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识了四年。四年间,赤须子从未引起过山火。他每天都会在溪水里浸泡自己,好让高温的身体尽量恢复寻常温度。水分大量蒸发,他所在的山洞周围总是弥漫着大雾,大雾让人们更少涉足此处,他因此而更加安全。
但这些只能延缓他的衰弱,不能阻止他的死亡。
童醉离开家乡去上大学的那一年,正是赤须子加速死亡的时期。童醉把自己的压岁钱全都给了他,但在一次意外的小火中,山洞里储存的食物、衣服和钱全都烧光了。赤须子偷了村里人的衣服,但他无法获取更好的食物,只能靠捕食鱼虾、采摘野果为生。偶尔也进村里偷几只鸡,但村人的防范渐渐严密,他害怕暴露自己。
他迅速地消瘦了,火每时每刻都炙烤他的身体。他无法呆在闷热的洞穴里,开始更久地泡在冬季冰冷的河水中。
河水并不封冻,但从某天开始,水流渐渐减少,最后干涸。
为了开发山区,河水被人为改道了。河水不再流经他的身体,那天,赤须子第一次在这个宁静的、他喜爱的山谷中引发了一场无法挽回的火灾。
火灾让赤须子暴露在人们面前。人们没见过他这样的特殊人类,惊恐而愤怒。他们迅速联系了当地的危机办,危机办又迅速上报到更高级别的特管委。
但比他们更早出现的,是一队特殊的人。
得知家乡山火烧足一周才扑灭,童醉连课都不上了,立刻买票回家。他甚至来不及回家放下行李,从长途客车上下来之后,背着书包就往山里跑。山中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在扑灭余火,他躲过人们的视线,绕了好大一个弯,才找到蜷缩在山洞深处的赤须子。
“我们没有走很远,他们出现了。”童醉说,“5个人,还有一辆很大的房车。为首的是一个女人,她说她是二六七医院的医生,她说她可以救赤须子,让我们相信她。”
向云来:“是她给你们做的手术?”
童醉:“对,在那辆房车上。”
向云来:“然后呢?”
童醉:“手术结束之后,我就出现在011区了。赤须子的一部分已经在……”他低头看自己的胸口。
向云来:“那个女医生有问题。”
童醉:“我原本也以为她是医生,但后来我发现,她绝对不是。吸血鬼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不可能在二六七医院担任医生。”
他在斗兽场里生活了三年,期间遇到过血族。他因此察觉了那个女医生的种族。
“高高瘦瘦,头发很短,态度非常冷漠,但医术很好。”童醉说,“有个血族想吸我的血,我答应了,他告诉我很多关于这个人的事情。这个所谓的医生,跟地底人关系很密切,因为她最擅长的,就是帮地底人修复他们残缺的尸体……”
向云来说出了那个名字:“孙惠然。”
他话音刚落,一股热浪忽然在身边爆发。
流溢火焰的并不是童醉,而是童醉身边的赤须子。一瞬间,他整个人变得火红,头发被气流鼓动而起,发出长而尖利的嚎叫。童醉消失了,猞猁也消失了,只有赤须子的身躯越来越大、越来越膨胀,仿佛愤怒的火焰就要从他身体内部爆发。向云来拔腿狂奔。然而天地都飞速变红,黑烟滚滚。脚下越来越烫,岩浆在黑土地里滚动,冲破地层喷射而出。
他手腕忽然狠狠一痛,随即神智恢复,踉跄着坐倒在地。手腕上一个黑色手印,眼前的童醉正把手缩回去,不断往身体上浇冰水。
“原来你海啸的源头是这样的。”向云来揉捏自己的手腕。被烫伤的地方很敏感,象鼩趴在他手背上,眼泪汪汪,一口口地往黑印上吹气。
“你认识孙惠然?”童醉问。
“上次见面时,我和她都想弄死对方。”向云来面无表情地说,“我今年生日打算许‘孙惠然恶有恶报’这样的愿望。”
走廊的另一边,人们越来越稠密,胡令溪和隋郁靠墙而立,仍在交流。对于隋郁终于能够正眼看自己,胡令溪感到十分愉快。但他并不知道,他那张文质彬彬的脸,落在隋郁眼里,是一团青灰色面团般的混沌,嘴巴眼睛全都歪斜。隋郁是凭着对向云来朋友的尊重,以及对胡令溪本人的尊重,才偶尔鼓足勇气瞅他一眼。
有人与胡令溪擦肩而过,低声道歉:“不好意思。”
甜蜜而轻快的声音,但瞬间令隋郁皱起眉头。
他看着眼前忽然站定的两个人。同样的混沌面庞,但这不妨碍他辨识:他是根据发型、声音、气味和姿态来记忆他人的。此时他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被香水气味近乎完美掩盖的血腥气。
胡令溪看看隋郁,又看看身边的两个陌生人,笑着问:“隋郁,你的朋友?”
