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一个人照顾这么多小鸡仔忙得过来么?”沈若问道。
“还成吧,也就这几天,每日要给它们喂上三顿。”
“那我也来帮忙。”
“……之后还要喂虫子。”李善桃补上一句。
沈若“嘶”一声,转口道:“那我叫顾允来帮忙吧,哈哈。”
他一想到会蠕动的软体生物就忍不住头皮发麻。
顾允应道:“我来帮忙。”
“行了啊,不用你们帮忙,我和你们爹啊忙得过来。”李善桃叫他们去陪小云吞,自个儿在这照顾起了小鸡仔。
这些小鸡仔可都是未来她要开的养殖场里头第一批货呀,可得好好养着。
等以后小鸡仔长大了生鸡蛋,鸡蛋又孵出来小鸡,那就会越来越多了。
午食是柳杉做的,做了整整六道菜,一道汤和一盘凉菜,酸辣土豆丝、凉拌莴笋、清炒豆芽、茄子焖鱼、青豆炖肉、青椒炒肉丝、西红柿蛋汤和卤猪蹄。
十分丰盛的一餐,那卤猪蹄的卤汁都还是杀猪宴那日留下的,这卤汁是越卤越香醇,越发入味。沈大山还整了点小酒,是李善桃在小云吞满月宴那日酿的米酒,味道很好。
小云吞醒了,便也带过来,大家一起开饭。
“阿嫂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沈若感叹,做出来的味道同自己做的没有多大的差别,都是家常菜,很好吃。
柳杉笑,“那就多吃点。”忽而想起什么,“二狗这孩子怎么还没回来,我去喊他一声。”
“没回来估计是还不饿。”沈丰拉住自己媳妇,叫她先吃饭。
小孩儿去别人家玩,要是别人家要开始做饭了,孩子们便会知趣离开,不好在别人家吃饭,但是村里其他人家都不做午食,所以二狗玩到兴头上忘了也很正常。
吃的差不多了,二狗才跑回来。
一回来便同沈若说道:“小叔,我今天遇到了星星的爹,他让我问问小叔你,可以不可以也让他去别的地方开一家’珍宝居‘。”
沈若眉心微蹙,一个“也”字信息量太大了。现在别的地方可还没有开上“珍宝居”也就是叫沈海带着“珍宝居”的东西去隔壁镇卖罢了。
“他好像是同沈海一起出去走商的吧。”沈大山也皱眉,这后生他都不熟,更何况若哥儿,这人竟然还面也没露一下就说要开“珍宝居”……
沈若脑海中循环播放那句“你没事吧?”,他真想当面问问沈欣的爹,是不是对他家有什么误解?当他的“珍宝居”是想开就能开的?我们熟吗,交情足吗?
而且想要开“珍宝居”他人也不亲自来,竟然叫二狗来当传声筒?!哇,真是好不要脸。
回想起当初他对沈欣做的事儿,这是知道欣哥儿和二狗关系好,有他家兜底才故意把孩子丢给自家的。
现在提出这事儿,用的这口气好像也不难理解了。
沈若心道:这人脑子恐怕是真的有坑。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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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二狗嘟着嘴, 碎碎念道:“要不是因为他是星星阿爹,我才不帮他传话。小叔,我觉得他不好。”
沈若问:“怎么说?”
