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来遛阿百,但是它好像跑丢了。”程斯蔚出了好多汗,风也全部消失了,外套黏在皮肤上。
沈峭终于偏过头,往右边的灌木丛看了一眼,这给了程斯蔚空隙,明亮的光线落在沈峭的侧脸,利落漂亮的线条一直从眉骨持续到喉结,哪怕颧骨上有一片乌青,也并不影响这张脸。
“没事。”沈峭说完,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叠在一起,形成一个圈,放在嘴边,接着在空旷的草坪上响起一阵哨音,声音很亮,尾音微微上扬,像某种动物的叫声。
五秒之后,安静地灌木丛发出细碎的响声,黑色杜宾犬从里面跳出来,然后一阵狂奔跑到他身边,动作太快,到沈峭身边也差点儿没刹住。阿百疯狂地用脑袋蹭沈峭的手臂,沈峭抬手安抚了它两下,嘴角微微上扬。
“事情处理完了?”程斯蔚主动开口。
不出所料,回答他的又是一个简单的嗯,程斯蔚想要爬起来,但腿还是像灌了铅一样沉。
算了——
“怎么处理的?”不等沈峭回答,程斯蔚抢在他前面说:“我要听细节。”
一阵沉默过后,程斯蔚听见头顶响起又轻又低的男声:“打了四个人,把那盆饭塞进领头人的嘴里了。”
“……全部?”
“嗯。”
程斯蔚怔了几秒:“……不会把人弄死吧?”
“不会。”这次沈峭回答的很快,因为程斯蔚说要听细节,于是沈峭停了一下,接着补充道:“我捶了他的肚子,让他把饭吐出来了,所以不会死。”
躺不住了,程斯蔚翻身从草坪上坐起来,身上沾着草屑,但他没空管。因为等到坐起来,程斯蔚才看清沈峭的脸,除了颧骨上的淤青,他的右眼眼角高高的肿着,一道很淡的红色一直从人中延伸到嘴角。
这么一看,第一次在狗场见到的沈峭,已经是最完整干净的了。
“狗你准备怎么处理。”
这话问的没头没脑,沈峭平静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了一丝疑惑,程斯蔚的心情变好了一些,他笑了笑,说:“我知道个地方,可以给狗办葬礼。”
一个有些长的停顿之后,沈峭沉声说:“不用——”
“那你准备怎么弄?在狗场随便抛个坑埋十几只狗?你还嫌那个地儿不够臭……”程斯蔚噤了声,他知道这话不合适,但也不想再解释,只是偏过头,语速很快地说:“又不用你掏钱,我找人找地方,你不用管。”
没人说话,因为他坐了起来,没了沈峭的遮挡,灼热再一次落在他的脸上,脸颊已经开始发烫,估计明天就要起疹子了。
“谢谢。”
程斯蔚转过头,对上沈峭的眼,这一次,两个人谁也没躲。沈峭掸了掸帽子上的土,然后把帽子递给他。
第10章
其实是胡诌的,他压根儿不认识什么给狗办葬礼的人,但是他一时间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要说那个话,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是把其它物种的生命也看得很重吗?程斯蔚踩在柔软的草坪上,微微偏头,偷偷打量跟在他斜后方鼻青脸肿的沈峭。沈峭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不管是说话做事,还是总是挂彩的脸,都是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到了家,程斯蔚什么都没说,回到卧室。
今天晒太阳的时间有点儿太长,程斯蔚冲完澡,在脸和脖子上都涂了药,裹着浴袍倒在床上。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再醒来的时候天还是一片大亮,程斯蔚怔了怔,捡起掉在地毯上的手机看了眼:1:1。
程斯蔚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他躺在床上,挑了一部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纪录片,看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垂眼看了好几次表。中途接了林娅迎的电话,电话那头林娅迎的声音娇娇软软,问他晚上要不要去看舞剧。
“今天不行。”程斯蔚开了免提,“晚上有点儿事。”
“什么事儿啊,比我还重要?”林娅迎埋怨说:“不是说好了我一回来就陪我的吗,昨天饭都没吃完就走了,今天晚上就又有事。”
“别生气啊,是真有急事儿,我妈那人你也知道。”
源城谁不知道程淑然是个什么性格,林娅迎哦了一声:“好吧,那晚上你忙完,记得给我打电话啊。”
“好。”
终于熬到天黑,程斯蔚穿好衣服下了楼,准备开门的时候,刚好碰见从地下室上来的沈峭。经过一天时间,他颧骨上的淤青颜色更深,眼角的肿消了一点,结痂的伤口露出来。伤口距离眼球大概也就一两厘米,也就是说,只要下手的人角度偏一点,沈峭很可能就会瞎掉一只眼。
沈峭看见他,走上台阶,问:“要出门吗?”
