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下一刻,见那支箭落了空,刷地一下,成千上万支箭矢朝他们射来。
赫连诛随身带刀,抽刀出鞘,一面打飞箭矢,一面把阮久扶起来:“我先送你回去。”
阮久站好了,指了指前面的一处小山丘上:“赫连诛,你看。”
太后分明是第一次披挂骑马,穿的还是摄政王的盔甲,不太合身,看起来有些别扭。
她骑在马上,不去看别人,只是仰头去看挂在宫墙上的摄政王。她去了好几日,也不知道摄政王是不是还活着。
她经营朝廷这么多年,要是这么快就把好不容易才得手的权力拱手相让,她断然是舍不得的。
赫连诛以为,她不会统兵,只要制服了摄政王,就等于断了她的兵权,她也就没有了造反的机会。
可他如此羞辱赫连苏尔,就不怕惹急了自己吗?
这几日万安宫称病不出,看似沉寂,而她早就通过宫中密道外出,拿着兵符去统兵了。
这一路上,为了避人耳目,她几乎是脸上抹着泥,扮成乞丐,一路爬着离开的。路遇官兵,还跳进过牧民取水的水井里,待官兵走后,她才顺着水井爬上来,水井壁上长满了青苔,滑得踩都踩不稳,她在里面待了大半天,才慢慢地爬上来。
人被逼到了绝境,什么事情都能做到,太后长舒了一口气,她自然也可以学着领兵。
成败在此一举,她已经没有退路了。
第67章 守城之战【一更】
城门外箭落如雨, 赫连诛护着阮久,看着远处的太后,忽然有些想笑。
他知道太后不会轻易认输, 但他也没有想到, 太后竟然会孤身一人,统兵杀回来。
她已经逃出了尚京城, 还用兵符搬来了救兵, 再逃回梁国, 隐姓埋名过一辈子, 对她目前的死局来说,是最简单的、最安稳的方法了。
可是她又回来了。
是为了赫连苏尔吗?还是为了权力?
赫连诛笑了笑。
太后这样趋利避害,惯于自保的人,也会为了一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人掉头向回。
一道利箭带起风声, 落在赫连诛身边。
赫连诛回过神,一手拽着阮久,一手挡开箭矢,带着阮久撤到了城门前。
城门关上的瞬间, 几只羽箭嗖嗖钉在门上。
阮久惊魂未定,城门将箭羽飞过的声音都挡在外面,他身上的冷汗刷地一下就下来了。赫连诛抹了抹他的脸,想要帮他把脸上的脏污擦干净, 但自己的手也是脏的,又把阮久的脸摸脏了。
两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不脏才怪。
满天黄沙飞扬,阮久始终皱着眉, 赫连诛傻笑了两下, 转头看了看四周。
乌兰也正带着一列侍卫, 出来查看情况。
看见赫连诛与阮久,他赶忙上前:“大王,王后。”
赫连诛松开抓着阮久的手:“你先回去。”
阮久还是皱着眉,瞧着他。
“来的人不多,晚上就能结束。但是大巫的棺椁还在外面,可能……收不回来了。”
赫连诛又转头对乌兰道:“带王后回去。”
他说完这话,转身就要走,却被阮久拉住了手。
阮久不说话,仿佛还没怎么回过神,而赫连诛回头,不太会安慰他:“没事,我很快就回去找你。”
阮久从怀中拿出手帕,握住他的右手。
赫连诛把他扑在地上的时候,把他护在怀里,右手被碎石子扎了一下。这时他的右手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阮久低着头,用手帕帮他包扎伤口。
鲜血很快就将白净的手帕浸湿,上边绣着的小青雀也很快就被染红。
这条手帕赫连诛向阮久要了很多次,阮久总是不肯给他。
赫连诛有一点惊喜,还有一点委屈:“软啾,好疼……”
阮久还是不太会照顾人,打结的时候,两只手使劲一抽,把赫连诛疼得话都没来得及说完。
赫连诛“嘶”了一声:“你先回去吧。”
阮久拍拍他的手:“那你自己小心。”
赫连诛笑着点点头:“好。”
一群侍卫护送着阮久回宫,看着阮久走远了,赫连诛才收敛起温和的表情,皱紧眉头,回头将扎进腿里的羽箭折断。
这时帕勒老将军也带着人前来驰援,派人去城墙上防守,回头见赫连诛人都要倒了,连忙把他扶住。
“大王?”
