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认出了邢天意,忙抓住邢天意踩在胸口的那只狼爪:“放了我,我没有杀人。这里遍地都是尸体,我只是物尽其用。”
邢天意想问的却是别的事。她发现他衣着干净整洁,身上的擦伤是刚才被自己弄的,头发更是一丝不苟,甚至不用凑近,都能闻到他身上浓厚的、用来掩盖血腥气味的昂贵香水。
“打扮得这么漂亮,看来刚才的地陷和房屋倒塌都没影响到你。你是地陷之后才进来的。”邢天意稍稍加重脚上力气,血族痛得惨叫,“东区是狼人聚居的地方,也是你们血族最讨厌的区域。你一个普通血族,不会飞,你为什么会选择进入东区?你们不总是绕着东区走吗?”
那男人闭紧了嘴巴。
“你早就知道这里会出现尸体。”邢天意的爪子划破他的颈脖,“你早就知道王都区会发生地陷,会死很多人,东区的狼人顾不上阻拦你,对不对?你就想吸狼人的血,是吧?你看你都兴奋起来了,被我踩,就这么高兴吗?”
那人竟笑起来。
邢天意只感到一阵反胃。
血族的伤口很容易复原,她即便踏碎这个人的脊梁骨和心脏,也无法杀死他。邢天意扭头从自己的挎包里掏出了一把武器。
那血族的笑声停了。
刀刃尖锐地划破他的脸,他怔住了,随后松开紧抓狼爪的手,捂着自己的脸发出一种凄厉可怖的尖啸。
“哈雷尔的骨头,你认得吧?”邢天意用骨刀拍拍他的脸,“削成小刀,还挺称手。”
“我的脸!我的脸!!!”血族在尖啸过后开始放声大哭。
孙惠然说过的那些近似于八卦闲谈的信息,竟然在此时此刻发挥了用处:唯有血族才能伤害血族;长老造成的伤口难以愈合;而长相漂亮的血族最为珍视自己的脸,他们通过各种医疗手段和手术保持自己容貌上的优越与完美。“好看的脸”,这是血族在当今这个纷繁世界最珍惜的东西。
“国内最好的整形师已经被我弄死了。”邢天意手中的骨刀再次高悬,就在血族的鼻尖上,“刚刚那一刀,结疤了也还是帅的,很多人都喜欢在鼻梁上划一刀,增添气概。但下一刀呢?你知道我叫什么,对吧?写个天字,好不好?还是邢字呢?意吧,我的草书写得蛮好……”
她语气轻松,但刀刃已经落在血族额头,划破了皮肤。
“我说!我说!!!”血族哭着喊,“我确实早就知道王都区会发生地陷!是哈雷尔告诉我们的!”
“你们?王都区还有你们的人?”
“来了十几个,趁火打劫……大家都会这样做吧!不要割我的脸……求求你,求求你,狼大王,求求你……”
不等邢天意发问,他主动且无比详尽地说出了其余血族的位置。
“哈雷尔怎么会知道王都区将有地陷?”邢天意再问,“难道血族跟地底人勾结在一起了?你们不是最讨厌地底人这种不好看的特殊人类吗?”
“我怎么知道哈雷尔的事情!黑兵厉害,你去问他啊!”血族的胳膊伸长,指向南方,“哈雷尔现在就在011区!”
第106章
八里街附近, 寻找邵清的隋郁等人如无头苍蝇般乱窜。
银狐、黑孔雀和萨摩耶四处奔走,但没接触到任何与邵清类似的人。无论是隔壁街还是隔壁街的隔壁,他们几乎都跑遍了。
但确实找得不认真, 不时搭把手帮忙救人,搬开坍塌的房梁、楼板各种家具,清理出幸存者逃生的通道。天越来越暗, 随着大火逐渐熄灭, 彻底断电的王都区被黑暗包围。废墟之中的伤者生还可能性越来越小, 他们即便再怎么担心邵清,也无法拒绝求助。
秦小灯和向榕的手、脸都又脏又黑,隋郁用衣袖擦干净向榕的脸, 叮嘱:“你俩靠近我, 不要离我太远,趁火打劫的人很多。”
黑暗的角落里有蠢蠢欲动的身影。
他们刚刚已经看到不少打砸商铺的流浪者,还有人从死人身上剥衣服和鞋子, 甚至掰开口腔看牙齿是否值得敲下来的。“牙齿”在王都区是硬通货, 半丧尸人是假牙的大客户, 为了能够正常吃饭,他们总是愿意掏最多的钱。这场灾难死伤太多,发死人财的大有人在。
但两个女孩都不胆怯, 向榕声音大,秦小灯行动镇定,都不是会被这些事情吓退的人。只是因夜幕降临,秦小灯的黑孔雀即便升空也难以被看到, 向榕提醒:“把你的孔雀收起来吧。”
隋郁也说:“你忘了你是因为什么离开家乡的吗?”