二狗“唔”了一声:“他一直问我好多问题, 有的我答得上来,有些我答不上来。在学院里夫子都没有这样考校我的。”
小孩儿对别人的善恶感知十分敏锐,一个人姑且算不上熟,不过是玩伴的父亲,却要这样拷问他, 明眼人想想便觉得奇怪。
必然是有所图,想要借着孩子的口说罢了。
“二狗, 你午后还要去找欣哥儿么?”柳杉也皱紧了眉头, 给儿子端来饭碗夹些菜放在桌上,问道。
“想去,我在教星星写字儿呢。”二狗说起玩伴时眼睛发亮, 后半句一出那小胸膛便挺了起来, 很是嘚瑟。他都成了星星的小夫子了,他好厉害呀。
“噗, 咱们家二狗竟然能教别人了。”李善桃笑着夸道,“欣哥儿这孩子是个聪明的,要是个小汉子估摸着也能进学去。”
二狗点点头, “是呀, 星星学的很好的。”
“读书学字本就不该拘泥于性别, 无论是汉子或者姑娘小哥儿,都有进学的权力。”沈若抬眸说道。
顾允接口:“以后必然可以。”
沈若诧异地看他一眼, 可再一想以前顾允都能给自己写画一本学字的书册来教他, 自然同这世上一般人不同。会有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也不奇怪。
眼角眉梢忽得漫出笑意, 将那得知沈欣他爹这奇葩事儿的恼火抛之脑后。
他们只说了这一言一语,便不再继续往下说了。话题又转回到沈欣家,饶是沈若家里一屋子实诚人,也都觉得这沈欣的爹是不是对他们有所误解,还是说觉得两家孩子玩得来,就能叫他来蹭些好处去?
把他家当成了善堂还是寺庙,拜一拜就能得个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干爹帮着带’珍宝居‘的东西出去卖,那也是帮我的忙,’珍宝居‘的东西要销往大江南北自然是要造势的,也要带出去叫别人瞧瞧,看看有没有销路。一路上舟车劳顿,哪怕是在隔壁柳溪镇上,那也是要到处跑的。”沈若淡淡说道。
沈丰颔首:“是啊,今儿浪哥一大早就过来辞行,他竟一个人要去南越,胆子太大了。”
沈若眉头微皱:“他怎么不来同我说?去那么远的地界,危险重重,不能孤身去啊!”
“你才同顾秀才新婚,今日是要回门来的,不想叫你理这些事儿吧。况且,干爹将先前他自个儿走南闯北的弟兄都聚集起来了,有他们带着浪哥估计也出不了什么事儿。”沈丰道。
现如今,大宇朝安定祥和,暂无内忧只有外患,南越州也不是三不管地带想来到了那儿算是安全,可是一路上要行的路多,说不准哪日就会遇上劫匪盗匪一类的恶徒。
就从储水镇到沈家村这段路上都曾出现过不止一波劫匪,最近的那一波还是顾允和自家阿兄和他,遇上了给解决的。这些人是小打小闹,不是练家子,但是到了外面自然就不同了。
“干爹的兄弟里头可有会拳脚的?”沈若问。
“说是有,干爹先前也去过南越州地界在那也有点门路,你就放心吧。”沈丰道。
“好吧。”沈若猜到他要出去却没想到竟会这么早去,南越州就是现代的广州,那边多雨潮湿,那雨衣带过去无疑是好卖的,只是沈若还是会有些担心。
让一个最多就去过储水镇上同那杂货铺老板寄卖东西的农家子,突然就要一路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同许多商人介绍雨衣,这转变太大了。就像是完全没有显露出什么,就凭着一腔热血往外跑,还没学会跑呢就要开始飞了。
这难免叫人觉得不太安稳。估计他干娘这会儿心情不会太好,毕竟好不容易将丈夫留下,结果儿子又出去闯荡了。
顾允道:“他有野心,想出去闯荡这很好。等回来,必然会有蜕变。”
这人曾经心悦过自己夫郎,顾允哪怕是个君子见了他也总是回想到这一点,倒不是高兴他想往外走不同若哥儿接触。主要是同为男人,他知道周浪为何非要在这时候离开。
沈若点点头,“他做这事儿是帮我造势,是我关心则乱了。”
顾允道:“不全是帮你,也是在帮他自己。”
沈若抬眸定定地看他一眼,明白过来。
周浪想要闯出一番事业,不仅仅是在帮着自己,也是磨炼他自个儿。这一路过去必然遭遇许多艰难险阻,但是他只要撑下来了,回来之后那各种能力都会提升,也见了世面。
再也不是那个只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汉子了。
吃过午食二狗又要往外去,沈若拉住他,“二狗,要是欣哥儿的爹再问你什么,你就同他说,我叫他直接来找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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