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蓝棹,自从蓝棹从“阑珊”出来,身后就缀了个小尾巴。
他身后还跟着个蓝府的下人,下人是来“阑珊”充当伙计的,这会儿小公子要回去身边不能没有随从,他就跟着走了。
两人察觉到了有人跟踪,特意在街道上绕了好几圈,假装要买些东西的样子。
蓝棹心急如焚,也不知道跟踪的人是想要做什么,他还想着赶快回去找绣娘给自己绣香囊呢。
街道上人不少,突然前方撞过来一个汉子,蓝棹躲避不及,两人撞了个满怀。
……蓝棹很无奈,今儿已经是第二次撞人了。
“小兄弟没事吧?”
蓝棹揉着胸口道:“没事。”
沈若给的那张画着图样的纸顺着领口滑出来落在了地上,那汉子立刻上手去抓,还随手翻开看了。
“还我!”蓝棹立刻伸手去抢,这人可真过分啊,不仅撞了人捡到了东西还随便乱翻,真是没有礼貌!
那汉子把图纸还给了他,立刻就隐入人群中了。
“小少爷你没事吧?”随从关切问道。
“没事,回府吧。今儿可真够倒霉的。”蓝棹检查图纸没有损坏,就叠好收进了袖子里。早知道就把书包背出来了,放在里面抽绳一系紧怎么可能掉出来。
那汉子挤出了人群就往“金珠”的方向跑去,一路从进门上到二楼。
“回来了?怎么样。”黄进老神在在地啜了一口茶水,问道。
“老爷,那‘念宝’的幕后老板果然是住在蓝家的那个小公子。今儿我在‘阑珊’门口盯梢的时候就瞧见他走出来,还往怀里塞了张纸。果不其然,我后来瞧见了,那纸上头画的是个绣品图样呢!”
“是个什么样的图,你可还记得住?”黄进顿时生出一股子危机感。
“记得一点。那是个吊睛大虫,胖圆的。第一次瞧见不威风的大虫。”那汉子道。
黄进听他说的完全想象不出来是个什么样,让手下拿出张纸拍在桌面上让这汉子画。
汉子抓抓头发,捏起毛笔在纸上画,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左一笔右一笔画出了个四不像出来。
黄进看着那纸上的墨迹,正巧对上“大老虎”的那双斗鸡眼,只感觉额角青筋直跳。
画成这样,要他何用!
“那小公子是什么来头?”黄进眼不见为净,闭上眼问道。
“这个我打听清楚了,那小公子叫蓝棹,是个秀才郎,前几日刚从京城来的。和蓝员外家是亲戚,跟‘阑珊’的老板是堂兄弟的关系。”
这有亲戚关系的人自然拉拢不过来,看来只能另辟蹊径了。
老金捏着一张纸跑上楼来,着急地道:“老爷,不好了!”
“又怎么了?”黄进还没高兴多久,又陷入了烦恼中,那“念宝”自然不可能跟自家合作的,那“阑珊”那边每月两次的活动,不得将自家的客人全都吸引走了?
他也必须要搞,还得赢过他!
今日这盛况他就觉得心里头舒坦了点儿,但此刻听见掌柜老金着急忙慌的喊声,顿时不耐烦了。
“您看,这是‘阑珊’伙计发的东西,还特意避开了咱们这条街,我也是现在才拿到一张!上头的是‘阑珊’月中活动要送的东西啊!”老金急慌慌道。
好像好不容易抢回来的客人又要源源不断流走了似的。
黄进皱紧了眉头,看着纸上画的东西。竟然不是手帕,而是香囊和耳坠!
“老金,你立刻贴告示,招个能人进来,要脑子灵光点的。最好是也能想出这种好点子的。”
“好,属下这就去办!”
