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头看去,从宋吟那冷若冰霜的脸上,敏锐察觉到并不喜欢这种舞台的情绪。
男人刹那间心思转得飞快,抱着绝不能放过这棵摇钱树的心思,咧开嘴道:“这只是其中一种类型,你要是不喜欢,可以专门拍广告片,过几天就有一个品牌的广告,还没指定下人拍。”
……
幽深的海面上立着巨大的礁石,一颗金黄海葵长在水下,柔软的触手在水波纹里荡漾,不知哪吹来一阵风,水上闪过一道诡异的银光。
风平浪静的海面猛地被一条修长漆黑的鱼尾划破,随后,是顺着水波起伏的上半身,和一双坚若磐石的手臂。
那双手按在沙滩上时,被撑起的腰腹下面那条一米多长的鱼尾奇异地变成了一双劲韧的人类双腿。
洛爱雍穿好衣服,不声不响地往远离大海的地方走,一直走到喧闹的地下酒吧附近。
他有一个同伴自从上岸以后彻底失去音信。
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
深海人鱼是嫌少被人类知道的存在,人鱼可以变腿上岸,人类却不能到达危险的深海,但耐不住有蠢笨的人鱼被人类外貌迷住,妄图和心仪的人类陷入疯狂的恋情中。
可人类怎么会和其他种族谈恋爱?
他们只会用甜言蜜语哄骗人鱼奉献出自己的所有,将身上的一切价值榨干,再毫不留情抛弃。
看吧,那里又是一只,他失踪已久的同伴。
人鱼对自己的同伴有感应。
小巷子的角落处,一个男人歪着脑袋靠墙躺倒,他腰腹下有一块皮肤露出,因为缺少鳞片遮盖,本该是粉红的颜色变得灰黄黯淡。
他现在是人体死亡的状态,随着时间流逝还会慢慢腐烂变臭。
被人类骗着挖鳞片,直到全身上下鳞片缺损,修复能力丧失,最后死亡的同伴,洛爱雍已经不止遇见过一个。
他憎恨人类。
人类都当他们是没有心脏的蠢货欺骗。
洛爱雍狭长的双眼垂下,他朝自己的同伴靠近,路上只会趋利避害的人类本能地避开了他。
人类都是这样。
没一个例外。
洛爱雍忽地脚步一顿。
因为前不远,有人拿着一件布料柔滑的大衣走到角落,微俯着身,似乎是很无奈地往下看了一眼,接着,他手指一松,把那大衣盖在了同伴身上。
好像是把他的同伴当成了在酒吧狂欢一夜宿醉在街头的男人,还将他的白脸色当成冷了一夜的结果。
没有挖鳞片当作报酬,他甚至不知道同伴是人鱼,只盖了一件衣服就转身走远。
洛爱雍站在一根柱子后面,眼睛紧盯住那道只剩下一个点的身影,黑色的眸子难以猜出在想什么。
宋吟不知道后面有人在盯着自己,他看那演唱会看一半就跑出来了,满腔怒火,但顾忌着任务没有当面骂那男人一顿。
怪不得当初那个男的表情那么怪,原来这工作这么不入流。
太不入流了!
和卖身有什么区别?
宋吟一路骂骂咧咧和系统吐槽,回到卫宅房间时已经气得身体发热,他脱下厚实的大氅,一边脱鞋一边和系统骂到第二十句。
这时,大门忽然被“砰砰砰”敲起来:“您睡了吗?”
宋吟一愣,走过去开门,发现是经常给他拿饭的小厮。
小厮说:“二爷有事要和您相商,请您去二爷屋子里一趟。”
宋吟表情微顿。
卫慕青有事找他?
