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他们口中夺食,不说有没有,有多少,只看他们那般模样,就让人吃不下饭。
饿到一种程度,真的是看到人嘴动,自己就移不开眼,唾液在口腔之中泛滥,像是要淹没所有。
热闹的街市上,也有小摊贩,坐在摊子上吃饭,桌凳上的油腻都是日复一日地手摸衣蹭带出来的,不沾半点儿油腥,若是深闻,许能嗅到那一层层被汗水浸润过的咸湿。
素馄饨,皮薄馅大,只一碗,广济找店家要了空碗来,要跟纪墨分食。
说起吃东西这一项来,广济天然便带几分文雅气,若要与人分食,便会早早地把东西分好,不会等到吃到一半,再把剩下的与人,就是吃饭的过程中,也不会突然把自己碗里的东西挟出来给人,似有洁癖一样。
可若实在没有多余的钵分食水,他就会秉持一种相对公正的分法,如喝水的时候,我一口,你一口,可这样一直喝下去。
有的时候,纪墨会觉得稍显累赘,就好像一瓶子水,前面的人喝了半瓶,剩了半瓶给你,委实不是什么很难堪的事情,这又不含羞辱,水又无过,总不至于被前面的人喝了,后面的人再喝,这水就是脏的了。
至于同一个瓶口之类的,若是前面的人喝水不沾唇,后面的人是否还能喝得下这半瓶水呢?
一个钵喝水,面对面给出,后面的人若不刻意把钵转个圈儿,嘴唇贴着的位置都是不同的,有什么嫌弃不嫌弃可言。
若说第一个世界的时候,纪墨还有几分抹不去的小洁癖,到了这个世界,见得多了,也没那么多矫情。
便是坚持有条件一定要喝凉白开,没条件的时候,也不是不能喝别人水缸之中舀出来的水。
馄饨摊的店家是个老汉,扎着的头巾胡乱缠住所有的头发,看起来包着头的样子有些怪,可又透着些干净,起码不用怕对方的头发落入碗中。
古代世界,不分男女,都有一头长发,不同的是长度和质量。
大部分穷人的头发是养不好的,不够黑亮,同样也不够厚重,全部捆扎起来,一个小小的揪揪,像是帽子上的毛绒球,也着实谈不上多好看,更有细碎毛发泛着油光黏在头皮上,看起来便要显脏一些。
若是皮肤再黑一些,就更显脏了。
“你这和尚,还怪讲究的。”
店家嘀咕一声,一个空碗送到面前,粗黑的指节一晃而逝,纪墨抬头去看,他已经转身去大锅里翻搅,招呼着下一位客人的馄饨了。
广济没理会他的碎语,道了谢之后就用勺子给纪墨分馄饨,一个大碗之中的馄饨浮浮沉沉,内里绿油油的馅料透过薄而发黄的面皮鼓起来,点缀的香叶被切得细碎,看起来满碗诱人,其实真正论个,也没几个。
纪墨坐在一旁,看着广济分一分就卡了壳,再一看,了了,单数啊!
对于数字上的小纠结,也可算是广济十分平易近人的一点了,他喜欢双数,便是背经文,都要连背两遍才会觉得舒畅,其他的,只要不是不得不,他都喜欢准备双份。
在没有准备收纪墨这个弟子之前,他这样就是给自己留了个备份,而有了纪墨之后,倒是正好方便他把另一份给纪墨备上。
最开始,纪墨还是挺感动这个师父总是念着自己的,后来发现他这个小毛病,也不是不感动了,就是觉得广济这个师父多了些烟火气,超脱也不能没点儿个人爱好啊!
不等纪墨多想,那单出来一个的馄饨就被筷子划开两半,一半留在勺子内,一半连筷子给了纪墨,“尝尝看,怎么样?”
广济极其自然地问了一声,把自己的动作变得顺理成章,已经观察出他这个小毛病的纪墨没有点破,略有几分别扭地接了筷子,连带着筷子上挟的半颗馄饨,送入口中,因是野菜的缘故,似总有一股子去不掉的土腥气,味道却还不错,鲜香可口。
“不错,很好吃。”
纪墨这样说。
一旁刚给人盛了一碗馄饨歇了手的店家听闻,笑着说:“多谢小师傅夸赞,别看我这摊子小,可是卖了两代人的,当真是好味道,吃过的都说好呐!”
