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立刻表现出训练有素的模样,在人群中迅速开辟出另一条道路,道路的尽头是一辆类似于mvp的巨型车,旁边围了许许多多的战士。
恺朝阮希挪了挪步子,小声道:“我经常说的那个’卫先生’就在里面。你要怕,他已经病要死了,肯定是遭了报应。”
阮希担心旁边有人听得见,对文恺做口型:“报应?”
的台本揉得都要皱了,恺忿忿道:“当年他抛妻弃子,让少主母子二人流落在外,导致少主尚且年幼就没了亲生母亲,还被弄到那么远的a……不a了,我说重点,就是因为他生病,主才有机会跑去南方接你,卫弘才……”
陆征河看了看四周渐渐围拢的人群,整理了一下礼服领口,咳嗽一声,提醒道:“喂。”
恺也跟着咳嗽一声,阮希也咳嗽了第三声,于是厉深的眼神也轻飘飘地晃过来,那意思很明显:你们在说什么我也要听!恺果断地瞪了回去:你听个屁你。
半小时后,阮希裹着一身药香出来了。
恺说没错,卫先生确实是病要死了。
如果撇开他身上卫家家主的光环来说,他的确就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看出任何精气神,在他旁边,还围着好几位年迈的军医,根本没人有空闲去参加主的婚礼,阮希想了想,怪不这一路上见到的其他军医都这么年轻,原来厉害的全部都在这儿了。
卫先生并没有和阮希说太多的话,只是颤巍巍地接过了他敬奉的茶。
老实说,这茶阮希本来是可敬可不敬的,甚至他根本就想敬,但是想了想,这老爷子也照顾了陆征河四年,阮希倒是没跪,没喊爸,只是把茶递过去,再抬头,看雪山山顶的光从车窗外洒了进来。
恺说卫先生发病是半年前,料想,那时候他也没想到过自己回落到这般田地吧。
走出车内之后,陆征河轻轻地抱了抱阮希。
好在雪山山顶风大,那股刺鼻的药香很快就被风飘散了。
好了,现在是正式要举行仪式的时刻。
只听见声响动,头顶扎好的气球爆开,无数金色碎屑从天空降下。人群开始沸腾起来,金色让整个简单的雪山会场更加明亮。
阮希与陆征河面对面站着,他在这时候才真正感觉到了紧张。
人群再一次喧哗起来,军乐队也再一次奏响乱七八糟的,听起来热闹无比的音乐,博洋头疼地开始维持秩序,这种阳光灿烂的时候,他眼底的光似乎再起作用。
趁着场面混乱,阮希心情大好,悄声问陆征河:“你爸算是同意我们了?”
陆征河回答:“最开始也是他要求的。”
阮希摇了摇中的花束,继续提问:“花为什么是白玫瑰?”
陆征河挑眉:“白玫瑰代表初恋。我知道的。”
嘴角浮起一抹甜笑,阮希拖长尾音,说:“哦……头盔的字是什么时候写的?”
“回到zenith城的第一晚,我在营区里拿到了我的头盔。我闻过了勿忘我花的味道,想起了关于你的事。”陆征河靠近一点。
“那……”阮希出声。
“欸,欸,欸,两位新郎保持距离,现在说什么悄悄话呢,”恺伸出手臂把两个人挡开,中间隔出来空隙,佯装抱怨道,“花都要给挤坏了,等会儿拿什么抛啊?”
众人哄笑。
阮希被笑红了脸,耳廓在陆征河的注视下红得更透明了。
陆征河的眼神在太阳照耀的雪光下熠熠闪烁,嗓音如磁力诱惑着他,爱意像烟雾滋长。
在这一瞬间,阮希忽然觉,结婚结婚,独身独身,都不重要,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去做能让自己感到快乐、轻松的事。
于是,恺作为司仪,开始了他复杂、庄重的开场白,为神与这场不平凡的婚礼过渡。
阮希站直着身子,保证着最体面的姿态,他在想,自己上学时军训站军姿都未免有这么全力以赴。
他听见相机咔嚓的声音,呼吸了快门一起加快了。
恺先是看了一眼陆征河,郑重其事道:“陆征河先生,在今天来到这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您是否愿意成为阮希先生的丈夫,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将爱着他、珍惜他,对他忠实,直到永远?”
