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瑾沉默接过伞,将面前的纱拢严实了些。
“多……谢。”
宣文牙适时赶来将字据交给楚瑾,转头对楚瑀说:“孟长青把马牵后院去了。”
楚瑀点点头往后院走,楚瑾的狐裘擦过他的衣袖,两者似乎留恋相依了半秒,又在寒风中分开了。
楚瑾撑起伞往将军府外走,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已经见到楚瑀了。
还是难过得红了眼。
人是贪婪了,他想见楚瑀,见到了便想同楚瑀相见,若是相见了,又想同他相认。
可他只能站在雪地里,遥遥看一眼。
‘回去吧,现在不是相见的时候。’系统难得出言安慰道。
走吧,楚瑾也对自己说,他们还会相见,相认,相知,相伴。
只是还需要等待。
漫长的,煎熬的等待。
作者有话说:
你们要的(短暂的)重逢,这不就来了!
第43章
军营里的火光点亮寒冬的夜,楚瑀望着看不到边的白,静静听着火堆燃烧时发出的噼里啪啦声。
孟长青年关时并不特别限制士兵偷偷破点戒,但是轮到班值的士兵是绝不能有半点松懈的。
他自己也不安分,暗地里烧了一壶酒做贼似地在背光处对楚瑀招招手,楚瑀本来想装作没看到他,奈何孟长青还起劲了,在暗处气冲冲地蹦跶继续张牙舞爪。
不想孟长青这幅丢人模样被更多人发现,楚瑀不太情愿地挪到暗处,孟长青笑眯了眼把他拽到军营靠外的位置。
那里生着一堆巨大的篝火,照得雪地发出暖黄的光。
“瞧你这没人要的样,平时那么多姑娘爱来看你,结果还是和我一样过个年都找不到人陪,”孟长青数落完,把壶里滚烫的酒塞给楚瑀,“你小子应快弱冠了,可别还没喝过酒!”
酒水糙得只用挖空晒干的葫芦装,楚瑀掂量着里面的分量还剩不少,仰头往嘴里倒了一半,孟长青不知道他这么能喝,急得伸手要抢:“混账玩意儿,也不给你大爷我留点!”
楚瑀把还剩一半的酒壶抛回去,抬手擦干净嘴角的酒渍,他看着孟长青心疼得不得了的样子嘴角微扬:“谁叫你要来我面前晃的。”
“你小子,”孟长青顺着酒壶喝了几口,“还不是怕你一个人想家了。”
这是楚瑀在边关的第一个年,孟长青面糙心细,楚瑀情况特殊记不清过去,偏偏性格又冷,时常站在远处看别人三五谈天,叫孟长青一个大老爷们都觉得心疼。
楚瑀不发一言,只是把那颗他每日都会拿出来看看的珠子摸出来。
“定情信物啊?”孟长青见他魂不守舍的模样嘴贱道。
没被立刻回怼孟长青浑身难受,他倒完最后一滴酒,本想开口叫楚瑀早些休息,这一眼却差点叫他把眼珠子瞪出来。
焰色在雪地上摇曳,晃眼看去像在黑夜里跳跃着的能发光的轻纱薄绸,火光照得人脸色发烫,竟似飘了一层薄红。
“说不定,”楚瑀移开眼撇过微微发烫的脸,目光落到玉珠上低声道,“真的是定情信物。”
不然他怎么死也要握在手里。
每次看到它,都会有一股神奇的感觉,又抓又挠,似痒还痛,勾得他的心日夜牵念,却不知这思念的线另一头牵的是何人,何模样。
孟长青凝噎,伸手拍拍他的肩头:“早点休息吧,今夜又不是你当值。”
若真是定情信物,那人也等得太辛苦了些。
楚瑾并未原路返回到京城,而是直接一路回到了玉京,相比京城,他还是更习惯这里。
虽然楚瑀没办法陪在他身边,但幸好他还有着一群时刻牵挂他的好友,在此时此刻比任何宽慰都更管用。
春寒秋凉,哪怕不能相见,日子也不能总这样颓废下去,他还要活,并且努力地活。
就像他曾经告诉楚瑀的一样,天生万物,椿树蜉蝣,竭力不虚穷。
二年夏日,他同玉仪妆一起设计出了第一条改良旗袍,剪裁得当的旗袍放松腰线,并不过分苛刻穿着人的身量。
含蓄婉约的盘口绣上温润光泽的珍珠,新奇的样式让商会中来往的人眼前一亮。
玉仪妆只穿着它娉婷往商会门口一站,自然而然的就吸引到许多目光。