两碗馄饨已经被均匀分开,只是一碗汤分作两碗,看着都少了些,不知道是不是店家的恻隐之心发作,还是对和尚本就有些好感,竟是大捞勺一动,捞起一个素馅儿馄饨送到了纪墨碗里,连带着还有半勺汤,“汤管够,只管喝。”
这竟是悄悄舍了个馄饨过去。
纪墨道谢,道谢的时候脸上带着笑,眼角余光已经看到随着那一个馄饨半勺汤入内,还没开始吃饭的广济眉头不觉微微拢起,这下,可不平均了啊!
倒不是贪那一个馄饨,而是——
一直以为自己小毛病掩饰得很好的广济有些为难,这会儿他总不能把已经放在纪墨面前这碗馄饨要过去再分过吧,所以,唉,难啊……
正准备眼不见心不烦,两个碗就换了地儿,纪墨手疾眼快地把两个碗换了之后,还把广济手上的勺子,连同那勺子上的半颗馄饨送到自己口中,含糊道,“师父吃这碗,这碗汤多。”
“……嗯。”
广济点了头,又拿了勺子,把那碗中的汤又往纪墨碗里添了些,眼看着两碗差不多了,这才道:“你也多喝些,还要赶路呐。”
纪墨眼睛弯弯,应了一声,也跟着吃起来。
“大和尚这弟子真孝顺啊!”
店家看到这一幕,颇有几分欣慰,自来年龄大的,就爱看孝顺。
“嗯。”
广济点点头,他还没觉得自己老,一说“孝顺”,好像真老了一样,不过,也没什么较真儿的必要。
好容易一碗馄饨吃完,他们就要往附近的一座山寺去,若是在天黑前能够赶到山上,便能够顺利挂单,之后起码有一段时间,吃喝不用发愁。
古代不比现代,山中多有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哪怕有人经过的路,到了晚上也不会十分安全,上山前便要多做些准备。
广济自己有一根短棒,好似传说中的打狗棒,是专门用来驱赶一些山中野物的,偶尔也会用来防身。
“遇到野物,不该讲经吗?”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或者割肉喂鹰,佛家,应该是这样的套路才对。
“心有善,才可放下而成佛……佛祖有大神通,才能割肉喂鹰……我不及也,故,只做驱赶,驱赶不成,阿弥陀佛,也只能送它们早日超生了。”
广济解说这些的时候没觉得纪墨是在找茬,平和说到最后,脸上似还有几分悲悯之色,再说便是能够投胎做野物的这些,必然也是前生不曾积德,要在今生以野物之身赎罪。
他迫不得已杀了它们,算是帮它们早早解脱,也算是它们的荣幸,这个道理,真的是……
纪墨问道佛家不可杀生的事情上,“这样不就犯戒了吗?”
才问完,自己一拍额头,满脸懊悔:“失误,失误,师父刚才什么都没听到,我什么都没有说,实在是走神了!”
佛家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对应的是传统文化之中的仁义礼智信五项,其中“不杀生”对应的是“仁”,而这个“生”的范围,指的就是有情众生。
有情众生,就是有灵魂的众生,也可理解为有思想感情的众生,如此,植物是肯定不包含在内的,动物在不在内,那就不好说得很了。
你说它有思想,知道计划,你说它有感情,知道仇恨,所以应该算作有情众生,即不可杀生的那一范畴内。
可,若是这些动物对着和尚不敬,那可就要把之前的范围划定给彻底推翻了,若是有思想感情,怎么还会得罪和尚呢?
这不是打佛祖的脸面吗?
所以,它即无情,莫要怪和尚杀生。
第562章
这应该算是唯心主义吧。
不管哪个主义,总之在不犯戒的情况下,纪墨也手持木棍,跟着广济上了山上寺庙,寺庙年久失修,墙体都有部分的裂痕和崩塌,不知道是原本就有的狗洞,还是被什么动物刨得,侧面墙上,明显的洞看起来都能钻进去一个小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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