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到这里的这段时间不是用树枝在泥土地上画,就是拿烧黑了的木炭在木浆纸上作画, 这还是第一次捏起毛笔,这种软笔绘画他没自学过,更别提画水墨画了。
唯一算是接触过一点的是水彩画,但是在现代有甲方想要水彩质感的绘画,他都是用板子画出来的假水彩。
不过常年画画的人, 手都很稳,哪怕用的是不擅长的画具, 也能很快适应。
只见他在一张宣纸上随手画了几朵花, 还有横线竖线后,纤细修长的手指便从一旁抽出新的纸张。
沈若提笔打算先将兔子香囊的样子画上,他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兔头的轮廓, 随后加上珠坠与流苏, 而后画了十一个等大的椭圆形,指代剩余的十一个香囊模样, 在底下还画了茶叶梗毛球耳坠。
“你来帮我写一下字。”沈若毫不客气地麻烦蓝帆,说道。
顾允不自觉地蹙眉,看着沈若的眼神里有许多不解。
蓝帆也没想到沈若竟然会喊自己写字, 不过他脸皮也不薄, 冲顾允笑笑, 这就凑到沈若身边,拿过另一支狼毫笔蘸上墨。
“你说, 要写什么?”
沈若思考了一下, 说道:“顶上就写‘阑珊珠宝行月中活动’, 凡是购买本店摆件或珠宝的顾客可以获得祥瑞香囊一个, 共十二款同系列不同款式的香囊可供挑选,随商品附赠。然后你在这几个椭圆中写上‘未知’,最后在茶叶梗毛球耳坠边上写‘每日限量五十对,先到先得’。再盖个你们店的章,就成了。”
沈若用毛笔画的画瞧着也好看,就那几个椭圆都很规则,不大不小刚刚好。
蓝帆照着他说的,飞快地将字给写好了。
他人瞧着不着调,但字却是工整极了。瞧着带着一丝匠气,没有创新所以好复刻。
“这就写好了,一目了然,感觉很不错。”蓝帆笑着搁下笔,摇着扇子嘚瑟道。
他这字儿写的就跟印刷出来的一样。
“可以,之后找人临摹,多搞一些发出去。节约成本,不要用宣纸了,用硬实些的木浆纸吧。”沈若提议道。
蓝棹站在顾允身边,周身似乎都围绕着低气压,感觉冷冷的,没忍住抱着手臂哆嗦了一下。
“顾子诺,你干嘛?”蓝棹看着顾允拿过那张传单,折叠好放进了怀里。
周围人都是满头问号。
顾允面色不变,道:“不是说要用木浆纸做么?”
潜意思就是这宣纸上画的已经没用了,他准备带走。
蓝帆:“……这是要拿来做样本的。”
阿富来得及时,立刻就准备好了木浆纸放到了桌上。
顾允不搭理他,骨节分明的大手拿过桌上的狼毫笔便开始在木浆纸上作画写字。
要是沈若再发现不了顾允这是明晃晃的吃醋,那就是他太过迟钝了。
沈若本想拦住,但瞧着他走笔龙蛇的,只好无奈道:“我是想着你肩膀还没好全,不想让你乱动才喊蓝帆帮忙写的。”
闻言,顾允动笔的力度果然小了很多。
蓝帆:“???难道不是因为我字好看?”
沈若道:“当然不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字就是咱们村顾秀才的字了。”沈若明晃晃地吹彩虹屁,笑脸对着顾允,一双晶亮的眼睛对着他。
蓝帆表示很受伤,但是顾允的字确实是连书院夫子都夸赞的好看有风骨,他也没有不服气。
就是酸。蓝棹跟他一起酸。
谁不想有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小哥儿在旁边夸赞自己呢?!
“好了。”顾允对上沈若的视线,眼里是毫无掩饰的直白热烈。
桌上的木浆纸上画着的图样与写的字都与那张宣纸上的没什么太大区别,沈若有些稀罕地拿起来看。
他非常想脱口问一句,顾允这是一口气吃了多少台打印机?
这也太相似了!
