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蒸桑拿的快乐吧。
钟离珺就不同了,五花肉的烹饪方式,他是看不上的,高长松都不算完全的厨子,他的手艺在钟离珺眼中称得上粗陋,哪怕是顺德楼的厨子对火候的把握也不够精湛。可有一点是能打动钟离珺的,那就是高老庄特产的阉割黑猪。
这劲道的口感、喷香的肉汁,不说让他欲罢不能,也耳目一新了。
唇舌间流淌的滋味让他深感这趟乌斯藏之行很值!
正当他想点个十二块五花肉深入品鉴时,杨晨风尘仆仆地踏进酒楼,他脖子上依旧围着从高长松那得来的羊毛围巾,却因这些时日都不曾摘下此物,又被高长松千叮咛万嘱咐“不能水洗”而有些灰扑扑的。
哎,还是黑围巾好啊,脏了都看不出……
招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哟,小郎君,那围巾还没卖啊!”
“不是说有大唐来的商贾以百钱求购吗?”
“十二郎那的毛袜,你可得了?”
“我再点块东坡肉,可否让我在炕上多呆一刻?”
大半问候竟都是冲着围巾去的。
再仔细一看,杨晨的穿搭跟先前又不大一样了。
这天虽不说天寒地冻,也绝不能让人如魏晋名士一样宽袍广袖、穿着木屐到处跑,眼下每日最低气温已到10度以下,正处在深秋与初冬的交界处。
不见大街小巷上的人已穿上纸裘、皮袄,这年头的衣服不如后世保暖,除非是那些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否则都穿得里三层外三层,臃肿得很。
杨晨就不同了,大袖子随着他走动一摆一摆,一缕风透过洞开的大门,钻入他的袖中,那没什么重量的绢丝被风扬起,看着多潇洒。
就这样还不够,杨晨慢条斯理地解下围巾,似准备让他多日不见天日的脖颈呼吸新鲜空气,谁知毛线下还是毛线,毛衣的高领笼罩杨晨的细脖子,那领子还颇为时髦地向下翻折。
他做作的展示顺利吸引了在场人的注意力,也不枉杨晨特意跑进酒楼,就为展示自己的新毛衣了。
眼尖的食客也不吝啬于几条称赞,不知是故作惊讶还是真的很惊讶:“哟,这件衣服不会都是毛线制成的吧?”
杨晨鼻子都要翘天上来:“那是,这衣服在乌斯藏都是独几件,要不是我跟十二郎友情深厚,他怎会卖给我?”
他又“不经意”透露道:“那些波斯商人也对他的毛衣很感兴趣,特意去拜访高老庄,买大小件,想来再过段时日,咱们这的毛线衣物就会像产自高老庄的白酒一样,进入长安,被那些士族的郎君抢购一空了。”
这他讲得不夸张,来自乌斯藏的酒在长安被炒上天价,只要是爱饮酒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都知道乌斯藏的高十二郎善酿酒。
当然,也有人听过一些奇怪的传闻,比方说他擅御兽之类的。
后面说不定会传出“高十二郎擅织毛衣”之类的传闻。
*
毛衣的走红在唐代是一定的,人都不喜欢臃肿,尤其是吸收了胡人精炼衣物的唐朝人。
想想就知道了,大花棉袄穿上去有多笨重,这年头的丝绵保暖性还不如棉花呢,比起让自己胳膊肘都不能肆意弯折的唐代秋冬袍,毛衣真是轻便了不知多少倍,而且毛衣多贴身啊,穿着好看、帅!
