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蒙德挑眉,他们的公文包体积不大,但是有可能放了录音器,不知道是媒体还是同为BBDO的员工。
“今天请各位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学习、借鉴失败的广告案例。也希望格里菲斯先生能够不要吝啬,稍微为我们讲讲为什么这只广告会被甲方淘汰。”
本来在商业合作中被拒绝后还要死绞蛮缠,威胁起诉就已经有失体面。马克的话又是阴阳怪气,将奥斯蒙德高高捧起:“我们还在猜测究竟是什么业余人士拍出来的广告,真是没想到居然是您。联美的掌权人居然亲自拍了一支广告,实在是我们太过自负、有眼不识泰山了。”
讥讽他目前的处境,也嘲笑他在广告方面到底是个业余人士,怎么都比不上BBDO权威。
奥斯蒙德没打算惯着他,他仗着自己年龄小,装一副初出茅庐愣头青的模样,故作直率地点了点头:“确实。”
马克一愣,还没想清楚他在为自己的哪句话盖戳,就听到这个傲气凌人的小子面带微笑继续说道:“不过真是误打误撞,像我这样纯粹的新人、业余人士,居然能被法米娜看重,还被找来BBDO讲课,只能说您一定故意放水,给我机会了吧?”
这话乍听会以为两方恭维,相互谦虚,但实际上“故意放水”这种话可说不得。
本就是交付给甲方的任务订单,怎么能不抱着严谨又力求完美的心态来完成?
马克的脸色一变。
系统也急了:[不是说要扭转印象吗?怎么感觉对方没听懂宿主的恭维呢?]
奥斯蒙德:[...]
瞧瞧这天真的小傻子,这么明显的暗讽都听不出来。
他本就是故意这么说,因为他不太敢肯定对方真的对他抱有什么恶意。
贬低他、讥讽他,可能只是为自身的利益考虑,并不一定代表对方有多恨他。
但这两句话砸下去,一定会为自己树立一个愚蠢又傲慢、学不聪明还沾沾自喜、不可一世的破产二世祖形象。
马克打量着坐在另一侧的琳达和律师脸上波澜不惊的神色,见他们根本没什么反应,只能佯装听不懂幽默地笑笑:“就不再说什么闲话了,我先抛砖引玉,给大家展示一遍我们的作品。”
他说着拿起录像带,将老人与狗的广告播放一遍。
奥斯蒙德直起腰,认认真真地观看着屏幕上的画面。
BBDO这只广告比他想象中的要出色得多,选题大胆,整体颜色与氛围都非常温馨。
短短32秒讲述了孤独的老人与狗,将彼此当成了家人,互相依靠,互相体贴。甚至有四季变化来代表时间流逝,看得出来,造价不菲。
这只广告拍得非常好,简直是艺术品。也符合BBDO一贯的理念,以创新的态度去追求拍摄最完美的艺术品,而不是追求资本、哗众取宠。
奥斯蒙德在广告结束之后,忍不住发出一声感慨。
他并不吝啬自己的夸奖:“拍得很好,无论是运镜、光线布置,调色、配乐、人与狗的和谐共处还是故事内核,都非常完美,只能说不愧是BBDO,煽动情绪的手法老练娴熟,这条广告令人印象深刻。”
原本打算说些什么的马克再次卡壳,他与后排的导演约翰对视了一眼:还没有到这一步呢,这小子怎么先一步服输了?
见时机差不多成熟,奥斯蒙德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我有一个梦想...”
[检测到现场听众大于三,技能我有一个梦想(R)条件达成]
在将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后,他泰然自若,将话音一转:“希望所有人都能认同我的作品。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法米娜会选择我的作品。”
他站起身,缓步走到了房间最后的三人身旁:“能借我张纸吗?”
