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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海记(94)

作者:沈狮 时间:2024-10-16 09:41:32 标签:搞笑 轻松 悬疑 推理 灵异

  没想到它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杀人的命运,开了膛。

  上次被步安泰锁紧铁笼一事,给连海好好地上了一课——步家村危险丛生,走错一步说不定都要搭上性命;若是再不小心谨慎,自己出问题是小,小季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肠子能悔青一万年。

  更有甚者,他在步安泰家的储藏间中,看到了一把猎枪。

  他这才想到,要带枪出来。

  季明月莫名有些愠怒:“我问你话呢,海哥,你从哪儿弄到的枪?”

  连海依旧不发一言,静静听了几秒。

  感知到对面不远处有响动后,他明白犹豫就会败北的道理,抬臂又是一枪,把季明月骇得当场石化。

  看到小季受惊的样子,连海微敛眉,盖住绿眸中翻涌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血气。

  对面半人高的荒草忽然趴倒了一片,其间显出具人形。

  连海和季明月搁下矛盾,跑上前去。

  男人的手指还套在手枪扳机里,人倒是死了一样趴在地上,腿上和胸口各中了一弹。

  季明月惊心不已,更是对连海这百步穿杨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把人扶起翻转过来,看了好几眼才确认:“步安宁?”

  但说归说,季明月其实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

  不在场证明、手指上的疤、可能存在的换脸邪术……步安宁的确是此案中行为举止最诡异的一人。只是动机是什么?这样想着,季明月拍拍步安宁的脸,示意对方清醒些,他有话要问。

  子弹似乎是打中了他的肺,步安宁上气不接下气;他想启唇,口中却只涌出一股淡红色的血沫,混着涎液缓缓流下嘴角。

  “步家村的血案都是你做的?”连海不动声色把他手上的枪取下,踢到一边。

  看步安宁气息微弱,不像是能完整说话的样子,眼瞳也有要溃散的趋势,他语气略微软下来:“你点头或者摇头就好。”

  就在此刻,感知到身后有响动,连海扭头:“谁在那儿?”

  裹挟着水汽的风,将荒草吹出一片绿浪。

  默了默,步安宁艰难颔首。

  连海这才回身,他怕步安宁神志不清,强调道:“步安远和另外十七名村民,步安泰,以及那个被吓死的步老七,是你下的毒手?全部都是?”

  步安宁略微缓几秒,精神好多了,也找回自己沙哑的声音:“步安远的喜宴是我排的座位,我特意将他们十七人排在一起,又在步安远来敬酒的时候,在他们的酒水里下了甲拌磷。”

  “步安泰出事的那晚,我听说上面派了记者来村里采访,想着人多混乱,是个下手的好机会,于是从沛州城赶回了步家村。和步安泰见面的人是我,我在他的茶水里下了毒。”又有大口鲜血从步安宁嘴角喷出,星点溅在衬衫上。他今日同样穿一身白,孝服一般,显得几滴血迹尤为扎眼,“可等我动完手准备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记者竟然是你们二位。”

  季明月想起了什么:“白色比亚迪!”

  方才一番话耗费了太多力气,步安宁捂着弹孔,闭眼吸气,算是默认了季明月的猜测。

  季明月回忆了一番,还是觉得不对。

  当晚步安泰的确是见了客人,这一点,桌上的两杯茶可以证明。但据发现尸体的那名“值班员”所说,同步安泰见面的是个女人。

  也就是说,“值班员”和步安宁之间,有一个人在说谎。

  等等,也许“值班员”就是披着别人的脸孔的步安宁呢?

  季明月想继续问步安宁,后者却接过话头,径自道:“吓唬七叔的人同样是我。我本来想直接杀了他,但他听完我说的那句‘命抵命血偿血’之后直接疯了,也好,免得我再脏一次手。”

  步安宁嗬嗬地笑出了声,胸口再度喷出大量鲜血,呼吸像拉着一把老旧的风箱,痛苦极了。

  饶是如此,他还不忘开个玩笑:“知道我们当医生的,最吃不消什么吗?频繁洗手。”

  空气里勾连出腥气。

  “命抵命,血偿血。”季明月终于想起了这句话为何如此熟悉。

  七叔临死的时候确实这么说。

  ……还有步荣光!得道高人对步荣光说过!