赫连诛满手鲜血,丢开断箭:“不要声张,去传太医。”
他推开帕勒老将军,不需要他的搀扶,接过披风,披上遮掩。他拖着伤腿走动起来,竟与常人无异。
果然还是要把阮久先送回去,阮久要是在这儿,他能疼得抱着阮久大哭。
那也太影响士气了。
*
让百姓全部撤入尚京城内围,临时征用外围民宅。
此时赫连诛坐在椅子上,架着伤腿。
太医正帮他处理伤口,用银刀把扎进血肉里的箭头挖出来。
他看着赫连诛血肉模糊的伤口,忍不住说了一句:“大王,下回让臣等把箭绞断就行了,折断箭矢,等于再受伤一次。”
赫连诛恍若未闻,去喊格图鲁:“外面情况怎么样了?”
格图鲁抱了个拳:“老将军正在率军守城反击,叛军攻城的力度和频次都有所下降,久久攻城不下,叛军必定士气大减。我方只要继续守城,等待时机,时机一到,我方立即反扑,天黑之前就能歼灭敌军。”
“好。”赫连诛颔首,“传我的令,战中每诛杀一个叛军,赏十两黄金。以叛军左耳为凭证,一只左耳,十两黄金。”
“是。”
格图鲁下去传令了,房里又只剩下赫连诛与太医两个人。
哐当一声响,太医把挖出来的箭头丢进托盘里,忍不住又道:“大王,您下次还是要小心些,万一伤了筋骨……”
赫连诛闭上眼睛,像是要小憩一会儿。
太医实在是忍不住了,往伤口上敷药,小声道:“王后恐怕不会喜欢一个瘸子。”
赫连诛当即睁开眼睛:“什么?”
这个太医是常年跟着赫连诛侍奉的,说起话来,也大胆一些。
“王后不会喜欢瘸子。”
赫连诛不自觉有些紧张,厉声道:“那你就好好治。”
“是,但您自己也要小心些。”
“……知道了。”赫连诛虽然不高兴,但还是这样应了一句。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道:“别跟王后说。”
“是。”太医帮他把伤腿包扎好,“大王这几日不要太劳动这条腿了,最好也不要骑马。”
这时太医又看见他包着手帕的右手,便道:“大王,臣再帮您看看右手吧?重新包扎一下。”
赫连诛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宝贝极了,收回去:“这个先不用包。”
“流了这么多血,不重新包不行。”太医“恶魔”低语,“王后可能也不太喜欢手脚不麻利的人。”
赫连诛顿了一下,最终还是把右手递过去了:“包一下,还用这条帕子。”
“是。”
太医有些无奈,大半条帕子都已经被鲜血浸湿了。他只好先给赫连诛上了药,再用干净的细布包好,最后再把那条帕子洗一洗,系上去。
还要把那只被血染红的小青雀,正正地放在赫连诛的手心。
赫连诛翘着嘴角,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右手,然后站起身,穿戴好盔甲,系上披风,拿起放在一边的重刀,推门出去。
他已经十五岁了,和许多草原人的十五岁一样,正在精力最充沛、最敏捷、最强悍的那几年。他甚至比许多草原人的十五岁还要高,还要强壮。
小麦色的皮肤,夜色一般浓厚得化不开的漆黑眼眸,还有脸上手上的旧伤疤,使赫连诛在披挂之后,旁人竟一时间难以分辨,他究竟是少年人,还是久经沙场的将军。
他是一头合格的头狼,一头能够率领鏖兀人,抗击所有外部侵略的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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