三人不知为什么有些紧张,抽了张a4给他,还顺带递了支笔。
奥斯蒙德并不见外或者羞腆,他拍了拍约翰的肩膀,示意他跟着自己走到主座,将空白的纸张摊在马克和琳达中间:“那不如用最简单的方法,我们把双方广告的优点都列出来对比一下。”
马克迟疑片刻,再次与约翰对视一眼,缓缓点了点头。
他并没有看过奥斯蒙德的作品,但心中的底气却莫名其妙弱了三分。
奥斯蒙德将自己刚才所说的优点全部填在BBDO名下,才缓缓开口:“首先,32秒是广告的正常时长。但其实是稍有些长的。对法米娜来说,广告越短,投放广告花费的费用就越少。”
琳达点点头,电视台播放广告以秒计费。
于是奥斯蒙德的名下填上了:时长短。
但他却没有继续写下去,而是看向了律师约书亚:“能不能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前提下给他们看我的作品呢?”
约书亚点了点头,他早就做好了准备,此次前来还携带了转录的录像带。他拿出文件和录像带,交给了马克的秘书。
奥斯蒙德的广告与BBDO的风格几乎截然相反,画面明快,主线清晰,简单流畅。
签字笔被递到了约翰手上,要求他分别写下优点。
年长却郁郁不得志的广告导演看着上方流畅英文书写的那一行字,却发觉自己无法再为自己的广告填上什么优点,只能悻悻然在奥斯蒙德名下写了:风格明快,简约。
琳达写下了:大众认同感高,获得了多数投票。
约书亚写下:幽默。
马克脸色不太好,在BBDO下写下:故事清晰、感人。
奥斯蒙德并没有放过屋内始终默不作声的另外三人,也邀请他们三人执笔。
BBDO广告的优点已经写满,三人对视一眼,只有一人硬着头皮在奥斯蒙德的名下写上了:吸引人。
一张白纸上,奥斯蒙德的优点并没有多少,但比起隔壁大段的词藻,这些简短的词汇似乎已经证明了:一份优秀的广告所需要的也不过就是这些。
尤其是琳达手中的大众选择度,这是最关键的因素。
但他却说:“这样看来,我确实不如行业的前辈优秀,在广告拍摄这门学问上,我还有不少知识要学。”
奥斯蒙德甚至有闲心拍了拍约翰的肩膀,真诚道:“这个故事拍成广告太委屈了。你的运镜非常大胆,如果有机会拍摄电影的话...不,说到底,这支广告根本就是以电影为水准拍摄的吧。”
他的话却不知道戳中了约翰的什么痛处,他突然沉下了脸色:“你不用再恭维我了,广告是否过关本身就取决于观众选择。今天的谈话根本就是一场笑话。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更多的人会选择你?”
“约翰!”
马克大声制止他唱衰,但约翰说的是事实。
奥斯蒙德收敛了笑意,认真地看向他:“我告诉过你了,你问题就出在你把广告拍成了电影。”
“广告和电影传递给观众的东西是不同的。电影要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广告则是要告诉观众产品能带给他们最直观的感受。”
“法米娜狗粮的受众是养狗的人,工薪阶级、爱狗的人,即便他们对一个流浪汉抱有同情,也不会在32秒内将自己代入广告内的流浪汉。他们想看的内容是狗粮好不好吃,有多好吃。而不是一个凄惨的人有多么爱他的狗,甚至用买饭的钱为狗买饭。”
“确实,你的故事会带给孤独的人最触动灵魂的慰藉,但是太大太空,反而适得其反。”
那双孔雀蓝色的眼眸看着他,就像是有魔法一样,让他信服。
约翰听到他询问:“你很适合拍电影,我相信你有想要讲述的故事,你的镜头是最好的语言,所以为什么不试试呢?”
马克大叫:“奥斯蒙德·格里菲斯!”
这个问题可笑至极,因为他没有钱。他得生活,他得支付孩子的学费,顾及家人。约翰冷笑一声:“你这样含着金汤匙、一出生就生在罗马的小少爷怎么会懂?”
约翰想要成为电影导演,却在广告导演的职位上混了太久,蹉跎了太多的岁月。始终没人赏识他愿意给他个机会,现在就连最拿手的广告都比不过一个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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