羊毛围巾只是高长松的试水作,真正让他打响名头的是毛线袜。
其实高长松一开始想织手套,然而手套,也就是这年头的手衣,真不怎么受欢迎,原因是唐宋衣服袖子都大,人手冷就干脆把手缩袖子里,哪需要手套多此一举。
相较之下,毛袜就比较实用了。
在古代,毛袜不叫袜,叫“足衣”或者“足袋”。
足衣的历史比较扑朔迷离,传说中早在周代就有了袜子,然而在正经考古中,西周时期真没有袜子。
汉代人都是有履无袜,人均赤足,进室内都要先脱鞋。
为什么没有袜子,有种说法是汉代时,袜子都是兽皮缝的,穿久了有异味,臭不可闻。民间百姓没奢侈到用兽皮缝足袋的地步,士大夫又讲究风雅,且当时人们都嗑五石散,待瘾症发作,浑身上下奇痒,连最柔软的丝绵都穿不住,更别说是皮袜了。
直到三国后,足袋的款式才有所改进,出现了丝袜,只可惜都是观赏价值大于保暖价值。
高长松这个毛袜就不同了,羊毛所织,保暖性一流,穿过的人都说脚上暖融融的,有这样一双毛袜,敢冬天穿木屐。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售价还不贵。
高长松:当然不贵了,已知,一只羊身上的毛能够织7到8件毛衣,这还是在毛线不掺麻的前提下,那请问,一只羊身上的毛,能织多少副袜子呢?
现在羊毛价格还低,价格等于白送。
于是高长松只要出人工费就够了,实际上,眼下人工费真挺便宜的……
眼下,挡在高长松面前的不是销路,而是怎样更多产。
*
再回到热炕头体验店,自打高十二郎的名字从第一个人口中脱出,钟离珺就竖起了耳朵。
他脑子转得快,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高长松的最新成果,随后与有荣焉地点点头,又叫店小二道:“再来十二盘东坡肉。”
店小二听后嘴都笑开了,邻桌的人侧目,呢喃道:“乖乖,真能吃啊。”
不仅能吃,此刻的钟离珺身上萦绕着金钱的光芒,这东坡肉价格是真不便宜,高长松深谙市场价格,他那儿的猪仔比市价高几成,顺德楼又花高价买了东坡肉的方子,层层剥削之下,这肉的价格还挺高。
他吃东坡肉时有人好奇道:“郎君从何处来?”
下一句话似乎有些没头脑,只听他道:“我像是见过郎君。”
说话的乃是镇上人王崇霄,是一名剃头匠,他这人颇有情趣,每做九日就要休息一日,这自定的休沐日与官员肖似。
王崇霄的小摊就在金沙江旁,高长松头一次摆豆腐脑的摊就在那。
钟离珺说:“我曾来过这镇上,当年跟往长安去的贡船一同入此镇,在此过端午节。”
王崇霄立刻抚胡须道:“原来如此,小老儿当日正带女娘去江旁凑热闹哩。”
钟离珺这长安人的身份引得在场人关注,热情好客的乌斯藏人给他推荐镇上最好的酒肆:“我们这的特产是白酒,想来您应该是知道的,听说那酒水在长安卖出了一百钱的天价。”
钟离珺更正道:“不是一百钱,供不应求时近三百钱。”
这数字让在场人倒吸一口冷气:“一爵酒?”
钟离珺肯定道:“一爵酒。”
一爵酒就是一升,《考工记》有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
“那真是翻了几十倍的价格……”
“我们这十钱以内便能买到一升,各家价格都不大一样,也有很便宜的,但你要谨防他们掺水。”又说,“若你不嫌跑得慌,可去几十里外的高老庄,那酿白酒的高十二郎就住在庄上。”
钟离珺也不算寡言之人,他只是有些被动,喜欢一问一答,他先就着茶水咀嚼东坡肉,等肉分成丝丝缕缕,化在口中才说:“我来本就来找十二郎的,他传信于我说鼓捣出卤肉……”
其实高长松跟他说了很多,但不知怎的,钟离珺口中只剩下卤肉了。
说话人大囧,本是好心给人介绍高长松,也有吹捧本地名人的意思在,谁知道竟然撞到正主友人面前,还是一直通信的密友,真是丢死个人了。
直接掩面奔走,都不愿意再跟钟离珺说什么了。
钟离珺的“真实身份”对在场人还是有些冲击力的,尤其是杨晨,他本来就跟高长松关系好,又崇拜他,此时对钟离珺也“爱屋及乌”,不愿意他在这被宰了。
他苦口婆心道:“我这里的东坡肉该是不如十二郎那的,眼下古格镇上卖的吃的喝的,只要跟十二郎沾边,那必定是去高老庄直接买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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