宋吟忘记了生气,重新抓起还没放冷的大氅,摸黑跟着小厮去到卫慕青的房间。
第140章 民国姨太太文学(5)
宋吟一天待在外面快把腿都跑断了,可被一叫又马上赶了过去。
宋吟觉得卫慕青应该对自己好一些,快点把他纳进卫宅。
否则他每天名不正言不顺地待在这里像什么样子?不知道哪天就被赶出去了。
宋吟穿着软鞋走到最里面的家主房间,一路上没白长心眼,手指刚推开门,昂起皮肤细透的一段颈便往屋子里看去,卫澹生说的没错,他偶尔很像个招人精气的狐媚子:“二爷……”
卫慕青原本在窗边脱外套,听见这声柔柔的二爷,眉峰一扬。
他转过头,和程知之目光交错的瞬间,最后一颗金扣也被解开,男人顿了一下,抬起手臂脱掉厚重的外褂:“过来,有件事和你说。”
宋吟一听,心脏止不住紧张地砰砰跳。
卫慕青找他有事,能有什么事?只能是说婚事了吧。
他的婚书还在卫慕青那里押着呢,他又不管卫慕青娶多少个姨太太,只要给他一个名号就满足了。
这样他不容易被赶出卫宅,能顺顺利利完成任务。
宋吟高高兴兴地走进屋里,低头藏起嘴边笑出来的小窝,缓和完心情,他才抬起头看卫慕青。
一米多余的外褂被折起来放在了椅子靠背上,卫慕青关上窗户一回头,眼皮跳了一下。
程知之站在门口,眼睛紧紧看着他。
卫慕青没察觉出什么来,他天生性情淡漠,旁人是高兴也好,生气也罢,和每日要睡觉一样不值得在乎。
但卫慕青看出程知之有些期待,在期待什么,他全然不知道,沉默片刻他道:“先坐吧。”
房间门被外面的丫鬟关上了,这气氛明显就是要商议重要事情的。
宋吟环顾了一周,没看到原先他拿来的婚书,有些紧张、又有些困惑地应了一声:“好。”
卫慕青的房间并不奢华,椅子是普通木头样式,没有顶贵重的紫檀和丝楠木,比寻常人家的还寻常。
卫二爷节俭惯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太张扬不是好事。
卫慕青见程知之坐到了椅子上,手指一推,将装着满满桃酥的盘子推到他面前。
听那些小厮透露,现在的年轻人很爱吃这些甜甜的玩意儿。
他沉声示意,“吃吧。”
却没见程知之有要伸过手来拿的意思。
卫慕青低下头去看。
椅子上的人瞄着木盘,目光犹豫不决,还有些如临大敌,半晌他抿唇别过头说:“二爷,我最近都胖了,该控制点饮食了,这些东西,还是留给二爷自己吃吧。”
屋子里亮堂堂的,两人一站一立。
卫慕青好半天没有回话。
丫鬟去叫人叫着仓促,程知之来也来得仓促,来前应当是在脱衣服,鞋脱了,裹着脚踝的袜子也没穿。
原本就不是寒门子弟,是大门大户的独苗郎君,身上那件衣服是香云纱布料,平城最大的成衣铺子一个月都只能进几件,稀缺得很。
他一身皮肉都被这纯黑衣袍衬得像是一碗刚打出来的豆浆泡沫,一段腰细窄得可怜,上下连身包裹住的臀瓣、长腿都恰到好处的柔软,随便来个男人就能把他扛在肩头走上一天都不嫌累。
卫慕青知道现在年纪小的都追求瘦,但像程知之这样的,他见了只会觉得平常他吃的太少。
怎么也嫌自己胖?
卫慕青蹙紧眉:“你还小,不要学那些没用的习惯。”
卫家人都惧怕卫慕青,他前一晚去打仗,第二天就能安稳睡下,教训起人来毫不手软,就连卫摇厢很小的时候都被他训哭过。
他话明显是说重了,程知之听过后圆润的肩膀打了个小抖,被卫慕青正好看到。
卫慕青沉沉的脸色顿了一下。
说到底,程知之并不是他们卫宅的人,恐怕连大声点的低喝都没曾受过,吃不吃饭又哪由得他来管……
突然,卫慕青感觉到一双柔软的手指牵住了自己,一抬头,只见程知之两排睫毛铺展开来,眼中藏着怯怯的、有点不敢相信的欣喜:“二爷在担心我吗?”
陡然僵住。
或许再过十几年,卫慕青都能记起这份全身麻痹的感觉。
一开始,卫慕青被牵住时只觉手臂从下到上变僵硬,没人敢这么对他。
当下一秒,他的手被牵引着放在一处柔软之地后,卫慕青的五指就霎时握成了拳。
这个程知之,居然把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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