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室外的气温也不高,喝多了就浑身发冷的郑公子很满意这个热乎乎的人肉坐垫。
如果不硌屁股就更好了。
第124章 春梦
郑秋白是在一张一米二的单人铁丝床上醒过来的,他身上搭着条老式的红白毛巾被,带着洗衣粉的廉价香味,肯定已经用很久了,因为质地格外柔软,上面的毛线都已经呲出来不少根。
身下的床板很硬,硬到叫睡惯席梦思的郑公子觉得这张一动就吱嘎作响的床上压根就没有床垫。
他真是浑身酸痛,睡硬床板睡的。
地面上摆着一件儿整齐的竹块儿凉席,看样子这狭小单人房的主人,昨晚上睡的是地板。
不过郑公子依旧顾虑地伸手摸了把自己的腰带,隐藏式的弹簧扣没有打开过的迹象。
他猜那会所里的小鸭子,也不会开他的腰带扣。
屋里只有郑秋白一个,主人不在。
郑秋白下床穿上自己的皮鞋,从裤兜里摸到钱夹,抽出薄薄一叠钞票,环视一周没见到这屋子里有能称之为桌子的家具,只好把钱放在了铁丝床上,而后头也不回开门走了。
虽然什么都没发生,但郑秋白给的钱,依旧足够买会所一只小鸭子好几个晚上献殷勤了。
出了单人房,郑秋白才看清他当下的处境。
筒子楼,过道里堆就的灶台和洗手池都是共用的,没有卫生间,想上厕所,得去半条街外的公共旱厕。
养尊处优的郑公子几乎是踮着脚下楼的,地面上一块块斑驳的浓痰印和夏日垃圾滴答出的汤汁构出一幅共生蓝图,让郑秋白深感恶心。
接到老板电话的阿良开车赶到,不可置信道:“郑总,您昨晚上就住这儿了?”
“嗯。”当然,这肯定不是郑秋白主动的。
这年头还没有‘捡尸’这个词,郑秋白也不想承认是他喝到头脑不清,干了点丢脸缺魂事,于是无论阿良打听什么,他都敷衍了事。
而且,郑秋白对昨天晚上的事的确记忆模糊,最后的印象,是年轻男人灼热的体温和过于雄壮的躯体。
哪怕隔着衣服,郑公子也要承认这小鸭子相当有料,大概是专门伺候富婆那一款。
荒唐的夜晚被揭过,白日里,郑秋白是立人集团衣冠楚楚的郑总,要处理的事务不少,新地皮的标书放到他跟前,需要他来审阅。借着项目做由头,郑秋白拒绝了狐朋狗友再次邀约品酒的夜晚,那家会所,他只准备等丢脸事搁置到不再丢脸后,再去。
工作繁忙,家事也繁忙,叶长流的儿子从港湾回来,在家里闪亮登场。
这下换到舒澜这个做后妈的围着继子嘘寒问暖了,“秋白,你回来了,快来和弟弟打声招呼。”
继兄弟打了个照面,郑秋白居高临下鼻孔瞧人,叶聿风明着翻白眼,他俩对彼此的长辈都没有任何意见,但相处下来就是不大合适。
郑秋白嫌继弟实在愚笨,叶聿风嫌继兄太过聪明。
“聿风也读完书回来了,差不多该安排他进公司了。”叶长流说出打算。
“好。”郑秋白没意见,
“爸,我还没玩够呢!”叶聿风倒是不想上班,愁眉苦脸,被叶长流揪着耳朵拽进了书房进行父子间的谈话。
留在小客厅的母子二人对视一眼,舒澜摇头,为儿子剥了个山竹,“也不知道聿风什么时候能长大一点。”
郑公子低头用牙签挑白嫩的山竹肉吃,“胸无大志,不过我看他在叫您二位抱孙子孙女的任务上,一定能出色完成。”
舒澜脸色一变,郑重声明:“儿子,妈妈是希望你抓紧找个伴,但不希望你们弄个孩子出来,你妈妈我还没年轻够呢。”
舒澜还不着急升级奶奶辈呢。
郑秋白觉得,这份叮嘱,讲给叶聿风比讲给他有价值,揉了揉酸痛的肩颈,他道:“妈,我累了,上楼休息了。”
说是休息,郑秋白从浴室出来,还要靠在床头看一会项目书。
在继父的公司上班,郑总不得不事事卖力上心,加上叶聿风又不够聪明,郑秋白想把他视为假想敌,都拉低了自己的档次。
项目书翻过一页,郑公子端着睡前红酒抿了一口,工作压力大的时候,他睡前就会喝酒,喝一点,总能让梦更香。
当晚,郑秋白的确是做梦了,但那梦很奇怪,梦里出现了一个脸冒白光的人,身材修长,肌肉饱满,臀部也很翘,物件冲着他,像是怒张的弓,极有气势,沉甸甸,摇头晃脑,径直撞进他腿心——好吓人的噩梦!