蓝帆和蓝棹看见了也有些惊讶,特别是蓝帆。
“顾允啊顾允,同窗这么些年我竟还不知道你居然还有这一手?!”蓝帆是真的很吃惊,世间能模仿别人字迹的人屈指可数,这可是传说中在帝王身边的能人异士才会的技巧啊!
蓝棹更是难受,他最烦恼的就是抄写的功课,顾允这个能力真的非常适合请他帮自己抄写啊!
不过这可不能喊出来,要不然他又得被关起来抄写了。他能学成完全就是靠逼的,蓝棹直叹气。
因为那张宣纸他要拿走,那么要留下一个样本自然是要与之相同的。
顾允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说:“你的字体其他人比较好临摹。”
顾允的常用的字体比之锋利沉稳,让人临摹比较难。但蓝帆听这话,总觉得心里头有点不得劲儿,但又说不上来。
“我这就找人临摹,那‘金珠’的老板是真的难缠,到时候怕不是还要继续学我们‘发传单’?”蓝帆说起新学的词汇非常流畅,一想到对方就跟学人精一般,他就觉得有些令人作呕。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沈若看得开,笑着反问了一句:“难不成你蓝大老板对我带来的新品没有信心?”
蓝帆摇头,只是还是气,气“金珠”的老板做事太难看。
“你带来的东西我都觉得好,怎么可能没信心。只是一想到我们一推出他们就学走,真是……”
沈若摇了摇头,说道:“你不必太过担心,他们这就叫‘东施效颦’。”
“那今日就画他数百张传单,明日发。”蓝帆摇着扇子,心里眼里完全是被激起的胜负欲,那就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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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和顾允一同从“阑珊珠宝行”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外头陆陆续续来“阑珊”的客人还有不少,这营销策略亲测不错。
沈若左手提着一大陶罐的卤味,这都是给刘大夫他们准备的,已经泡了一天,那味道是彻底入味醇厚了。
顾允再阑珊先前没解释的,待出了门,便对沈若道:“我年幼时便开始在书屋中抄书。一开始因着我年纪小书屋不肯收,后来全赖我能仿写与原书相似的字体,他们才肯收我的。”
沈若第一次听顾允说起自己年幼时的事情。
脑海中不由浮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倔强地站在书屋前,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赚钱。
沈若本想说“那他小时候可真不容易”,但是在这个时代,活得容易的人真不多,顾允从小没有爹,被他娘拉扯大,他也很争气坚强地成长,努力学习,还考上了秀才光耀门楣。
这样的人哪里需要别人的怜悯呢?
沈若笑了声:“原来是因为一直练才能将字写得这般好,真厉害!”
直白的夸奖可比无用的怜悯好多了。
顾允说出自己以前的事也不是想叫沈若心疼他,闻言沉默几瞬,肯定道:“你以后也可以写得很好。”
沈若笑开了,他都还没开始学呢!只会照着模样画出来,这画出来的字哪里能很好呀?
“我答应过你要教你写字。”顾允一本正经道。
沈若一直忙总是抽不出时间来学,但是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被人记在心里并且被他列入未来要做的事情当中,这种感觉让他的心脏不自觉地快速跳动了两下。
无形中的撩人最为致命。
“那等你肩膀完全好了再说?”沈若跟哥俩好似的轻轻拍了下顾允的肩膀,笑问道。
顾允顺势牵住他还未收回去的手,“嗯”了声,就径直牵着沈若往刘氏医馆的方向走去。
两人的穿着还是昨日那一身,里头换洗了,外面的不脏还能穿,两人也没约定,第二日还是不约而同的穿了那身银灰色。
昨儿回到家,家里人瞧见了没人不说好看的,而且很合身,也不知顾允他娘如何得知自己的身高尺寸,竟然能做出如此合身的衣裳来。
沈若随口赞叹了一句,就瞧见顾允不动声色的脸上浮上红晕。
沈若:“……?”
为什么能将尺寸做的如此合身,那还不是因为顾允抱过他?沈若暂时还没想到这一层,只顾着夸奖柳兰香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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