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243)
但饶是如此,第一页纸还是因为跟皮套黏在一起,导致被撕下了一半。
这种细致活既然许暮洲愿意干,严岑也懒得上手,他的视力不需要依托煤油灯的帮助就能在黑暗中看清物品,于是将那盏灯留给许暮洲,自己继续去翻接下来的几个木架子。
地下室的东西放得杂乱无章,大多数东西都堆在门口,越往里走,杂物的分布就越稀疏,应该是托娅很少会往里走的缘故。
但严岑顺着墙边一路走到墙角,才发现这里也放着一小堆东西。这堆东西不像外头的杂物那样胡乱丢在地上,而是整整齐齐地码放在房间一角,大概有那么三四个纸箱子。
从整理习惯来看,这些东西不像是托娅的手笔。
严岑半跪下来,将几个纸箱依次拿下来,一个个摆在地上。
这几个箱子都不大,每个也就一米见方,其中两个里面还打了木架子,严岑用方才找到的一只木刀将上面的木条拆了下来,发现一个箱子里装的是酒,另一个箱子里装得是烟草,只是都被海水泡坏了,看起来早就变质了。
剩下的箱子里装得就是乱七八糟的杂物,有什么烟斗之类的,还有一只非常简陋的指南针。
严岑大致翻了翻,确认这确实不是托娅的东西,这些东西看起来更像是航海带着的货物,烟草和酒的箱子上还引着什么标志,可惜被海水冲得看不清了。
严岑没有多看,他从最后一个箱子里找到了几件不太合身,又不会太过潮湿的衣服,又拎了一双高帮的皮靴,一股脑拢了起来,站起身往许暮洲那边走。
许暮洲已经吭哧吭哧地将那本笔记本翻完了大半,见严岑走回来,仰着头揉了揉微酸的后颈。
严岑见状把手里的东西往他身边一丢,半蹲**来,接手给他揉了揉。
“酸?”严岑问。
“还好,就是累眼睛。”许暮洲指了指膝盖上的那个笔记本,说:“写字的应该有钢笔也有铅笔,铅笔印还能看出来一点,但是钢笔都被水化得差不多了,能看到的东西很有限。”
严岑嗯了一声,又问:“有什么内容?”
“看不出来太多的。”许暮洲叹了口气:“但是看口吻,这应该是本第一人称的航海日记,有点船员的意思……上面说了航运的事情,还提到了运输货物和码头。只是具体的情况被水晕得太厉害,看不清什么东西。”
“我在地下室角落找到了这个人的货物。”严岑说:“这笔记的主人不出意外是个男人。”
“嗯?”许暮洲说:“你怎么知道。”
严岑冲着他身边扬了扬下巴。
许暮洲这才看到他旁边散落的那几件衣物,不怪他眼神不好,那些看不清颜色的织物缠在一起,看起来实在一点都没有衣服的样子,刚才他还以为严岑抱了张床单过来。
但有总比没有好,不知道是因为低烧还是别的什么,许暮洲总觉得这地方冷得不行,两条露在外面的腿冻得有些泛红。
许暮洲他连忙在那堆衣服里翻了翻,好容易才翻出一条破破烂烂的直筒裤。
这些衣服不知道在这里放了多长时间,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潮湿味道,许暮洲有些嫌弃,所以将这些衣服勉强套在了睡裙外头。
那男人也不知道多逆天的身材,裤子比许暮洲的腿长还要长一大截,腰间也松松垮垮的,总往下掉。
严岑就着这个姿势帮许暮洲挽了挽裤脚,又服帖地掖好,才给他套上鞋子。
“这个人按理来说不是给托娅日常送物资的人员。”严岑说:“我更倾向于他也是像你我一样,被海难无意中打过来的。他应该也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或许时间还不短。”
“我也觉得。”许暮洲赞同道。
许暮洲说着,从另一件衣服上撕下了一条略粗的牛皮缝线,当做腰带系在了腰上。他从来永无乡开始就没到过环境这么恶劣的任务里,吃没得吃,喝没得喝,连衣服都要穿不知道是谁的,整个人浑身别扭,无比想念永无乡那张松软干净的大床,只想赶紧做完任务赶紧回去接着休假——顺便把没来得及吃的烤白薯吃了……再把蜜月度了。
许暮洲想到这,飞速地瞄了严岑一眼。
严岑正低着头给他系着右脚的鞋带,从许暮洲的角度看过去,能从他破破烂烂的衣服领口看到他漂亮的肩背线条。