她仪态万千步履款款,旗袍的韵味在她身上尽数展现,穿着纱裙的小姐记下那招牌,二日就派人来询问。
普通旗袍按四个大小批量生产,若想要更细致贴身,就得要这些小姐亲自到朝玉京旗下的玉满枝量尺寸。
一年一度的外邦互市,窦青找到了楚瑾所说的仙人掌,楚瑾将它们切块培养,又将幼虫从母体仙人掌上分离,再挨个接种到新长出的仙人掌上。
待胭脂虫长大后他将其剥离晒干研磨,再过滤浓缩得到胭脂虫红素,最后用蜂蜡调和凝固做了几支短的口红给玉仪妆试用。
胭脂虫红的颜色艳丽自然,比当下流行的胭脂更胜一筹,玉仪妆喜欢得不行,可惜蜂蜡保存不易,楚瑾便只能将口红做短一些,让它们能够早日用完以免变质过期。
每一只口红售出时,都标注了注意事项,提醒采买的女客早日使用。
楚瑾又变得很忙起来,雪鸢常常和浅秋轮班替他沏茶,每每望见他沉眉伏案心下都有些难受。
少爷,许久不曾休息了。
忙些也好,能把日子过得充实一点,想必就能少对着腰间挂着的竹猫感伤一些。
只是楚瑾已二十有六还不见提及成婚一事,叫陈焕有些心焦,他曾旁敲侧击过楚瑾的态度,见对方分明疲倦不已还要强撑着对他笑,心里便疼得揪起,再不敢提这事。
若是,楚瑀还在的话。
陈焕心里想起那三年相伴,恍惚发觉那是少爷笑过最多的时光。
不是本性温和带来的笑,而是眉目都明亮起来,目光落到楚瑀身上时,眉梢眼角都有着不自觉欢喜的笑。
若是……少爷真的喜好男色,陈焕心里暗暗发誓,他拼了老命也要把楚瑀找回来。
管他愿不愿意,也要绑了盖上红盖头送到楚瑾床上。
三年,边关的黄沙裹在葛衣细甲里,楚瑀跟着孟长青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仗,他一柄银枪所向披靡,在匈奴口中有了个令人生畏的凶神名号。
他长高了许多,眉眼比三年前更加成熟,边疆的烈日吻着他蜜色的肌肤。
他生得宽肩窄腰,一双修长有力的腿下蹬着一双铁钉做底的战靴。
他时常一个人随意抱着枪倚靠胡杨,经历过战场的煞气和天生的孤高让人望而却步,远远看过去已经是一位让人移不开眼的青年将领。
落雪了,这是他在边关看过的第三年的雪。
那颗珠子被他缝在胸口的内兜里,三年不曾离身。
近日匈奴频繁来犯,黄沙关的村民已经全部搬离,几次三番的挑衅惹怒了皇帝,从京城下达的命令是不再萎缩困守,即刻出征将蛮子驱逐出境。
三年,所有人都憋着这口气太久,终于要一雪前耻。
饮冰难凉男儿血热,战士们个个气势高昂时,座于主帐的宣文牙同亲信却无喜色。
他们本是被家族送来挣军功的,原身都是世族少爷,若说困守畏缩最赞成,但提到打仗,腿都发抖发软。
“少爷,”亲信刚出口就被宣文牙瞪了一眼,他赶忙改口道,“将军,真要主动出击?”
宣文牙并不想打仗,他只是来贴金的,并不是来拼命的,也无所谓那些贱民的死亡,他烦躁地挥挥手:“孟长青不是喜欢出风头?让他挑大头去吧。”
亲信自知宣文牙虽然让孟长青带兵,却不会让他独占军功。
一人成仙鸡犬升天,他们跟着宣文牙没肉也能喝口汤,于是都放下心来继续混日子。
孟长青观察匈奴军队的足迹已经很久了,他派去的探子很快侦查到他们驻扎的具体位置,匈奴以为大魏惧战,定然不会主动出击,平日里防守极为松懈,趁这个机会正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宣文牙一脉口上秉持谨慎,要求留下一部分军队等待指令免得全军覆没,孟长青知他心思并不强求,只同楚瑀带领着一千人去伏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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