急急忙忙去关了火,我端着水壶,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我要去做什么?
万幸我本来就不是什么聪明人,对于记忆力的退化,除了回过神来想起自己拿着锅铲找锅铲很好笑以外,我也没感到怅然。
睡久了,我的腰啊、臀啊、背啊都发痛,我本来没放在心上。结果昨晚起夜,不慎跌倒,搁以前只是拍拍屁股起来的事儿,现在,我却浑身都痛,散架了似的,坐在地上缓了半天才慢慢爬起。去医院检查,说是骨质疏松了。
修复手术后,我的左臂至今都提不了重物,以往到下雨天,我左半边身体发麻发酸。如今这股酸麻扩散到了全身,包括关节,我以为是修复身体的材料与我出现了排异反应,急急忙忙又去了一趟医院。一个月跑了两次医院,还是前所未有的事。
“B-等级,这个年龄有风湿很正常。”医生安慰我说,“您别太担心,注意保暖就好。”
我点头连连说好的、好的。
正常是正常,我拿着体检单,看着上面列出的一大串老年病,还是觉得很奇妙。
冥冥之中,我有一种感觉——我感觉嗜睡也好,健忘也罢,骨质疏松也好,风湿酸痛也罢,这些病症都是我的身体觉察到我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中,于是将过去我无意间积累的劳累、对身体超负荷的压榨,依次向我报复了回来。
说报复不准确,应该说是延后反应。
做社工的最后几年,每次外派到那些恶劣的边缘星球,我都默默祈祷身体别出状况。而我还真就一次病都没生。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年,我和几个年轻人一起到一颗终年酷暑、蚊虫肆虐的星球调研,他们纷纷生病,上吐下泻,就我啥事儿都没有。
看来,还真是我的身体回应了我的祈祷。它将那些负面的状态压下,等到了合适的时候,再将此返还给我。这么多年来,我的身体从未拖累过我,它健康又轻盈,满足了我的所有需求。
我记得千万年前,在人还将虫视为神的时代,人都爱拜佛拜神,以为神佛能满足他们的心愿。却不知道,如果有能满足人类心愿的存在,那一定是人类自己。身体是肉身宝殿,灵魂是真理指针,只要绝对虔诚、绝对真实地对待自我,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佛。
走出医院,我琢磨着身体的事儿,心里全然没有对它正在老化的惶恐或紧张。相反,我对此心存感激。或者说,我无时不刻都对我的生命充满感激。我热爱着我的生命,热爱着自己。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烧饼店,面团在炉里烤焦后的小麦香气扑鼻而来。我嘴馋,买了三张张甜饼,我啃一张半,半张喂给堤坝上遇见的麻雀,还有一张带回去给小缘。
今天是奚子缘春假的最后一天。明天开始,他又要过上昼夜颠倒、不分黑白的职业生活了。每年夏天都是案发高峰期,他们刑侦科连轴转是常态。
为此,我和他准备大吃一顿,作为假期的断头饭。
我把外套挂在玄关处,奚子缘听见动静,从厨房探出头,他手上举着漏勺,腰上系着围裙,看见我,他蓝色的眼睛亮了亮。
“哥!”奚子缘咚咚咚地跑向我,海藻似蓬松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摆的,我瞅着他头顶那根翘起的卷发,有点儿想笑。他紧张地上下打量我,“你的身体怎么样?还好吗?”
我摆摆手,“不要紧,都是些小毛病了。”
我看他还是很担心的样子,给他看了看我的病历本,“什么骨质疏松、风湿之类的,就是些常见的老年病。”
奚子缘没被我宽慰到,更惴惴不安了,“可是哥去年身体没有一点儿问题啊,什么征兆都没有……”
“老了嘛。很正常。”
中午,奚子缘特地加上了道骨头汤,说是补钙,他还煲了番茄土豆牛腩,炒了一盘油麦菜,一桌饭菜可健康了。我点的全家桶和披萨放在中间,总感觉格格不入。
奚子缘看了看满满当当的炸鸡,又看了看我,欲言又止,我扭过头,假装没瞧见他对我吃垃圾食品满脸的纠结之色。管他的,我昨晚全身风湿,可难受了。我今天就要释放心中的野兽,狂炫五对香辣鸡翅,再来俩奥尔良烤翅!
“以后要半个月才能有两天假期了。”奚子缘沮丧地垂着脑袋。
我同情地看向这个可怜的社畜,安慰他,“半个月很快的,一眨眼就到了!”
奚子缘不停搅碗里的饭,他小心地看我一眼,又飞快地转移视线,“我还是每天回来住吧,”他小声说,“虽然晚上见不到哥,但是早上还能和哥打招呼。”
“不行。”我想也没想,一口否定了他的打算,奚子缘工作的警视厅距离这个偏远的老社区有俩小时的车程,他要是回来住,就意味着他每天最早凌晨2点才能到家,第二天6点又得赶飞船,“你想啥呢,我六点可起不来床,你这个时间点绝对见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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