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钺挣扎着坐起来,把被子掀开,说:“当时情况你也知道,前后夹击,我那三千多人就跟白带了差不多,死的死,伤的伤。镇国府宁死不屈,我知道我一旦被俘虏,后果不堪设想,无论祖君惦记我或是不惦记我,都得是一辈子的伤痛。咱们镇国府在战场上折的人够多了,不该再让他们受回痛。
“那匈奴的战马踩碎了我的腿骨,我逃不了。我原本是打算自戕的,昏迷后被了......了先生救了回来,因着伤,才没能及时回到兵营。”
被子底下,文钺的右腿伤得严重。用俩牛骨固定着,上头带着膏药的苦涩味道。
文乐看了看那伤势,说:“这外头,保不齐骨头没长好。要不回边关让军医看看?”
“待哥哥能动了,立马就回。”
文乐这才看到文钺脸上结了痂的伤,他这哥哥周身就没点好的地方。
“再待待也行。”文乐笑着说,“你没事儿我就放心了。”
文钺听着这话就来气,伸手往文乐屁股蛋上一巴掌拍过去,说道:“还好意思说,以前说起打仗你是吓得直往后背躲,好不容易哄着敢动手了,又给带回金林当少爷金贵养着,这刚回边关几日啊?连祖君都敢算计进去,你是不怕祖君抽你是不是?”
文乐揉着屁股笑,说:“跟什么人学什么人嘛,回金林到处都是算计,也没学着半点好的。”
兄弟俩谈天说地,愣是吹了有小半刻钟,文乐才看向屋内的另一个陌生人。
那人就是自己在帐篷里遇到的那黑衣人,手段不错,轻功也高。
“他就是了先生?”
“对。”文钺说道,招手喊那人,“阿了,这是我弟弟,唤文乐。”
阿了跨步过来,打量了一番文乐,皱着眉说道:“文乐?与傅祭酒结亲那少将军?”
文乐眨眨眼,自己和傅骁玉这么般配呢?
都能传到边关来!可厉害死他了。
“谢谢你救下哥哥。”文乐躬身行了个礼,说道,“若有什么需要,可随时来镇国府,镇国府欠你一个人情。”
阿了似笑非笑地晃了晃自己的脚丫子,没搭腔往外走去。
刚走一步,就让文钺喊住。
“阿了,右手。”
文乐一愣,看向阿了。只见那人不耐烦地伸出右手来,手心竟是傅家那传世的玉扳指。
文乐猛地摸向自己脖颈,平日戴惯了,这冷不丁掉了,竟一点没发现。
拿过玉扳指后,阿了轻哼着往外走去,文乐透过对方包裹的黑衣领口,隐约瞧见那锁骨上类似梅花一样的胎记。
“他别的都好,就是手脚不听使唤,乐乐可别生气。”
文乐有些后怕地把扳指戴好,摇摇头示意自己并不生气。
文乐这头找到文钺,休息了几日,那一头,镇国将军带领着大军,也同样找到了匈奴部队驻扎的地方。
数百条猎狗被绳子牵引着,身后跟着的是数以万计的铁骑。
一旁的魏盛还想着再排兵布阵,镇国将军却拦住了他,说道:“偷袭可不讲这一说,你传令下去,可追可赶可杀,就是不可退,咱们这次必将那匈奴赶出草原才罢休!”
魏盛点头,传令下去后,骑马奔赴最前列,看着那一个个猎犬流着口水,森森白牙看着极为瘆人。
这少将军年纪不大,诡计多端,有谋;孤身一人前往敌营,有胆;为自己亲哥赴汤蹈火,有义。
如此人物,当是天生就长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将军才是。
令牌往下,猎狗的牵引绳也丢到了一旁。
铁骑上的士兵们拿着银枪,上头刻着镇国府的将徽。军旗上刻画着南,也刻画着文。文家军,是南朝那抵御万敌的坚固城墙。
而如今,匈奴却看到,那城墙,竟是朝着他们扑过来了!
阿斯知道消息后,从军营中走出,上了马匹,快速叫人组织好军队迎战。
瞧着人群中年过六旬,却依旧勇猛的镇国将军,大喝一声说道:“无耻南朝狗!你两个孙子都在我手!讲究香火后代的南朝,如今竟是丢弃自己孙儿性命不顾?!”
镇国将军手一顿,旁边扑上来的匈奴士兵高举着刀,劈向镇国将军的胸腹。
魏盛举着银枪,将那士兵捅了一个对穿,直接抬起那人,砸向旁边冲上来的杂兵们。
“将军!”
听到魏盛的声音,镇国将军才回过神来,一边迎战一边吼道:“我镇国府先烈,世世代代皆与匈奴抗战,马革裹尸。只要这草原上,还有一个南朝人在抵御匈奴,我镇国府文氏的血脉,便是千秋万代!不死不灭!”
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
都是文乐喜欢的感受。
刀枪触碰声十分清脆,毛毛听从文乐的指挥。盔甲把它包裹得严严实实,它不像一般马匹那般容易受惊,哪怕置身于战场,也能从容不迫地完成主人的所有安排。
文乐目标极其明显,瞥见因仅剩一只手而懦弱躲在后方的乌孙烈,勾起了嘴角。
乌孙烈似有所感,扭头就瞧见了文乐的脸。
明明只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年,竟是将他冷汗都给激了出来,仓皇逃命。
人的两条腿可跑不过马匹的四条腿。
文乐见到距离将近,拍拍毛毛的脑袋,一脚踏在脚蹬上飞身过去,直接一枪戳穿了乌孙烈的另一只手臂。
乌孙烈痛苦地吼叫一声,连连后退,抖着仅剩的手说道:“绕、绕了我!饶了我!”
文乐活了十六年,受了傅骁玉的儒家学说教导,唯一没学会的就是那宽恕。
银枪挑了个枪花,文乐上前,在乌孙烈身上摸出了那银色臂环,扣在了自己的手臂上,说道:“我告诉过你了,有些物件儿贵重,命薄的人,他压不住。”
话音刚落,银枪就利索地直接捅破了乌孙烈的脖颈。银枪的倒钩一拉,皮肉都绽开了。
乌孙烈临死前还想逃,只能看着自己脖颈冒出的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最后瞳孔放大,死在了他帐篷前。
文乐没多看一眼,收回银枪,骑着毛毛离去。
这次偷袭十分成功。
匈奴那约莫十五万的兵力,竟是经此战,杀死了近四万的兵,活掳了五千人。
边关紧绷了许多年的弦似乎松了不少。
文乐顶着一身的血腥气味,走在兵营里。
洛桑受了点伤,躺在床上要死要活的。思竹在旁边给他熬药,听得烦了一脚就往他脑门上踹。洛桑嫌他脚丫子臭,又受伤动弹不得,气得直翻两个白眼。
文钺那边,文乐已经叫人去接了。镇国将军叫了亲信魏盛去,应当不会出什么岔子。
眼下,就剩一个事儿没做了。
文乐深吸一口气,在镇国将军帐篷外头,把身上的盔甲卸了个干净。
守卫士兵看得发楞,说道:“少、少将军?”
文乐把银枪递给他,上下看看,啧了一声后,问:“你知道城里哪儿找荆条吗?”
士兵面面相觑,说:“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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