许暮洲忽然想起,当初他刚来永无乡的时候,有一次不经意间撞见过严岑的好身材,只是那时候他跟严岑还不怎么熟,憋着口气似的非逼着人家在自己家穿的严严实实,以至于之后再也没看见过那种场面了。
——有点亏,许暮洲遗憾地想。要是早知道面前这人最后会变男朋友,当初就应该遵从一下内心,多看几眼。
严岑哪知道小狐狸心里在想什么弯弯绕,他给许暮洲穿完了鞋子,又接着刚才那话题说道:“托娅常年独居,心思不说单纯,应该比较单一,执念不会太过于复杂,如果这个海员是——”
严岑刚一抬头,连话都没说完就被堵了回去。
许暮洲偷袭成功,亲了个结结实实,末了分开时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活像个当街调戏良家妇女的小恶霸。
许暮洲心满意足地道:“接着说。”
严岑:“……”
能接着说就怪了!
严岑有那么一瞬间,非常短暂地大脑一空,把刚才要说的词儿忘了个干干净净。
许暮洲好像被严岑难得露出的空白表情取悦了,弯着眼睛晃了晃腿,活生生笑成一只小狐狸模样。
其实许暮洲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心态好像有点问题——他好像有点过于兴奋了。
许暮洲长这么大,其实从来没有什么非常纯粹的欢愉,高兴也好,难过也罢,这些非常正常的情绪他也有,但都只是随波逐流的有。
换言之,只有在普罗大众都觉得这件事应该开心的时候,他的潜意识也只是顺从这种“应该”,来调度自己的情绪。
比如升职,比如加薪。
但实际上,大多数普通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情绪”,比如有的孩子在见到雪后会高兴,但有的则孩子会因为晴空万里而高兴。
开心或难过之类的情绪并不独特,独特的是那份从“自我”出发的意义。
可是这些许暮洲从来没有过,他从没有过自己的小秘密,也没有独属于自己的开心,那些大多数正常孩子在幼年时期跟自己的“心照不宣”,许暮洲都从来没有过。
仔细想想,好像不光是独特的情绪,还有其他的什么东西——在孤儿院,老师是大家的,院长是大家的,设施是公用的,宿舍也是合住的。
后来在学校里,老师、同学、食堂——似乎所有出现在许暮洲生命中的东西都是这样的。他从来没有拥有过独属于自己的什么东西,似乎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都在跟别人共用着什么。
但好像现在不一样了。
许暮洲在方才那一瞬间,忽然体会到了一种神奇的,非常纯粹又非常幼稚的开心。
那有点类似于小学生在春游前一天晚上抱着装满零食的书包的心情——明明看起来好像只是再普通的一件小事,甚至没有任何纪念意义,但就是能让人满心满意地轻快起来,然后在不知不觉间被隐秘而欢快的情绪盈满全身。
对于许暮洲来说,这种情绪比正常的孩子晚来了二十多年,但这次来得气势汹汹,摧枯拉朽,令人猝不及防,简直不讲道理一样,毫无意义地就能令他高兴成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但仔细想想,“情绪”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东西。
——这个人是我的,许暮洲忽然想。
跟他人生中所有其他的东西不一样,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严岑的纵容,喜欢,难过,甚至于不安和惶恐,都是因为他而生的。
——不能再想了,许暮洲想,再想下去,他觉得自己会被这种无限膨胀的高兴和自得撑爆开。
许暮洲觉得这种有些异常的兴奋在他骨子里蠢蠢欲动,有些不听使唤,像是撒了欢一样地在他周身翻腾着,调皮地催促着他说点什么来表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