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莫小时候住在乡下,见过灶,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现在复刻应该能复刻出来,顶多就难用一点,总不会比火塘更难用。
再说,到时候他们可以慢慢调整一下,反正所有的建筑都是自家做的,实在不好用,拆了再调整也行。
想到这里,简莫说道:“到时候我们看能不能打两口金属锅出来,这段时间我特地观察了一下,我们用的金属刀挺稳定的,不怎么生锈,用来做锅问题应该不太大。”
他们将金属放在熔炉里熔炼的时候,熔炉里的温度起码有一千多摄氏度,做个锅炒菜顶多也就两三百摄氏度,应该不至于释放出有毒物质。
现在的陶锅之类的太容易烧裂了,简莫早就想要大铁锅了。
乌炯也答应下来:“你给我讲讲,我去做。”
简莫:“这个不难,只要取比较大块的金属块锻打成金属片,然后捶成凹陷的锅就行。你可以把它想象为带耳朵的小盆,只不过是用金属做的,可以放到火上面炒菜。”
他一边说话一边比划,看乌炯可能还是不太清楚,便说道:“等会儿我拿木板画下来,你看见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在说话的时候,简莫的手碰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应该是昨天做饭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的食物。
他捏起来,打算扔进旁边装厨余垃圾的木桶里。
没想到眼睛的余光看了一下,他看见手里捏的居然是一小块面团。
应该是搅拌蛋糕胚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的,在石板上堆了一天,这小块面团的水分蒸发了不少,没想到手感却一样柔软。
简莫拿在手里看了一下,发现面团被发酵得很光滑,轻轻一捏,能明显感觉到里面的空气被挤了出来。
他的手顿住了——发酵,他居然忘了发酵这回事!
空气中原本就有许多酵母菌,这块面团有糖,给酵母菌提供了食物,酵母菌一定在里面繁衍壮大了,所以才将这块面团发酵得如此完美。
乌炯看他忽然不说话,问道:“怎么了?”
简莫将面团放在手心里,展示给乌炯看:“这块面团发酵过了。”
乌炯拿在手心里看了一下:“发酵?”
简莫:“发酵——你可以理解为面团里融入了空气的一个过程。我们揉出来的面团不是特别瓷实吗?发酵过后就不一样了,发酵好的面团里面会有许多小气泡,特别柔软,胖乎乎的,会有另外一种口感,可以用来做别的食物。”
乌炯一脸似懂非懂的表情。
简莫:“等我做出来你就知道了。”
简莫拿着发酵了的小面团:“我先拿这一小块面团做引子,再发酵一块面团出来,今天晚上做包子吃。”
乌炯没听过这种食物,不过不妨碍他对简莫口中的新食物产生了期待:“好,我来帮忙。”
简莫:“我来就行,等会儿我们酱点肉,晚上做酱肉包子吃。”
说着,简莫迫不及待地去洗了一下手,然后舀出面粉,揉了一个面团出来,再把手中的这一块小小的面团揉进揉好的面团里。
他专门找了一块干净的盖在面团上,将它放在火塘的一角,等它慢慢发酵。
那一小块面团里的酵母菌肯定不多,面团发酵的时间估计也要比普通面团发酵的时间长得多,下午应该差不多了。
尽管如此,简莫还是忍不住隔一会儿就去看一眼面团。
面团慢慢变得白白胖胖,手往上面按一下能按出一个坑来,同时,能明显感觉到面团变得柔韧。
简莫这一天哪都没去,就坐在屋子里做手工活,同时期待地看着面团一点点发酵好。
等下午,他特地先做好酱肉,放在一旁凉着。
傍晚终于来临了,面团发酵得有早上的三倍大,看起来非常完美。
简莫从面团上揪了一块小小的面团出来,重新舀了面粉再和这块小面团一起和成面,放在干燥的地方,让它们静静发酵,这块面团就是饱含酵母菌的面引了。
保留好面引后,简莫将大面团放到干净的石板上揉了揉,把里面的空气稍微挤出来一些,然后搓成长条,揪下一个个面剂子,再擀成圆形,然后往里面放酱肉,包成包子。
简莫全程兴致勃勃,完全用不着乌炯插手,乌炯就在旁边打下手,看他像变魔法一样变出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
乌炯问:“这就可以吃了吗?”
