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昨天他破例了。
眼看着只差一条人命却迟迟蹲守不到,他便杀了那个关在爱丽丝公学密室里的青年,也顺便替主人报了那被骗进图书馆的仇……当然了,一想到亚历克斯那气急败坏的模样,他会更开心。
现在,转灵阵法终于要完成了。
他终于可以恢复人身了!取代原本的他,回到雷德利安身边。至于原本的他?那个小可怜虫……虽然是他自己,可那么羸弱,那么废物,本就不配活着。温德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是对另一个自己狠毒,能为了达成这个愿望去死,那是他的荣幸!
月光是这种禁术所必备的媒介,但一片乌云却不合时宜的笼罩住了它。温德浑身的毛发都在月光的刺激下开始抖动。他死死盯着那具尸体,等转灵阵法发动的那瞬间便准备一股脑往里钻。快了,快了,他已经感觉到另一个自己的尸体开始吸收魔力了。
当最后一线月光坠落在男孩尸体之上时,温德猛地扑向他。只是在那一瞬间,他忽然看见男孩原本一直盯着天空的瞳孔转动了一下。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当然知道这具身体里还有部分原本另一个他的灵魂,但那么弱小的灵魂温德根本从来没放在眼里过,只要他进入这具身体,就能撕碎了他。可现在,他忽然不那么确定了。
该死……
只听得“嘭”的一声,黑毛狐狸直挺挺倒在了地上。
明亮的光线从男孩那截残破的身体里迸发出来,许多发着光的细线如藤蔓般开始将他缠绕住,九十九条陌生的灵魂开始修补他原本缺失的部分,甚至把他年轻的面容覆盖。这种奇异的光芒甚至吸引来了不少山里的动物,飞鸟、野猪、山兔……它们畏缩的看着这些光芒,但又不愿放弃享受空气中那些浓郁的魔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光芒忽然像玻璃破碎那样熄灭了。
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轻轻一挥,那些被光芒吸引来的动物全都爆体而亡,飞溅的血液染红了附近的树干。
与此同时,月光再度破云而出。泥潭之中,一个身形消瘦但姿态却如野兽一样佝偻着的少年安静的站在那里。他的肌肤很黑,几乎和泥土混为一体,但眼睛却无比明亮,好像积着雪。
他呆滞的看着自己染血的手,然后忽然毫无征兆的倒下,又自己给了自己一拳。
“放开我……你个魔鬼!”
作者有话说:
温德兽进化成功!【bushi】 这个角色的魅力或者说雷点到这里已经完全展现了,他一半是噩梦,一半却如同初生的稚子……但很可惜,除了死亡,没人能将他们分离,所以,小雷要怎么选呢?【谢谢大家的海星嘻嘻嘻!最近抽卡抽得好嗨哟,但是圣遗物一直不出爆伤头,你敢信我他妈刷了几百场本了……】
第33章 救一只小可怜
他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漫长的梦。
梦里,他忽然长成了一个邪恶的坏人,做着一些他不能理解的事……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这个坏人逐渐变成了他的模样。
“你是谁?不要过来!”
他大喊。可是没有用,那人缓缓的走过来抱住了他。
“我是你啊。我是你,你叫温德……”
胡说,他没有名字。
可他无法拒绝他,就像沉溺在一片温暖柔和的池水里。他在他耳边低语,像漆黑的夜色逐渐笼罩住自己。
头痛欲裂。
呆滞的站在桥上注视着护城河水面上倒映出的那个少年,温德咬着手指,不敢相信那是自己。
“……”
皮肤变黑了这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可他手上那些干涸的血迹还在不断提醒他自己半天前在山村里做过的恶。他杀了那么多无辜的小动物。因为太害怕,所以他逃走了。一路光脚踩着石子和藤蔓来到了这里,他已经浑身都挂了彩,身上只披了一件宛如麻布口袋的外套。
“哪来的乞丐,滚远点!”
