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蹙起眉:“……我一直以为我梦到的那个厉鬼应该是录音带里那个女孩,但现在看来……时间对不上。”
柳弈笑了笑,心想他终于想明白了:“没错,二十五年前你才三岁,年纪太小了。”
就算俞远光家再怎么没空管孩子,一个三岁的小朋友也是不可能安安全全地爬到半山上,还溜进废弃的陶器作坊里去的。
“所以,除非还有别的案子我们还没发现,不然你碰到的‘厉鬼’,大概率应该是之后失踪了的程娟娟。”
俞远光面色凝重,“……这么说来,凶手已经杀了三个……不,四个人了……这种杀戮还持续了很多年!”
柳弈颔首。
“至少,林美娟无意间留下的录音带让我们知道,她生前确实遭遇了袭击。”
他顿了顿,“而且,那人应该对林美娟的行动模式很了解,对杏滘中专的调查也很充分。”
戚山雨也在旁边点头。
就他们平日经办的大案要案的经验来看,所谓“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大部分凶徒都会选择夜深人静且偏僻荒凉的地方作案。
可林美娟是在中专的播音室遇袭的。
就算不知道姑娘录到几点钟,但凶手敢选择在这种随时可能有路人甲乙丙丁经过的公众场合下手,说明凶手大概率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经过仔细调研,感觉时机成熟才行动的。
谨慎是真谨慎,大胆也确实是非常的大胆。
“还有,如果林美娟是在遇袭后遇害的,那么凶手要怎么带着一个女孩子穿过校园,再把人丢进后山的鱼塘里的?”
柳弈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这问题把俞远光给问愣了。
没有杀人经验的人通常很难想象,要搬运一具完全没有意识的躯体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然而事实上,就像是消防员有专门的负重训练,要学习如何在火场里背起、抱起、抬起一个失去意识的人一样,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即便是经常上健身房,自问体格不错、力量也练得不差的健壮男性,要背起一具超过一百斤的尸体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就算林美娟只是个未成年且体格在现在看来完全算得上是娇小的女孩儿,好歹也有八十多斤。
而后山的鱼塘离她遇袭的播音室还有好一段距离,且当年教学楼里还没有安装电梯,凶手要将女孩儿从五楼弄下去,再穿过后门,搬运到后山的鱼塘处——这个过程确实是相当耗时费力的。
更何况,那还是一所学校。
就算杏滘高中的校园纪律再如何也说不上严谨,但毕竟当年好歹有几百号学生,不管凶手是用拖的、用背的还是用抱的,他或者她当真就不怕撞到哪个学生,让对方觉得可疑并且记住他的长相吗?
“是啊……”
俞远光听得直皱眉,“凶手也太大胆了……还是说他有绝对的把握,就算让人看到了也不会怀疑?”
“嗯,不止如此。”
柳弈又再度补充了一个疑点:
“法医能分清是溺死还是死后水浸尸。我看过当时的尸检报告了,虽然粗糙了点,但意义最大的几个鉴定项目还是做了的,林美娟确实是溺水身亡的。”
他顿了顿:“那么,假如真的有这么个凶手,如果他是先把人弄到鱼塘附近再丢进塘里溺死,他就得仔细琢磨应该如何把人搬过去。而如果凶手是将林美娟在别处溺死以后再抛尸进鱼塘里,那么就更不得了了……”
俞远光和江晓原异口同声:“怎么个不得了?”
柳弈看了两人一眼,幽幽答道:“说明凶手拥有在当时还是很少见的法医学的相关常识。”
俞编剧和小江同学神色骇然。
如果柳弈的推测是真的,那就不止是第一次了。
在二十八年前的那桩火灾里,凶手没有选择杀人以后再焚尸这种最简单的处理方法,而是不知道用什么手段给了那对苦命的小鸳鸯一个“活活烧死”的结局,就让他们觉得那人十分“懂行”了。
现在再加上“淹死”这一茬儿,假若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那凶手未免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凶手已经在一个小小的村子里犯下了三桩案件,竟然从来没有任何人起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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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暂时没有证据,我们讨论得再多也只是‘推测’而已,你们姑且听听就好。”
柳弈看俞远光和江晓原两人都一副受惊不小的样子,笑了笑,似是要以此缓和他们的紧张情绪,“接下来,我们来聊聊第三桩案子吧。”
他在空白页上写了新的信息,“第三桩案子是发生在200×年,也就是二十二年前的5月25日……”
柳弈朝俞远光笑了笑,“俞编,当时你还差几个月才满七岁。”
“嗯。”
俞远光一想起噩梦中那个可怖的灰色人影就难以避免地感到心慌气短、神经紧绷,“所以我小时候看到的‘厉鬼’,是失踪的程娟娟,对吧?”
柳弈点了点头,“现在看来,这个可能性很大。”
“其实就目前来看,我们觉得这个案子反而是疑点最多的。”
他转头看向戚山雨,“对吧?”
戚山雨同意,“没错。”
俞远光立刻端端正正地坐好,一副专心听讲的模样:“哪里可疑了?”
“最大的疑点就在这几封信上。”
戚山雨从他的包里掏出了从程母那儿得来的几封书信,将它们分发给俞远光和江晓原看。
在当年那个计算机和网络并不普及,别说微信,连□□都没几个人在用的年代,通过邮政系统走的信件依然是最普通也最常见的通信形式。
俞远光从信封里抽出两张纸,一目十行开始看信。
信是用当年最常见的老式信纸写的,就是那种白底上印了玫红色横线的信纸,没有任何花哨之处,常见到毫无特征可言。
写字的人用的是蓝黑的墨水,从横折撇捺的粗细变化来看,应该是钢笔写出来的。
“这人的字挺漂亮的。”
俞远光评价道。
虽然俞编剧是个靠文字吃饭的,但他得承认,除了特地练习了一万八千次的签名之外,他那一笔狗爬字实在难看得不能见人,跟这封信上端正的钢笔楷书字体没得比。
“没错,这人的字很漂亮。”
柳弈点了点头:“简直跟字帖一样,一看就是认真练过的。”
俞远光不知怎么的从柳弈的话里品出了一丝丝弦外之音,“我怎么听着你不像是在夸他?”
柳弈笑了笑:“我想,那人是故意在用这种跟字帖很相近的字体,来掩盖自己平常真正的字迹。”
“啊?”
俞远光更惊诧了,“还能这样!?”
“可以的。比如一个人平常写字很潦草,当他或者她刻意模仿字帖用正楷来写信的时候,即便这封信落到熟悉他字迹的人眼中,别人也很难认出来。”
柳弈解释道:“当然了,就算是模仿字帖的字体来写信,个人的一些书写习惯仍旧会被带进书信里,只要有足够的样本进行比较,还是能鉴定出是否是同一个人的笔迹的。”
他顿了顿,“可是,这也得是首先有怀疑的对象,才能进行对比,对吧?”
俞远光感觉自己又涨了知识。
“另外,这人的信用词很文雅,标点符号也用得严谨,几乎没有错别字。”
柳弈笑道:“能写出这样的信件,显然是受过不错的教育的。”
“没错……”
俞远光同意柳弈的判断。
以他一个专业小说家和编剧的眼光来看,他手上这封信的文风虽然土了点,情绪描述过于丰富而显得感情充沛到有些抓马,现在看起来难免尬尬的,但不可否认,这封信遣词优雅,妙语连珠,加之字迹漂亮,书面整洁,读起来颇有种赏心悦目的怀旧感,很能打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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