眸子深处跃动着亮光,两人本就是新婚这一下说是天雷勾动地火也不为过。
但在沈若就要喘不上来气的时候,顾允微微退开了些。
他们便面对面拥抱着,胸膛贴着胸膛,靠得极近。沈若侧脸蹭在他颈窝当中,没忍住凑过去往他那小痣上亲了亲,惹得顾允耳根通红。
“……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总爱吻我脸上这颗痣了。”沈若笑着说道,这瞧着不就是像个“靶心”或是一个“标记”一样?叫人一旦发现了,便不能不在意。
顾允轻咳两声,要不是顾及着君子婚前的那么多不能,要克制守礼,他也不至于只亲颧骨啊。
男人面对着心爱之人本质上都是个流氓,说实在的,他更想做的,不能言说罢了。
沈若也不是非要顾允回应些什么,只是这样抱着确实很舒服,将他渐渐按向自己。
他“唔”了一声,红着脸,向上弹了弹腿凑到顾允耳边去,低低说着。
“其实我也食髓知味了,而且你比起第一次来有进步,还很大,值得鼓励。”
“今夜随你摆弄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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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哥儿:我说的是进步很大。
【明天继续宠幸万贵妃~】
第254章
“若哥儿, 又有人找!”李善桃的声音自屋外响起,由远而近。
顾允还未有反应,沈若已经忙不迭地从他身上起来往边上跑, 扯扯衣摆才去开了门。
那一瞬顾允瞧清楚了夫郎脸上的羞窘,刚还那般大胆相邀,结果现在却被吓成这样,怪可爱的。其实他俩在里面李善桃必定不会直接推门进来,只是夫郎太害羞, 生怕被瞧见了。
李善桃还没走近,顾允先起身走到沈若身侧, 低笑回:“好……”
他是真的很高兴, 犹记得当初若哥儿点评的第一句便是说他做的太烂,现在都能得到若哥儿的夸奖了,这就说明他是真的成长了。
沈若羞窘地瞪他一眼, 自个儿是为了叫谁高兴点儿啊。
听他还有未尽之语, 怕他再说点有的没的,沈若立马抬手去捂他的嘴, 那动作迅猛如风。
“这是咋了?”李善桃走到门口一瞧就懵了,怎么还打起来了?
“没事娘,”沈若笑着放开手, 耳尖红透了, 转而问道, “是谁来找我了?”
李善桃:“不认得,是驾着马车来的, 我本以为是蓝老板他们过来了, 结果下来的人也不是阿富, 瞧着眼生的很。”
沈若道:“我出去瞧瞧吧。”
到了自家门前的那就是专门来找自己的了, 而不是驾车去村里木工厂买东西的,但他也没多认识人……不对,他突然联想到了先前那两回有人专门要找他做生意,甚至还叫人拦车,后面又来过一次,被他拒绝。
难不成,这回他直接找上门来了?
顾允显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跟着沈若一同向外走。
院子门外果然停着一辆马车,上头什么多余的装饰物都没有,叫人瞧不出是镇上谁家的车驾。
外头人发觉沈若出来后,便被驾车的小厮搀扶着从车上下来。
来人年纪约莫半百,一身衣裳不算华贵,但穿着妥帖,沈若猜测应该是个管事的,但不是幕后老板。而且下来的这人瞧着有些面熟,像是曾经见过似的。
沈若对许多东西不太上心,镇上人的面孔也见了不少,便也没想太多。
那人迎上来,脸上带着一点笑:“恭喜沈老板新婚,咱们东家知道了消息特意叫我来给你家送礼呢。”
边上那小厮立刻捧来一个木盒子,递过来。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若没接,先问:“无功不受禄,敢问你东家姓甚名谁?”
那人没想到沈若瞧见自己这张脸竟然认不出,有些怔愣住。
他老金在金珠珠宝行干了几十年掌柜,在镇上各个商铺那都是熟面孔,少有人不认识他这张脸的。结果他沈若竟然不认识他!