“嗯。”程斯蔚站着说,“今天你不用送我,不方便。”
有些场合的确不适合他跟着,沈峭对程斯蔚的目的地一点都不好奇,他平静地说了句好,然后接着往前走,最后彻底消失在客厅。
多他妈称职的保镖啊,一个多余的字都蹦不出来,程斯蔚憋着火推开门,一股气走到小区大门口,伸手拦了辆车。市中心的夜晚繁华,各个酒吧夜店都亮起灯,红红绿绿的LED灯牌重新打亮天空。
到路西法门口,程斯蔚推开门,倚着柜台聊天的两个酒保抬头瞥了一眼,然后迅速笑着迎上来:“今天来的这么早啊?乐队还在调设备,您得等会儿。”
“贺莱还没来?”程斯蔚往二楼走,回头问了一句。
“没有。”酒保笑笑,“他什么时候也没来过这么早啊,这才八点半。”
在二楼包厢入座,程斯蔚点了个果盘,然后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没等太久,对面人接起来。
“不是晚上路西法吗?你人呢。”
“……大哥,现在八点半啊。”
“八点半不是晚上?新闻联播都结束一个小时了你不知道?”程斯蔚心里一阵烦躁,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语气听起来柔和,“你快点儿吧,我在二楼等你。”
在等待贺莱到来的期间,程斯蔚吃完了果盘里的所有西瓜,乐队到齐,酒保专门跑上来问他要不要点歌,程斯蔚往门口看了一眼,说:“随便吧,唱个不那么吵得就行。”于是接下来的三首歌都是节奏缓慢的爵士,酒吧里的光线昏暗,暧昧的紫色光斑落在女主唱的身上,摇晃的腰肢显得更软。
很突兀的,程斯蔚想到那晚上坐在阳光房的沈峭,赤着上身,白色纱布包着耳朵。
“看女人看的这么认真?”带笑的男声打断他不知道要飞到哪儿的思绪,程斯蔚转过头,对上贺莱笑嘻嘻的脸,贺莱一屁股坐在对面的沙发上,顺着刚才程斯蔚的视线往楼下看,嘴里啧了一声:“还是熟女好。”
“差不多得了。”程斯蔚坐直了一些,“说正事。”
贺莱拿了一瓣橙子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嘟囔:“什么正事儿。”
“肖山。”程斯蔚低声说,“是沈峭吗?”
音乐到了结尾,女主唱清了清嗓子,进入下一首歌。贺莱吐掉嘴里的橙子皮,扬了扬眉毛:“就这事儿?电话里说不行,还得专门跑出来说?”
这个问题把程斯蔚问的一愣,他一时间也说不通自己为什么要专门把贺莱叫出来说,他跟贺莱大眼瞪小眼,最后程斯蔚把头扭到一边,硬邦邦地回答:“是,就这事儿。”
贺莱虽然不知道程斯蔚那别扭劲儿是什么意思,但人坐在酒吧,总不能光吃橙子,他叫了酒保把存在店里的酒拿上来,把搁在桌上的两个玻璃杯倒满:“应该是一个人,不过我当时也只是瞟了一眼,看见沈峭就觉得眼熟,后来是觉得这俩名字起的太巧了。”
澄黄色液体漫过冰块,在桌面投出模糊的阴影,贺莱仰头一口闷下去,嘴里发出有些做作地声音。
“你知道我小叔吧?自己独立出去开金融公司的那个?”贺莱一边倒酒一边说,“说是金融公司,但主要盈利的还是靠下面——那几个真正能办事儿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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