陆征河回答的语气很稳:“我愿意。”
台下一阵欢呼,是属于二十多岁年轻小伙子们喊出来的,还有帽子被扔到了半空中,帽子上金色的徽章被阳光折射出晃眼的光线。军乐队的乐声停止了,所有人都在等待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这六个字。
雪山之巅的风吹过凉亭,顶部系挂的铃铛响了起来。
当地人说,婚礼时铃铛声音越响,婚后就越幸福。过阮希是不信这些的,幸福都是由自己掌握的。
恺点点头,紧张地看了看台本,又继续道:“阮希先生,在今天来到这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您是否也愿意成为陆征河先生的丈夫,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将爱着他、珍惜他,对他忠实,直到永远?”
阮希还是脸皮薄,但这种时候还是鼓足了勇气,在所有人面前诉说爱意。
他抬起眼,眼神亮晶晶的,语气轻快:“愿意。”
恺满意地点点头,后退一步,左手攥紧台本,右手做出展示的势,朗声道:“交换戒指!”
“你看给咱们恺队长激动得,”一位战士撞了撞厉深的肩膀,“整得跟他结婚似的。”
“就是。”厉深踮着脚在看,因为所有人都在踮脚,生怕自己看见错过了什么细节一样。
陆征河从内兜掏出了准备好的戒指,戒指盒有两枚,都是他准备的。
款式很简单,是最基本的铂金戒指,上面什么花纹也没有,只在戒指内侧刻了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看到这两枚戒指的那一刻,阮希先是一愣,一抖,瞬间就僵住了。
在陆征河还没有失踪之前,他也曾经跑遍了ablaze城的银饰店,花了上下学空余的时间,躲着陆征河,亲手做了这么两枚戒指。
当时城里还没有店铺能够提供给客人工定做的服务,都是他去认真和老板沟通了好久,对方才同意的。
过那时候他年纪小,做出来的东西还很粗糙,戴着磨手,他和陆征河都没戴多久,两个人的指都被戴得红肿破皮,久而久之就闲置了。
最后陆征河失踪,阮希翻箱倒柜地找了好久,才在家落灰的柜子找到这枚落单的戒指,奋力一扔,把它扔进了苏里海中。
在热熔状态下刻字很难,阮希还烫红了,那个疤至今都还在手上有一点印迹。在相遇之后,陆征河问起来,阮希说是练刀练的,陆征河没有半点怀疑。
“怎么眼睛还和一样红了,这么多人看着……”陆征河稍微朝人群望过来的方向挡了挡,捏住阮希半边脸,用指腹蹭了蹭他,“今天应该开心。”
“好。”
阮希吸了吸鼻子,忍住了。能哭不能哭。
其实他也是想哭,就是有点感慨。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堵在喉咙,有点难受。
他把伸了出来,低头,看陆征河为自己戴上了戒指。然后他也小心翼翼地,像捧着什么珍宝,微微歪着脑袋,把陆征河的捏着,再捏着戒指,把小圈给套了进去。
婚戒就是这么个神奇的物件,它像是个幸福的见证,又是个无形的“绑带”,将两个原本毫无关系的人拴在一起了。阮希抬起,认真地打量了一下中指上这个闪着微光的小物件,弯起唇角,冲着陆征河笑。
“头纱可以弄开了。”恺提醒道。
阮希自己把头纱掀开,伸手摸了摸陆征河的脸,又用手背蹭了蹭。
陆征河偏过头,也贴了贴他。
其他战士面面相觑,好像在说:吗的主怎么是这样!
还没等恺这个司仪说那句“新郎可以接吻”,陆征河就已经抢先一步上前,将臂搭在了阮希的腰上。
于是,在众人持久、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阮希将胳膊环上陆征河的脖颈,万分郑重地送上了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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