从潮热中惊醒的郑公子惊慌失措,这才发现好像卧室中央空调失灵了,他盖着羽绒被,身上真丝的睡衣都已经湿透。
从热烘烘的被窝里挪出去,郑秋白才注意到他下身的潮湿,不是汗,他一起身,身体里滑动下坠的感觉格外鲜明。
一般男人梦遗洗裤子,搓搓前面就行了,郑公子洗裤子,要前面和中间一起搓。
脏掉底裤被郑秋白直接扔进了浴室垃圾桶,比起洗裤子,他更着急搓洗他自己。
直到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早餐,郑秋白都是一副生人莫近的怨气磁场。
舒澜和叶长流都不知道儿子怎么了,问了,郑公子只说:“昨晚没睡好,我屋子里的空调好像坏了,叶伯叫人去修一下吧。”
叶聿风用餐刀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下碟子,立马被餐桌对面的继兄抬眸瞪了一眼,但他也不敢大声说话。
从小到大的经验告诉他,不是有大事发生,郑秋白很少这么挂脸子。
一直都很有修养的人发起神经来,不是他能招架的。
毫无疑问,在这个家里,郑秋白高居食物链顶端。
板着脸来到公司的郑秋白一早上了都没想明白,那个噩梦值得他做出反应的道理在哪?
他也不是十五六的青少年了,怎么还会因为一个闪着白光的梦那样丢人!
两种梦的确不一样,因为青少年叫梦遗,属于大脑皮层过度活跃,哪怕梦里的是一团白光或者超级赛亚人,也会导致的不由自主的生理现象,没有任何情感意义。
但郑秋白这个年纪的成年人,有特定人物的美梦,叫思春。
他在初秋,发大春了。
郑公子不信邪,他坚定认为是空调出故障,天太热的缘故,但事实证明,修好的空调夜夜正常工作,他的梦也是照做不误。
问题是,郑秋白就算想装作他不知道梦里的男人是谁都没用,因为那不讲道理的梦很快就把他拖进了狭窄的小巷和肮脏的筒子楼。
一觉醒来,直接发大水了。
郑公子愁眉苦脸将近一周,叶聿风都看不下去了,“你生病了?要不去医院看看吧?我看你不太正常啊!”
郑秋白没说话,但他眼神表达了一个中心思想——闭嘴,滚远点。
郑秋白的病,去医院也没得治,只能去会所。
坐在会所包间里的郑公子说明了来意,领班立刻把符合描述的高个鸭子都叫了进来。
郑秋白粗略扫了一眼,瘦的像螳螂的、嘴红的好似吃了死老鼠的、衣服蕾丝镂空扭着水蛇腰搔首弄姿的——“这些都不是,他穿的,好像是件黑色制服。”
“郑少,咱们这,没有穿制服那种的啊!”
“那估计是和别人客人刚结束,反正就是你们这的人。”郑秋白皱眉,“今天晚上我必须要见到他。”
“您上次在哪见到他的啊?”
“后门。”
领班福至心灵,一拍手,“我知道是谁了!”
领班健步如飞,一路钻到后门去,把和大黄狗交流感情的霍峋一把抓起来,“走!跟哥走!你小子发家致富的机会来了!”
霍峋被抓了个踉跄,看领班把他往包间带,一个劲往反向拉扯,“我不行,我做不来这个!”
“做不来,有什么做不来的?你知道他是谁吗?咱这立人集团的大公子!”领班使出了吃奶的劲儿。
“你要是做不来,今后就别想在燕城混了!你也是小地方来的吧?这些大集团,碾死一个人就像碾死一只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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