简莫:“还不行,得放到锅里蒸,蒸熟了之后才能吃。”
乌炯:“那我起锅烧水。”
蒸包子没什么技术含量,乌炯很快就把包子蒸好了。
第一笼包子一共八个,每一个都比他们的拳头还大,白白胖胖的,顶端被酱肉的油脂渗透,带一点诱人的酱色。
他们没有酱油,这个酱其实更多的使用焦糖色和贝肉粉调成的咸鲜口感。
尽管酱肉不太正宗,这种精心制作的食物看起来还是非常诱人。
简莫顾不上烫,给乌炯拿了一个,自己也拿了一个:“快快快,赶紧尝尝。这个叫包子,是我们那里的特色食物,虽然也是用面粉做出来的,但跟蛋糕是完全不一样的口感。”
说着,简莫轻轻把酱肉包子掰开。
面粉实在太难得了,他节约着用,因此每个包子都格外皮薄馅大,里面的酱肉半肥半瘦,肉汁缓缓流淌出来,带着诱人的油光。
简莫用力咬了一口。
面皮的软糯微甜,酱肉的丰润喷香,合起来的口感简直无敌。
他就知道,这种淀粉、脂肪和蛋白质的无敌组合肯定会很好吃。
简莫呵着热气:“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这包子是不是特别好吃?”
乌炯:“嗯,我尝到了里面椒蕊粉和大叶蒜粉的味道,这两种粉做出来的肉好香。”
简莫:“对!把香味完全烘托出来了!来,赶紧趁热吃。估计今天包的这些包子我们吃不完,先蒸好放一部分到明天吃,等明天就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热热就可以吃了。”
乌炯看着包子:“跟肉肠一样,也是能放的食物。”
简莫:“差不多,这个天气放个十天半个月不在话下,不过肯定放不了那么久,我一天能吃三顿,两天就吃完了。”
乌炯难得微微叹了一声:“赶紧把土地开垦出来吧,等不下去了。”
简莫哈哈笑起来:“那也没办法,总得等天晴了再说。”
他们从来没有如此盼望天晴过。
盼了好几天雨雪终于停了下来,外面的雪也融得差不多了。
乌炯跟部落里的人说了一声,大家决定趁着天气好先把土地开垦出来。
开垦土地这件事之前已经开会讨论过了。
今年算是河畔部落第一年正儿八经地试图种什么东西,大家都不知道种植的情况会怎么样,因此并不贪多,只打算把部落对岸那一小片土地开垦出来,剩下的河段大家自行分配,先到先得。
作为族长,尽管乌炯很想把自家的地先开垦出来,但还是按捺住了,先和大家一起开垦集体的土地。
他们之前开垦过山上面的地,有一定的经验,觉得开垦河边的土地也不怎么难。
部落里没耐心的大猫大狗们则觉得开垦可太不划算了。
开垦土地要先把上面的草和树拔掉,然后再把底下的树根,草根和石头等挖出来扔掉。
河边的土壤看起来挺肥沃,这也意味着上面长着的植物绝对不会少,光是挖草根树根这一步,就把大家给累惨了。
“我从来不知道草根原来能长得那么茂密,看看这草根比我的人形都长了。”
“哎,累死我了,以前出去挖茎块,遇到草根切断就行,没想到现在要全部挖出来。”
“地下的石头也好多,刚刚我不小心把锄头磕在石块上,还磕了两次,现在锄头已经卷刃了。”
“简莫哥,我真的不能变回兽形挖吗?我的爪子用起来肯定比锄头好用多了。”
简莫听着他们的聊天,刚开始时没说话,直到有人叫他,他站直了很认真地回答:“最好不要上爪子,要是磨损了很容易发炎,说不定爪子会疼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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