“金珠”要招人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阑珊”,镇上关注风向的人都知道这两家珠宝行是又杠上了。“阑珊”有合作的“念宝”,那“金珠”也要来搞一个。
答应过婶子们午后要送她们一同回沈家村,沈若就跟刚从书屋回来在雅间小坐了一会儿的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
蓝帆出来送他们,几人笑着告别。
“下次记得把二狗带来,几日不见还怪想的。”蓝帆摇着扇子,眯眼笑道。
“成,他也念叨着想蓝叔叔了。”沈若应了声,随后问了句:“先前晒得地瓜干你吃完了么?”
说起这个蓝帆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说:“都吃完了。”
“正好又晒了新的,之后给你带走。”沈若豪气道。
“好啊。那就多谢了。”蓝帆就爱吃这一口,自从在沈若家吃了第一次就一发不可收拾。
“后日是我家小云吞的满月宴,邀请你来。”沈若东西都买好了,笑着道。
顾允也看向他。
“我一定去,还没瞧过你们的孩子呢。”蓝帆先前在沈若家玩的时候也没看见过孩子,毕竟那时候还很小,就怕冲撞了。
“走了。”顾允先上了牛车,朝沈若伸出手。
沈若顺势牵住,借力跳上了车,拉紧了缰绳。
两人冲蓝帆挥手,便驱使着牛车缓缓往远处行去。
谁都没有发现,在“阑珊珠宝行”的拐角处有一道阴恻恻地视线一直在注视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今天日万也完成啦需要夸夸(*^▽^*)~因为提到了,所以剧透一下:顾允之后会去考个举人,之后就不往下考了。举人虽然不是个官,但也要被称一声老爷呢~
再往下考的话就是会试和殿试,过了的话要么留在京城,要么当外派官员(外放的官是不可能放回自己家乡的),就得跑到别的地图去了。
沈若想发展沈家村,让沈家村成为大宇第一大村,他肯定是舍不得走哒!
顾允对做官其实不是非常感兴趣,他只对沈若感兴趣(bushi),他会写书,对各种知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顾允未来的职业大家可以猜一下~感觉你们肯定能猜到(捂脸)
第111章
牛车一路到“金珠”门口接上了人, 才一同回沈家村。
她们到得早,是第一批拿到锦缎手帕的,这时候还兴奋着, 想着明儿还要来。
“我就说是真的吧,瞧瞧这锦缎,摸着可真舒服啊!”婶子笑着摩挲了两下帕子。
“这可是锦缎手帕,我是舍不得用,弄脏了可咋洗哦。”
“若哥儿, 你那时候就不该走,不然也能领到一张嘞, 原本说是五十张发完就没了, 结果有人闹开,后头来的都有不少人领着了。”有婶子对沈若道。
“是啊,拿了回来你给你家崽做小衣裳不是挺好?小崽子肉嫩, 就要穿柔软滑些的料子呢。”
“织的细密些的棉布就挺好。”沈若牵紧缰绳, 轻笑着回应。
家里最好的布都给小云吞做小肚兜和尿布了。
锦缎是不错,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来不方便, 还容易勾丝。
所以还是用细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气性也不差,不粗糙不会磨到崽崽娇嫩的肌肤, 重点是不需要费心伺候布料。
沈若是个完全的实用主义派, 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来穿的, 又不是拿来供起来。如果穿个衣服还要担心它会不会划破勾丝,洗了还要缩水啥的, 平添诸多烦恼, 那不就是花钱请了个祖宗回来么?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
婶子们不太能理解沈若, 这可是锦缎啊!为什么若哥儿好像一点儿也不心动呢?
有婶子激动劲儿还没过, 说道:“明儿还能领呢,我打算喊上我家亲人也一同去。”
“我也,没准凑一凑真的能凑出一身衣裳来呢!”
“那‘金珠’的老板可真豪气,锦缎手帕都能说送就送啊。”
占便宜的心态谁都会有,沈若闻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话。“金珠”的这一波宣传从表面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来无疑是失败的。
“阑珊”推出用赠品来吸引客人,着重点还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钱就能得的赠品则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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