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风息和李武毅一样,是个天生爱笑的好脾气,他丢给殷盛乐一个眼神:“咱们这回不去驿站,等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殷盛乐总觉得他这个眼神里夹杂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有种奇怪的,长辈般的慈祥,但更多的是邻居家的大哥哥要带着小弟去做什么不方便给家长知道的坏事的感觉。
他们七拐八拐,最后停在一处人声十分繁杂的镇子前。
殷盛乐看见许多熟悉的面孔。
都是今天休息的士官。
他们见到几人,都笑着上来打招呼,还特意多关照了一下第一次来的殷盛乐。
“哎哟!沈小兄弟也来啦?”
“你早该来了,我先前瞧你总出去跟草原人打,还担心你年纪轻轻地心里受不了呢。”
“是早该过来松快松快的。”
殷盛乐肩膀的皮甲上头一个巴掌印叠着另一个巴掌印,身上带着浓烈酒气的大汉们一个个都笑得贼眉鼠眼,冲着他不停地挤眼睛。
寒风送来一股子酒味儿,与甜腻的脂粉气息纠缠着,殷盛乐揉揉鼻子,他忽然明白过来这镇子为啥这么多当兵的在休沐日过来了。
其他几个校尉都在镇门处各自散开找乐子去了。
李风息见殷盛乐进了镇子后就一直不说话,还以为他是吓着了:“怎么?没见识过这个?”
“是没见识过。”殷盛乐看着两侧热闹的酒楼,在门前与二楼的阳台上多多少少都倚靠着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或者面容清秀衣裳单薄的男人。
他们脸上的笑热烈奔放,却不能叫人感受到多少真实。
“这地方是朝廷安设的,这些——”李风息抬手随意地指了一圈,“大多是从周边的小国或者部落里采买来的,也有些是从教坊司里出来的,还有就是草原上流落过来的胡人女子。”
李风息说着,指向一个长着一头浅褐卷发的窈窕身影,却在那人转身之后才发现那是个高鼻深目的男人,男人身上裹着一层花纹繁杂的长纱,头上带着一圈水滴一样的金饰,他眼上画着一层透亮的孔雀绿,神秘妩媚。
男人见李风息伸手指着自己,并没有发怒,而是抬抬眉毛冲他丢了个媚眼,用不怎么标准的中原官话喊道:“军爷,来一发?”
方才还对着殷盛乐一副见多识广老大哥模样的李风息尴尬地咳嗽两声,忙带着殷盛乐匆匆从那异域男人门前走过去了。
“此处虽是朝廷安设的,但除了教坊司来的那些人以外,其他的都不是朝廷安排的,就像刚才那个......那个男人,他就是做这个生意,在这地方也不过是留上几个月,等冬天一过,就走了。”
李风息急急忙忙地带着殷盛乐来到一个浴场门前,交了钱领了号牌,殷盛乐有些犹豫,怕自己一进去就会被人缠上,李风息看出他的犹豫,便解释道:“这里也不是全是做那种生意的,这个浴池里头就是单纯地洗浴而已,还能剃头,刮一刮胡须什么的,”他抬手指指自己的脸,“我这把胡子也许久没刮了,明天我得回家去见母亲,所以想顺便过来打理一下,免得回了家再叫她念叨我过得邋遢。”
听他这么一解释,殷盛乐放下心来。
这浴场里头还设置了专门的换衣间,只是简简单单地用落到小腿处的布帘隔开,在刚好够一个成年男人站开的空间里放着一只小板凳而已。
但殷盛乐已经很满足了,毕竟在军营里,洗澡吃饭睡觉都是跟一大群臭烘烘的糙汉子一起混着来的。
他把最外边的皮甲脱下来,放在凳子上。
隔间好像是也有个人在换衣裳,殷盛乐听见一只鞋子落地的声音,他耳尖一动,视线从布帘的低处扫过,看见一双细白的脚,圆润的脚趾似乎不太适应地上木板的温度,局促地缩了缩。
有点儿可爱。
殷盛乐的目光停顿,思维也滞涩了一瞬,他往那人的方向偏了偏身子:“阿徽?”
帘子后头的那人也瞬间顿住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给主角们创造甜蜜的相遇就是我的工作!!!
