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霍琮应了一声,顿了几秒,似是不经意地问道,“那要是成年了呢?”
“成年了?”郦黎呆呆地重复了一遍,还真纠结起来,“这个,看情况吧,要是真符合心意,其实也不是不行……”
听到他这么说,霍琮的眼眸中闪过一道暗色。
他抬头,问了郦黎一个问题:“你可知道,为什么先帝去世后,朝中会乱成这样?”
郦黎老实摇头。
“除了先帝无子外,最大的原因,就是景朝外戚势力强大。先帝的几位妃嫔母族,都想在争夺皇权中分一杯羹,以致于最后,竟然让严弥这种在京中根基不稳的权臣钻了空子。”
霍琮走到他面前,眉眼冷涩,高大的身躯将一室通明灯火都挡在了身后。
淡淡的腥铁气息从他身上传来,不知究竟是盔甲还是鲜血的气味,若仔细辨别的话,还混杂着一丝淡淡的皮革和雄性荷尔蒙的味道。
这凌冽的气味让人情不自禁地寒毛直竖,如摧枯拉朽一般,瞬间占据了郦黎的鼻腔,和霍琮本人沉静的性格完全不一样,霸道得让人下意识就想逃离。
“你,你有话好好说,靠这么近做什么?”
郦黎有些不自在地偏头问道。
他用手扇了扇风,奇怪,怎么突然觉得有点儿热?这才刚开春吧,自己穿的还是亵衣……
霍琮的视线在郦黎微敞的领口内一扫而过,眸色又更加晦暗了几分。
他沉声问道:“你谈过恋爱吗?知道该怎么和女孩子相处吗?”
郦黎瞬间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但他挣扎着爬起来,不肯服输:“这种事情,总得有第一次吧?我虽然没谈过,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霍琮:“那万一你想吃猪肉,却被猪拱了呢?”
郦黎愣了一秒,表情纠结:“不至于吧……不是说古代女子性格都比较柔顺吗?”
霍琮:“柔顺?你在说吕雉柔顺,还是武则天?”
郦黎:“…………”
不是哥们,你这么一说,他都快恐婚了好吗!
代入一些心狠手辣的大女主形象,郦黎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虽然他陪表妹看宫斗剧的时候也挺乐呵,碰上女主干脆利落搞死皇帝自己上位的剧情,还会拍着大腿激动叫好……
但前提是,她们斗的对象不是自己啊!
“那、那还是算了吧,”他干笑起来,“我知道了,会尽量洁身自好的。”
但郦黎心里还是有点点不甘心。
他都已经单身过了一辈子,这辈子要是再孤零零一个人,未免有些太悲惨了吧?
算了,大不了等他有喜欢的人,让哥们帮他把把关就是了。
霍琮一看郦黎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
但他也不急于一时,于是又问道:“你想出去转转吗?我的马在外面,可以带你骑两圈。”
郦黎立马不淡定了:“真的?走走走,咱们快去!”
他拽着霍琮就要往外面走,却被霍琮反手捉住了手腕,对着烛光仔细观察了一番手上的伤口。
“真的好了,”郦黎无奈道,“你没看我刚才做手术的时候,手有多稳吗?”
霍琮“嗯”了一声,捏了捏他细瘦的腕骨,似乎终于满意了。
郦黎等不及要跟着他去骑马了,连亵衣都没换,拽上件狐裘披风,急匆匆就离开了书房。
临走前还特意叮嘱安竹不许跟太近,在远处继续替他们把风就行。
他本是担心自己和霍琮聊到上辈子的事情,会被心细的安竹发现端倪,但直到和霍琮肩并着肩,行走在月夜下的寂静廊道时,郦黎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等下,哥们你怎么还捏上瘾了呢?
第27章
但当郦黎看过去时,发现霍琮的表情非常平淡,似乎完全没察觉到自己的举动有哪里不妥。
郦黎纠结了几秒,也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因为他可以拍着胸脯保证,他哥们是绝对不可能对他有什么想法的!
