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云来吃惊了:“不是危机办和特管委?”
这事情还跟向云来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地陷事件中,向云来召集了全城的哨兵向导,其中自然包括特管委、人才规划局和新希望学院等等重点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少人为向云来的能力震惊,而其中有一个老头,看中了夏春。
“听说那老头以前在联合国的特殊人类部队里工作。胡令溪说他认得那个人,还说那老头的精神体是一条很大、很大、很大的眼镜王蛇。”向榕伸开双臂比划,“总之,是那个老头推荐了夏春,夏春前几天出国了,去那边接受面试呢。”
向云来想起来了,胡令溪的父母遇险的时候,有一个路过的哨兵驱动自己能够倍化的、巨大的眼镜王蛇,帮助了他们。他坐回位置上,一面提醒隋郁别吃不熟的饺子,一面问:“那部队是干什么的?”
向榕:“大概是类似特殊人类维和部队吧,我也不太清楚。有些信息我现在还接触不到,但听天意说,雷迟……就是危机办那个很厉害的狼人,他也劝夏春去试试。夏春的面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一旦确定,她就要离开王都区了。”
隋郁苦等饺子时不断给向云来捞肉,接茬说:“狼人在国内不受待见,但是在外头还是很受欢迎的。狼人被认为是体力、脑力都十分卓越的特殊人类,而且国外很多地方都有崇拜狼人的宗教团体。断代史里要不是有一个哈雷尔,狼人可能也能成为十二宫之一。”
但因为哈雷尔的坚决反对,断代史里狼人虽多,但都不能担任重要职责。
随着对怪物恐惧感、对向云来排斥感的减少,还有跟向榕因为象鼩周边的交流而变得愈发熟悉,隋郁和他们相处的时候,话多得像另一个人。他边吃边问:“但夏春走了,她应该会把首领位置交给邢天意吧?邢天意是她最喜欢最重视的徒弟。”
向云来把自己碗里的肉分了大半给向榕:“但是天意加入黑兵的时间太短了。”
隋郁继续给向云来空了的碗添肉:“和蔡羽比,她没优势。”
向榕又摇头:“你们有所不知,现在天意是王都区的新偶像。”
邢天意在地陷事件中出了很大的力,同时也让不少王都区居民认得了这个从未见过的雪白狼人。不久后,邢天意在自家别墅附近与血族长老哈雷尔一场鏖战,不知怎么就传遍了王都区。据说邢天意化身成狼人之后,不仅踩断了哈雷尔的脊椎,还扯掉了哈雷尔的一侧骨翅。
“月光像银色的薄雾,笼罩在邢天意的身上。她的毛发比冰雪还要纯粹,爪子锋利闪光。而哈雷尔被她踩在泥地里,试图挣扎,但狼人的力量比虚弱的血族强大得多,他根本无法挣脱。邢天意俯视着哈雷尔,低头冷笑,抓住他的翅膀……”
隋郁:“……怎么突然开始念小说了?”
向榕收起手机,嘿嘿一笑:“这是别人写的,我今天刚看,有好多好多同人……你晓得什么是同人文吗?不懂?那算了。总之天意现在简直就是王都区的英雄,绝对的狼人偶像。哥,你经常在我们临时基地里出入,你也感受到了吧?”
向云来点头:“天意很受欢迎。”
向云来确实察觉到,无论是黑兵还是仍住在王都区的居民,面对邢天意时,几乎都表现出罕有的亲切和钦佩。不说跟被人嫌弃的向云来比,就算跟夏春比,那也是黑兵首领从未得到过的、不分群体和种族的喜爱。
或许是因为,血族零星地进入国内后,王都区就成了他们最喜欢的狩猎场。而哈雷尔更是光明正大在这儿组织血族狩猎,不管进入狩猎场的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死亡和被凌辱,这两者带来的恐惧确实曾如阴云一般笼罩在王都区上空。
邢天意以绝对强悍的战斗力数次与血族正面交锋,虽然受伤,但也让孙惠然、哈雷尔之流吃了大亏。这足以奠定她在王都区居民心中的地位。
隋郁忽然问:“邢天意真的扯断了哈雷尔的骨翅?”