  脑海中浮现出某种极其恐怖的猜想,季明月揪住步安宁的衣领:“你和步荣光遇到的那个尼姑有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说

  我们海哥不是一般的能打。

 

 

第74章 杀戮中盛放的花

  “没错,我和步荣光有血海深仇。”步安宁咬牙切齿地看着季明月,却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他说话的同时无端生出些力气,扬手格住了对方。

  狰狞的表情把季明月吓到了,松了手:“仇?”

  步安宁别过脸去,看起来有些难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手枪就在离他几十厘米的地方,连海担心步安宁有想法,不动声色上前,将步安宁扶到旁边的树干下靠着。

  远处依稀传来挖墓埋棺的声音,步安宁听了片刻,冷笑道:“步家村早先就重男轻女,村里但凡生了女婴,无一不是闷死、丢进河里溺死,现在更是全村共谋,从西南各处拐卖妇女、杀害妇女。”

  “这是个浸淫罪恶的村子,步荣光是首当其冲的罪人!”

  连海思维敏捷,又身居高位多年,本能地可以听出一段话中的要点——拐卖杀人之事非同小可——他连忙道:“步安宁,你细说。”

  “大概是从二十多年前开始,那时候步荣光已经在城里混出了头,盘下了国营钢铁厂。当时他绑来了第一个女人,给了他的弟弟步荣烽,”步安宁衬衫被血浸透,按在胸口上的手已经完全染红,他抬手抹了把脸,给惨白的脸上徒增一抹凄厉,“自此之后,这个村子的罪恶就开始了。”

  一开始只是因为步家村几个大小伙子想讨媳妇儿,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步荣光作为大哥、“话事人”,替他们四处说亲。可无奈村子太穷,家家户户还都是兄弟好几个。

  这种人家,嫁过来就是待宰羔羊,被吃干抹净的命,一天好日子别想过。因而但凡有点理智的姑娘和心疼姑娘的家庭,根本连看都不看步家村一眼。

  恰巧步荣光前往滇南省出差谈生意,去了一周,回来时,领了个姑娘交给了二弟步荣烽。

  “当天晚上,步荣烽就把人……”步安宁没再继续说,顿了一下,“接着,有越来越多的女人来到村里。”

  他闭上眼,想着在村里遇到的婆姨们。

  可怜的女人长得都差不多,瘦小,皮肤干黄,又常遭自家男人的蹂躏,经村中日子的磋磨,像一株株生在黄土高坡上的杂草。

  “她们都来自滇南?”连海问道。

  步安宁颔首:“滇南那边也穷,卖女人小孩几乎成了一门产业。步荣光也是用拐卖的钱作为原始资金,做大了自己的公司。”

  季明月回忆起那个没了舌头的疯女人,汗毛倒竖:“没有人管管吗?当法律是一纸空文?”

  “你还信法律,有步荣光在的地方,你觉得会有法律?他连那些女人的身份都能伪造,户口都能上——”步安宁痛到发抖还不忘睨他,嘴角一道血痕浮出淡淡的嘲讽,“法律在很多时候,都是苍白无力的。”

  在赤裸裸的权力面前,这种苍白更显幼稚可笑。

  季明月理屈词穷:“你……”

  连海按住季明月,接过话,问道:“这跟你的杀父之仇有什么关系?”

  步安宁继续道:“有的女人认命了,结婚生子、逆来顺受一辈子——像是步荣烽家的婆姨,跟了步荣烽,生了步安泰。也有的女人抵死不从,像是丹阿姨。”

  季明月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几乎是脱口而出:“山丹丹?”

  步安宁:“丹阿姨会打金饰,手艺在滇南那边小有名气。步荣光就骗丹阿姨来沛州做金饰生意,还许诺给丹阿姨开个金店。可待她真正来了沛州,等待她的,却是一袭红嫁衣红喜帕,还有喜帕下面的铁链,和嫁衣后面的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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