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句话,是他在梁国新学到的。
“我知道了。”阮久安抚好他,“我马上回去就是了。”
*
仿佛阮久只回来了两三天,就马上要回去了。
就和他来的时候一样,不过这回送他的人,是以萧明渊为首的了。
他束了冠,封了王,束着三颗明珠的金冠,穿着王爷的蟒袍,意气风发。
他振作起来了,原本跟在他身边的晏宁与魏旭两人,看起来都好了许多。
阮久同家里人道过别,又和朋友们简单道了别,最后拿起节杖,转身离开。
只有淡淡的一句:“走了。”
临别时刻无需多说什么,该说的话,他回来的这几个月都说完了。
阮久今天执意穿了梁国的衣裳,石榴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阮久拿着节杖,每一步都将节杖轻轻点在地上,仿佛要借一点节杖的力,他才能走到马车那边。
萧明渊忽然喊了他一声:“诶,阮久。”
阮久回过头,只是朝他挥了挥手,就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
萧明渊别过头,眨了眨眼睛,唇角紧绷,最后也只是抬起手,朝他挥了两下。
就算作别。
仔细想想,他们十六岁之前,好像根本就不知道道别究竟是什么。
仿佛只是打完马球,在永安街上分手,各自回去吃饭睡觉。等明日日头一起,又重新在马球场上相见。
这就是道别。
原来不是这样的,原来随着少年人长大,道别分离的时间也会越来越长。
阮久快步走向——到最后几乎是跑向马车那边了。
红颜色的披风随着他的脚步上下翻飞,最后在马车帘子那边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
阮久上了马车就在哭,随行的人谁也不敢惹他,只有乌兰轻轻地拍着他的背,等他缓过来。
车队就这样一路向西北行去,没有过多停留。
一直到了大梁凉州边境。
他们在傍晚时分才抵达凉州,阮久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对跟随的侍从们道:“你们都累了吧?要不先在凉州休整一晚上,明天再赶路?”
乌兰却道:“王后,前面就是溪原了,再加紧赶赶,去行宫里住吧?”
阮久有些犹豫,不想侍从们都大声道:“王后,走吧,回溪原去,我们都不累。”
阮久点点头:“那也行。”
于是车队没有在凉州停留,而是直接出了国界,往鏖兀的溪原城去。
又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阳都快要下山了,落日熔金,将鏖兀的草原都染成金灿灿的模样。
阮久坐在马车里,抱着枕头,枕头压着他明显瘪下去的小肚子:“乌兰,我有点饿啊……”
他话还没说完,马车就停下了。
“到了?!”
阮久惊喜地丢开枕头。到地方了,就可以做饭了。
他一边掀开帘子,跳下马车,一边道:“乌兰,我想吃烤肉,羊肉串,烤得滋滋的……”
马车就停在溪原城外,而不是行宫外。
阮久跳下马车,站稳了,一抬头,却看见有个人站在城门那边,还带着文武百官,还有好几列侍卫,好几宫女,正中还有一条红毯。
阮久表情呆滞,小声道:“我没说我想吃小猪啊。”他顿了顿:“而且这个排场也太大了,他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二人有好几个月没见了,阮久远远地望着他,忽然忘了自己之前是怎么和他相处的。
阮久抬起手,试探着朝他挥了挥手。
随后赫连诛就像是接收到他传来的信号一样,大步朝他跑来。
他还很贴心地没有走正中的红毯。这个是留给阮久的。
赫连诛好像又长高了,再过一阵子就该比阮久高整整一个头了,高大极了。可是身材比例又极好,宽肩窄腰,再搭上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就很爆发力。
和许多鏖兀人一样,赫连诛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只是和鏖兀人又不一样,他是漆黑的眼睛,看起来只会更加深沉。
他就像是一匹未成年就当上首领的头狼,正在越过未成年与成年的界线,体力与精力都在不断攀升的状态。
当然,以上情况都是在赫连诛静止不动的情况下,从外人的视角看他。
在阮久眼里——
几个月没见,这只小狗看起来可不太聪明的样子。
赫连诛像一匹追逐猎物的狼,矫健地迈着大步跑向他,生怕他下一秒就跑了。
才不过几瞬,赫连诛就到了阮久眼前,一把将他抱进怀里。
他实在是太高大了,阮久接不住他,反倒往后踉跄了两步。
阮久被他的两条狗爪子锢得喘不过气来,费力地拍拍他的手臂:“小猪,松手……”
赫连诛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用力地抱住他,大概是埋怨他这么晚才回来。
身后的文武百官,跟随侍从,纷纷低下头,不敢多看。
他们面上惶恐,心中倒是庆幸极了。
王后回来就好,大王肯定得安分一阵子了。
他们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却忽然听见阮久的一声惊叫。
他们下意识抬起头,下一刻就看见,大王抱着王后,两个人滚下了路边的山坡。
路边的牧草摇晃了两下,只留下一道痕迹。
这也太野了,虽然鏖兀不像梁国那样看重规矩,但是……
众臣不知道该不该过去看看,只能大声问道:“大王?王后?没事吧?是没站稳吗?”
当然没事,赫连诛把阮久推下去的时候,把他护得好好的。
不过不是没站稳,赫连诛是故意的。
阮久惊魂未定,躺在草地上,使劲打了两下赫连诛,用鏖兀话,比那些大臣还大声地怒斥:“你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你这臭狗,走开啊!”
大臣们集体闭上嘴了。
王后听起来很好的样子,大王应该也不会出事。
赫连诛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看见阮久太高兴了,一时“兽性大发”,想要把阮久扑倒在草地上,蹭蹭他,但是他不想在别人面前做这种事情,所以就想把阮久压到边上的草地上。
毕竟对于狼族来说,亲亲和贴贴是非常私密的事情。
赫连诛丝毫不在意阮久在生气,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就要过去和他贴贴。
阮久不肯,实在是气死了,使劲挣扎。
阮久实在是没想到,赫连诛明明是个人,自己还给他看了那么多人情世故的话本,结果他才走几个月,赫连诛又变成和野狼一模一样的做派了。
或许赫连诛骨子里狼族的本性是改不了了。
他没办法用什么热切的话语,关切的拥抱,对阮久表达自己的情感。
那样实在是太少了。
他只能用如狂风暴雨席卷一般、一刻不停的肢体接触,来表达自己对王后、对狼王配偶的喜欢与珍视。
分开这么久,赫连诛早已对阮久思之如狂。
如果不是时间紧急,现在还有许多人在外边,那将会有一匹狼,用强有力的前爪,将配偶死死地按在地上,把他全身都仔仔细细地舔一遍,打上标记。
让他再也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地。
赫连诛瞧着还在生气的阮久,只觉得他的脸艳丽得不可方物,鲜活灵动又惹人喜欢。赫连诛只是瞧着他,漆黑的眼眸里便闪过一丝晦暗的光。
阮久倒是浑然不觉,他要是知道赫连诛现在在想什么事情,估计会直接推开他跳起来,然后拔腿就跑,直接逃回梁国,而不是这样不轻不重地骂他打他了。
“起来。”阮久推了推他。
赫连诛当然不肯,按住他的脑袋,和他贴了贴脸颊。
阮久只听见赫连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很好看。”
阮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抬眼看了看,才发现赫连诛的手就按在他的玉冠上。
他应该是在说这个。
临走的时候,赫连诛暗戳戳地想让他留下,对他说:“你还是披发的样子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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