向榕:“我问过她,她说是的。”
隋郁的目光忽然变得沉重。
“但我那天看到的哈雷尔很正常。无论是飞行姿态还是夺走汤乐人的力量,都跟平时没有差别。”隋郁说,“他的脸上身上,也都没有伤口。”
向云来:“血族的恢复能力很强。”
隋郁:“但骨翅不一样。骨翅是极少数血族长老才能拥有的东西。折断一两根骨头还好说,整片翅膀被扯下来,不可能轻易恢复。哈雷尔经常到我家跟断代史的人聚会,我听他们说过,骨翅是哈雷尔的另一条命。”
向榕好奇:“那为什么他恢复这么快?是通过吸血来增进痊愈能力吗?”
向云来和隋郁交换了眼神。两个人都想起了失踪的弗朗西斯科。
弗朗西斯科是被哈雷尔转化的“孩子”。他跟哈雷尔不是一条心,哈雷尔也清楚这一点。失踪的金毛,背叛了“父亲”的金毛。向云来心中产生了一种恐怖的猜想:“吸食同类的血,或者说,吸食自己‘孩子’的血,会让血族恢复得更快吗?”
隋郁无法回答,但他立刻起身:“我问一问海森和我大哥。”
他走到阳台去打电话时,门铃响了。许久不见的秦小灯登门拜访。
秦小灯和邵清被解救之后,转移到危机办信任的其他医院救治,药物的影响很快褪去,两人没多久就出院了。秦小灯仍想回王都区,但她租的那栋房子受到地陷影响,已经变成危房。她便搬到了已经独居的邵清家里。
看到秦小灯,向云来总觉得这段时间经历的一切事情都还未发生。百事可靠仍开着,向榕也安安稳稳地念书,眼前的长发女孩是他即将要接下的客户,他要为她找一只耳朵。
秦小灯现在已经不想要耳朵了。她以前只知道有人能为她装耳朵,却不知那只耳朵实则是活生生从别人身体上割下来的,更不晓得暗处存在一个庞大的人口和器官买卖市场,而她自己也曾经是这个市场里的一个商品。她仍用长发遮盖自己缺失的左耳,但已经会在犹豫之后鼓足勇气,掀开头发,让向榕看自己的伤口了。
向榕挽着她手同她坐在一起,她对向榕比划半天。向榕“咦”地坐直:“我?”
向云来看不懂:“小灯说了什么?”
“她跟邵清打算结婚。”向榕看着秦小灯的脸,好让秦小灯能“看懂”她正在说的话,“他俩准备回云南一趟,见见彼此的父母。她说我正好放暑假,邀请我一起去云南玩儿。”
第151章
许久之前邵清被拉去参加婚纱展的时候, 他就有了跟秦小灯求婚的心思。但秦小灯那时候对此无动于衷,他拐弯抹角试探很多次,察觉到没有希望, 就不再开口。
秦小灯的心思比寻常人更敏感,因为听不到,她特别善于观察别人的举止和表情。邵清又是藏不住心事的人, 他有什么动作, 秦小灯心里跟明镜一样。因此秦小灯的“迟钝”, 实则就是“拒绝”。
她很喜欢邵清,但谈恋爱和走进婚姻,仿佛天堑两侧, 她不敢随意跨越。
地陷事件, 还有他俩被隋司掳走那件事儿,两人算是共度了患难。在医院里,邵清比秦小灯先清醒, 他握着秦小灯的手, 一字字地说: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直到秦小灯哭着点头, 他才停下。
秦小灯说,她是被邵清吵醒的。在场的医生护士看懂了她的唇语,但全都没理解, 面面相觑,脸色尴尬——因为她没有听力呀,她是什么都听不到的。唯有邵清高高兴兴地说:我就知道你能听见。
“小灯说,他俩其实已经领证了。”向榕解释, “邵清不会回家乡, 他已经找到了这儿的工作,在一个专为特殊人类障碍者的辅具公司。这次回家是跟双方父母说一声, 等于展示一个阶段性结论,并不是要获得他们同意。”她说话时一直看着秦小灯,此时才转头面对向云来,“反正爸妈同不同意无所谓,他俩肯定是要在一块儿的。第一次相亲就认识了,分开这么多年还能重逢,重逢时居然还认得彼此,这不是缘分,什么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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