他俩连一张床都睡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上学时天天挑灯夜战抵足而眠,关系纯洁得不能再纯洁!拉个手算什么?
这么一想,他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半路上,郦黎还好奇地用大拇指蹭了蹭霍琮掌心的薄茧,抬眼问表情突然微妙起来的霍琮,“这是怎么来的?”
霍琮的步伐突然一顿。
迷蒙混沌的夜色下,他的声音比平时听上去更加低沉:
“……练剑。”
“你都是将军了,以后别跟人正面厮杀,”郦黎毫无意识地继续摸着,真好啊,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厚实手掌,“我做了把弩箭,明天应该就能调试好,你以后就用那个,百步穿杨,保管拉风。”
霍琮觉得自己仿佛握住了一团温热柔软的火,沿着掌心的纹路,一直烫到了心尖。
郦黎说了什么他完全没注意到,只闷头往前走,恨不得这条廊道一直延伸下去,永远不要有尽头才好。
上一世短暂的二十余年人生中,他选择把所有情愫都压在心底,直到死亡彻底将他吞噬;
这辈子,战争的阴影依旧如影随形,但霍琮却不想再忍耐了。
他想要身边这个人。
这个孩子,是他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从儿童,到少年,再到意气风发的青年,他的人生中,处处都是他留下的烙印。
即使死亡,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霍琮默默握紧了郦黎的手。
郦黎的小嘴儿还在叭叭不停说着,忽然听到好哥们在喊他的小名。
“怎么了?”郦黎还挺喜欢Lily这个名字的,很自然地笑问道,“还有多久啊,你那马不会也得找停车位吧?”
“到了。”
霍琮停下脚步,示意他抬头看。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一匹神俊无比的黑色骏马沐浴在月光下,它被拴在廊柱旁边,似乎是不太喜欢这个连根草都找不到的荒凉地方,有些不耐烦地喷了喷鼻息。
它一身光滑毛发泛着犹如丝绸般的油亮光泽,粗壮的骨骼上覆着一层雄劲肌肉,四肢修长,充满了爆发力和矫健的美感。
“这才是真正的宝马啊!”
郦黎双眼放光,刚要上前去摸,又顾虑着停下了,“它脾气怎么样?不会踢我吧?”
“不太好。”霍琮实话实说。
“它叫夜来,”他松开郦黎的手,走到马儿跟前,安抚地摸了摸它的脑袋,“是我从一个大宛商人那儿得来的。他也是被圣散子救活的病人之一,为了报答,就把这匹马转赠给了我。”
夜来对主人把它独自丢在这里有些不满,但还是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掌心。
至于旁边另一位对它身子蠢蠢欲动的两脚兽,则完全被它忽略了。
郦黎挑眉:“那这么说来,这匹马到你手里,也有我的一份功劳了?”
“自然。”
郦黎的眼神更加热切了,这说明他和这匹马有缘分啊!
好想骑!
他恋恋不舍地盯着夜来的眼睛,试探性地伸出手,又被夜来冷冰冰的目光吓得立马缩回去了。
“夜来兄,别这么凶嘛,”他好声好气地跟夜来商量,“你看,你的名字跟我很像,咱俩一看就有缘……”
霍琮微微勾起唇:“哪里像了?”
“它叫夜来,我叫天明,不正好是一对吗?”
郦黎理直气壮地说道。
霍琮注视着他在皎洁月光下朦胧的侧脸轮廓,眉宇间泛起一丝淡淡的温情。他嗯了一声,五指紧握着郦黎的手,另一只手牵着夜来,缓慢地按在了马儿的脑袋上。
夜来焦躁地跺了跺蹄子,郦黎生怕它一歪头咬自己一口,胳膊一下子就不敢动了,紧张得后背直冒汗。
乍一看,竟像是他与霍琮十指相扣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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