忽然他身后传来马匹的嘶鸣,温德惊吓之中转过头,看见了一辆金闪闪的马车正从他的跟前驶过,高大的骏马上坐着披着红披风的男人。
温德吓坏了,躲到一旁去,但目光却没忍住追随着那辆马车而去。
他认识这样的阵仗——在母亲还活着的时候,他时不时都会在街上见识到。那是骑士团的人。骑士团,他们总是身披红色的披风,骑着漂亮的大马,威风凛凛的走过街头。他们都是高大、健美的男性,即使是对一切都总是不屑一顾的母亲也会向他们投去惊艳的目光。
骑士团为伟大的王效忠。其实温德不太明白“王”是什么意思,但那不妨碍他崇拜他们。因为人们都会叫他们“英雄”。
“英雄”,深深烙在他的心底,代表着一切光辉的形象。
至于有一天他自己也能成为那之中的一员——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马蹄扬起的尘土弄得他睁不开眼睛,但他仍然努力的死死盯着那红披风,好像这样就能把骑士团的派头吃进肚子里记住……
“闪开!”
就在这时,那拉车的马其中一匹忽然像受了惊一样忽然抬起了前肢长啸,温德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便看见头顶出现马头黑色的阴影。
不过比起这个,更让他无法挪开目光的是随之而来、那在空中散开的金色长发,还有握住自己的那只手。
噗通,噗通——那一瞬间他莫名想到了很多东西,分明他不记得自己见过,可就是那么翻涌了出来。
是海面上流动的阳光,是晚风里缠绵的月色。
他没忍住用手挽起那散落的金发,他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此刻的温度、气味、触感。他像一盏被随手点燃的灯,心口噼里啪啦的爆开细小的火花,被风吹得摇摇欲坠,但却烧得更旺、更热了。
我可太倒霉了。
明明说好了要调查那件事,但却迟迟想不出办法。
我专门打探了一番之前在图书馆撞鬼的那些人的经历,发现只有我是为了找书进去的,其他人都是因为什么事一直呆在图书馆没走。
我可能是个特例。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但至于为什么对方要这么做,我却根本无法推断出确切的原因——可能性太多了,可能只是单纯的看我不顺眼,也可能是针对公爵府……最可怕的可能性是和我的穿书的秘密有关。
我想了很多办法,但统统不管用;比如换位思考,我是犯人,我会怎么做;比如联想法,如果这件事是搁在上辈子,警察会怎么调查……
最后我发现,要想探寻一件事的真相,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而我身为一个爱丽丝公学的普通学生,根本没法过问这件事的细节,即使皇太子跟我关系很好,但我不能崩傻白甜的人设啊!
要是搁上辈子,这事儿调监控就好了——等等,调监控?
我当时想到这里时没忍住直接在课堂上一拍大腿。
虽然收到了文史课老师的冷眼,不过我还是抓住了那一闪而逝的灵光——“回溯魔法”。
“世界上不存在能够变动历史的魔法”——但短暂的回溯一件物品、一个场所曾经经历过的事情是可以办到的!
说实话,我原本也只是听说过这种魔法,并没有见过,于是下课便直奔图书馆查找了这种魔法的资料。
结果有些不容乐观。这种魔法能回溯的东西有很多限制,比如对我的笔记本用了也不能看见谁翻过这本书,只能再现它被翻动时的情形;且必须是精通魔力控制的人才能使用。
对于这个结果,我郁闷了好几天,但还是决定一试,起码能知道到底有没有人翻过我的笔记本,还有看了哪些地方。
我当然不可能亲自上阵施法——于是,趁着周末,我让杰克给我找了一家专业代做法的机构——依然是苔丝妈妈连锁出品。
爱丽丝公学的学生周末是可以通过传送阵外出的,不过一周只能出去一次,没按申请的时间回来还得挨罚。
我不太希望我外出的目的被人知晓,所以外出之后,便变了一下装扮。就跟我六岁时乔装成海格薇那时一样,我喝了生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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