黑孔雀消失了。秦小灯脸上露出疲态, 转身坐在废墟上。萨摩耶也不再跑动,周围的其他活动着的精神体也都流露力竭的虚弱, 活动能力明显下降。唯有银狐,仍在四处奔跑、寻觅,依旧精神百倍。
向榕问隋郁:“你的精神体不会累吗?”
这句话问的实际是:你不累吗?释放精神体是一种无意或有意的行动,但驱使精神体活动,需要耗费大量的精神力。所有人的精神体都累了,银狐却与之前毫无不同。
它甚至跑得更快,冲得更猛了。
“我跟你们接受的课程不一样。”隋郁说,“我生来就是为了成为一种武器。”
向榕:“……好中二。”
他们正走在路上,继续寻找邵清的下落。隋郁笑了一下:“你听不懂,你很幸福。”
话音刚落,他忽然抬手护住了两个女孩。
一种奇怪的啃噬声从拐角的手机专卖店里传出。尖牙刮肉、口腔咀嚼的声音令人反胃,在静夜中异常响亮。向榕和秦小灯同时一顿,银狐已经越过狼藉的路面,钻进了店里。
啃噬声没有停止,甚至在银狐进入店子之后,也没有丝毫的停顿。
“里面不是向导也不是哨兵,看不到精神体”隋郁矮身往前,小心地推开玻璃门。
背对他的是一个正埋头在尸体上大吃特吃的金发青年,铺子里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隋郁瞬间判断出,对方是血族。他起初诧异:血族吃人?随即意识到,眼前的血族吃的并非寻常人,而是一位被掉落的天花板砸得面目全非的狼人。狼耳和布满粗硬毛发的手臂从砖瓦的碎片下露出来。
银狐穿过血族的身体。冰冷的感受让他停顿片刻,缓缓转过头。
就在他转头的瞬间,隋郁看见黑暗的角落中有一抹镜片反光。银狐刚踏入那处黑暗角落,立刻被里头那人用手按住。
是邵清。
血族起身,掏出手帕擦干净自己脸上和手上的血迹。“你是隋司的弟弟。”他说,“我们在54号站台见过面。我是哈雷尔那边的人。”
利落的介绍。双方身份坦白,这是“少管闲事”的暗示。
隋郁自然是认不出他的,目光只是不受控制地落到被血族吃得七零八落的尸体上。血族也不阻拦:“不用太吃惊,常有的事。狼人折磨我们的办法更多,更恶劣。”
隋郁:“血族原来也会吃人?我从没听过这种事。”
那人笑了,露出被血液染红的牙齿:“我和他们不一样。在成为血族之前我就喜欢吃人。以前吃女人吃小孩,十几岁的男人我也吃,味道还行。特殊人类也吃,口感倒是没什么特别的。狼人吃得少,肉质差,我不喜欢。不过变成血族后,吃狼人更像是一种……”
他停口了,察觉唯一的听众对他的特殊癖好不感兴趣。
他仔细地用手帕擦干净手指:“你要责备我吗?还是打算跟特管委报告我的违规行为?我看不到你的精神体,但你的精神体也无法伤害我。跟寿命两百岁的血族战斗,不是好的选择。”他顿了顿,“还是说,你想要里面那个人?”
隋郁结识的血族大都礼貌得体,文质彬彬。他知道血族长老们在挑选弟子上十分严格,并非所有人都能被他们转化为血族,他们总是更青睐出身非凡、气质优雅的猎物。眼前的青年容貌出众,连唇边的血迹也不能减损他的美貌,反倒让美变成一种阴郁、危险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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