乐乐:在这段与几百个男人同吃同住同睡甚至一起洗澡的日子里,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我不是喜欢男人,而是就是喜欢阿徽,没有人,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除了阿徽!
阿徽:话是这么说,我过来是给这镇子送瓷器的,你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
乐乐:......
第71章 额角上的一道疤
青灰的布帘被人掀开了。
沈徽一手挑开帘子, 一手提着自己的衣裳,半个身子歪出来,清秀的长眉微微往上抬着:“乐弟?”
“真的是你啊!”殷盛乐不顾自己衣裳才脱了一半, 也顾不得一个隔间站不站得下两个大男人,他哧溜就挤到了沈徽身前, “阿徽怎么也在这里。”
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能见面了。
仔细算算,都快大半年了。
这大半年的时间里, 两人只能通过信件交流, 这冷不丁地见到活人, 殷盛乐只感觉自己浑身上下的毛孔都打开了一样地通体舒畅:“看起来我们俩是天定的缘分,无论隔得多远, 只要我一想起你, 咱们就会相遇了。”
沈徽十分罕见地有些发愣。
离别的这段光阴里, 那个曾经软乎乎卧在自己怀中安睡的小殿下又大变了模样。
原本那个矜贵稚气的少年皇子正在慢慢地消失, 他的眉眼愈发地俊朗鲜明, 好似隐在重重云霾后面的峻峭峰崖初露峥嵘。
他长高了许多。
沈徽知道自家小殿下的个子不可能太矮,但现在才不过分离了半年而已, 这少年人的身高就已经毫不客气地又往上蹿出了一大截。
现在。
自己得微微抬起头,才能看见他那双漆黑的眼睛了。
殷盛乐的个子比沈徽高出来小半个脑袋。
褪去皮甲,里头是一件贴身的玄色衣裳, 并不算很厚,前襟交错着,在锁骨处微微敞开,露出殷盛乐浅浅蜜色的胸膛,还有一截戴得旧了的红绳, 底下拴着的东西被他藏在了衣服里, 贴身保管。
沈徽认出那是自己的玉佩。
“我过来, 是为了给教坊司管控的酒楼送些瓷器。”沈徽在盯着殷盛乐的脸呆滞了片刻后,垂下头说道,“顺便卖一些给此地的胡商。”
他压低声音:“作为县令,悄悄从瓷窑捞点好处并不困难。”
狭小的空间里,殷盛乐只觉得这话像是耳边的蜜语,从浴池那边飘来的水汽湿漉漉的,他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很方便彼此的呼吸纠缠在一处,分不出你我来。
黏糊糊。
沈徽身上的衣裳都已经脱了下来,被他一边说话,一边小心地叠好了,放在矮凳上。
殷盛乐就看着他慢悠悠的动作,满眼都是沈徽乌黑的长发散落在雪白肌肤上重叠的阴影,他感觉空气愈发地湿黏起来,没头没脑地脱口而出:“你身上怎么还这么白?”
他脱掉一直袖子,露出半个臂膀,将手臂伸到沈徽身前与他比较了一下,不单是颜色差别明显,沈徽的胳膊上并没有因为这半年来的辛苦而历练出多少肌肉,反而看上去还瘦了一圈;再看看殷盛乐,蜜色的臂膀上肌肉线条流畅优美,并不叫人觉得臃肿可怖,一寸一毫的排列都是恰到好处,而他的每一个动作里都蕴满了力量。
沈徽看见被红绳拴住的玉佩因为殷盛乐侧身的动作从他的衣服里滑落出来,挂在空中晃晃荡荡的,最后贴在了殷盛乐的胸口。
这是一枚质地极好的白玉玉佩,两个简单的圆环,最中间是一枚平安扣。
这是他母亲遗留下来为数不多的东西了。
被他贴身携带了许多年,若非是殷盛乐写信来亲口讨要自己的贴身物件,那这枚玉只怕还依旧挂在沈徽的腰间。
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在收到那条狼牙项链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将这枚对自己来说意义非凡的物件送回去。
并非是母亲的遗物已经变得不再重要,而是......
越是重要的人,就越要赠与他自己所珍视的东西。
沈徽心中涌起隐秘的喜悦:“臣大多数时间其实都在屋里处理公务,只是偶尔才会去瓷窑里巡查一遍,不怎么见太阳,自然就不会晒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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