“这位是孙惠然,血族。”隋郁介绍道,“这位是她的女朋友。”他差点就说出了“草莓挞”。
第33章
孙惠然发现自己的女友邢天意总是抱着一本书不放。
这本名为《如何俘虏美丽血族》的书被邢天意来回看了好几遍, 书里贴了许多作书签用的半透明小便条。
孙惠然翻了几页:“……你看这个做什么?”
邢天意正把自己的头发扎起,饱满地露出圆润脸庞。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孙惠然喜欢抱着她, 年轻女孩的身体像足够成熟的水果,散发诱人甜气,毫无保留也毫无秘密。她嗅邢天意的颈脖, 还有颈脖和肩膀连接的那一块肌肉。起初这里总会留下她的咬痕, 两颗针脚大的伤疤, 挤不出血,但嫩红色。最近邢天意的伤口愈合得越来越快,孙惠然心想这是一种同化吗?可她没有想过要转化邢天意。
即便是喝过无数种血液的孙惠然也不得不承认, 邢天意的血液对她有出乎意料的吸引力。那是超脱了“美味”的醇厚与复杂, 让她不止一次凝视着邢天意的睡脸,猜测她短暂的一生里究竟经历过什么,才酝酿出这样特别的味道。
“你不是已经俘虏我了么?”孙惠然说, “难道你还想俘虏其他血族?”
邢天意靠得很近, 鼻尖和鼻尖厮磨, 嘴唇和嘴唇温存。她的话像唱歌一样轻快:“可我还是觉得不够了解你。”
偶尔装作屈服没什么不好,孙惠然问:“你想知道什么?”
邢天意翻开某一页:“这里说血族喜欢折磨猎物,因为恐惧会让血液变得更加美味。但你没有折磨过我。”
孙惠然:“编的。”
邢天意:“可是写得特别详细。那后面讲的两个故事也是编的?”
孙惠然:“嗯。”
邢天意:“写书的人真坏。”
孙惠然决定不告诉她, 这一套两本的血族攻略是一百多年前的自己写的。
那时候她一头金发,在伦敦的面包街上有一间小小的写作间,从早到晚,面包的香气不断从窗户灌进来。血族的生命太过漫长, 所以总有尝试新生活方式的充足时间, 比如那时候她就尝试以人类的方式度过50年,最后依靠编写英俊血族与英格兰少女的爱情故事挣了不少钱。
《如何俘虏美丽血族》和《如何吸引英俊血族》是闲得无聊的时候, 应女友要求而写的。这两本书让女友挣了许多钱,也最终导致她们分裂。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她用银刀刺穿了女孩的心脏。
一百多年足够她的记忆更替两次,她已经想不起那个女孩的模样,但写书总用女孩为她起的名字:艾达。
封面上隆重写着“再版67次”,但出版社并不是孙惠然印象中的那一家。
“这本书非常有名。”邢天意说,“全世界有二十几种语言的译本,很受欢迎。”
我还没死,按道理说,我应该还能拿版权费。孙惠然一边在心里盘算怎么去找出版社讨债,一边捏着邢天意的脸庞:“你怎么这么清楚?这破书你看了多少遍?”
“艾达,绿眼睛的艾达。”邢天意说,“我很喜欢她的书。”她跪坐在沙发上,眼睛明亮如星,一本本地给孙惠然讲述艾达的作品:小德古拉伯爵系列,安基庄园系列,蔷薇蕾丝系列,绿河系列……无论角色名字还是剧情,甚至连庄园角落一丛被提起过六次的银色蔷薇,她都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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