老金本不想将话说开最好能不提“金珠”但两人心中都知道是“金珠”,偷摸着来合作。结果他不认识自个儿……
老金道:“我东家姓黄名进,是镇上’金珠珠宝行‘的老板。储水镇黄家的名头,沈老板应该不会不知晓吧?”
知晓!怎么可能不知晓。
沈若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这人眼熟了!
这人不就是当初“金珠”模仿“阑珊”时候要镇上人听书似的学习“金珠”的事迹历史,之后在里头不停宣讲的人嘛!也是“金珠珠宝行”的掌柜。
“据我所知,’金珠珠宝行‘同’阑珊‘可是死对头,我的’珍宝居‘同’阑珊‘有合作,你们却找上我的门来,是想要做什么?”沈若直接开口问道,觉得好笑。
自个儿还是演得太好,同“阑珊”的交集看起来不多,以致于叫“阑珊”的死对头都以为他同蓝帆的交情一般?
“咳咳,这个嘛,不如里面说话?”老金还是头一回这样被晾在外头,有些话不能叫别人听,要是传出去了黄老板得骂死他。
方才说话的时候,他就余光瞧见沈家隔壁邻居家有人探头探脑,做生意的事儿哪儿能直接在外头聊呢?
这沈老板也真是没啥经验。
老金心里不屑撇嘴,自个儿可是干掌柜干了几十年的,这沈老板年纪轻轻还是个哥儿,哪里就有那么大的本事了,也就是运气好又有能造出新鲜东西的点子,这才叫“珍宝居”跟撞了大运似的随风而起了。
但他是带着任务来的,虽然不屑但也不敢表露在脸上。
“那进来吧。”沈若其实不是很想招待,但又好奇这“金珠”找上门来是想出了什么鬼点子。
毕竟他们两家斗了这么多年,总不能是想要“化干戈为玉帛”了,肯定是想要从自己这个“免费赠品提供商”这里寻求突破口。
老金笑着跨过门槛进来,对着顾允一拱手,“这便是顾秀才了吧,百闻不如一见,瞧着果真是翩翩君子,温润如玉。”
顾允沉默。
沈若偷笑两声,这个“温润如玉的君子”就在你来的前半炷香时间还对别人大打出手呢。不过这是替自己出气,沈若是打心底里头高兴。
那沈春该打,这样的男人简直都不配成为一个父亲、一个丈夫!
老金还以为顾允好歹会给他几分薄面,结果人家冷淡极了,根本不回话,他之后尴尬地哈哈一笑,“秀才郎就是与众不同哈。”
沈若就瞧着老金想巴结却又无门的样子,带着人往大屋进。引他坐到条凳上。
“农家人嘛也没啥好茶能上,金掌柜,粗茶一杯不要嫌弃。”沈若亲自给他上了一杯茶,来者是客,既然请进来了待客之道还是要有的。
“无妨无妨。”他立刻伸手去接。
老金在镇上生活久了坐的都是木椅,后头还有靠背呢,这条凳细细长长一条往后一坐屁股都悬空,叫他坐的跟上刑一样。
再瞧这沈老板的家,泥瓦房,虽说整理的好,但也能瞧出遮掩不去的破旧。叫他心中升起一丝轻蔑。
瞧吧,他就说那“珍宝居”镇上人夸得再好再厉害,那东西又不贵,肯定赚不了多少,瞧瞧这老板的家都破旧成这样了,想必是连修缮的银钱都没攒足?
那一丝轻蔑便从嘴角流露而出。
沈若耳清目明,哪里瞧不出这人的心理活动,他没说话自己便也不说,给顾允和自己都倒了杯茶。
这茶叶还是干爹带过来的,是别处农家自家炒的茶叶,都是山中野茶混杂在一起,但是喝起来却很香别有一番风味,干爹便送过来叫他们尝尝看。也就是随手送的东西,沈大山就收下了,有事没事的时候泡上一壶,一壶底的茶叶能冲个三四泡呢。
他爹是节俭性子,这壶里头显然已经冲泡了四五次,再倒出来的茶汤已经是淡黄色的了,只能喝到一点茶叶的香气,同白水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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