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霁微笑点头附和迟之阳,内心却闪过一张张被他保存的迟之阳和乐迷的合影,每一张的pose都拽拽的很可爱。
“排练吧。”南乙将话题拽回到正事儿上,“昨天大家把所有库存的demo都拿出来讨论了一下,所以选哪首?定下来就要抓紧写歌了。”
“我觉得还是朋克的那个好,气氛比较燃,适合台下的观众打拳开火车。”迟之阳说,“这个咱们也擅长啊。”
严霁点了点头:“或者这首?”他弹了一下,“昨天小乙弹过的,这个写成新浪潮也好听,加合成器,我们还没试过,比较有新意。”
迟之阳抽出鼓棒,准备开始:“反正要想赢,气氛很重要,鼓点重的,唱起来嗨的,能让人蹦起来的……”
南乙脑子里过着那一首首demo,都不错,但似乎又都缺点什么,可他一时间也说不清。
音乐节当然应该是热烈的、忘乎所以的,台上的乐队用强劲的节奏和迫人的气势震撼住听众,宣泄才华和汗水,自然而然地摄夺所有人的荷尔蒙。
这其实是秦一隅最擅长的事。
但南乙在此刻,却回想起自己上一次站在阿那亚的海边,看到的那场演出。十六分半的表演里,最令他动容的,反而不是尽情宣泄的那些场面。
是秦一隅站在空旷舞台上,唱着一首布鲁斯摇滚,没插电,简简单单唱着青春期的割裂和迷惘。
“其实我写了一首歌。”一直没说话的秦一隅背好了吉他,忽然开口,“不算是小样了,因为差不多写完了,只差bridge。”
“词都填好了?”严霁有些意外,没想到他效率这么高,“什么类型的?”
“嗯……”秦一隅随意拨着吉他弦,垂着头,“其实更像是一封第一人称的信吧,但写信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发件人。”
迟之阳没明白,怎么这人做人说话都这么抽象。
“什么意思啊,听不懂,你直接唱我听听。”
“好吧。”秦一隅深吸了一口气,左手放在琴弦上,罕见地表现出对自己天赋的不确信。
“这首歌的名字是……”
演奏前一秒,他终于望向南乙,冲他笑了笑。
“你出生那夜,北京下了雪。”
作者有话说:
其实两个宝宝都不是很懂得爱与被爱呢,虽然秦一隅有时候表现出来好像特别会,特别懂引导,其实都是出自本能,他也毫无经验 就像他们刚开始忍不住贴贴也是出于那种朦朦胧胧的情感和欲望,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还好遇到彼此了
第112章 音乐狂欢
听完了秦一隅不插电的独唱, 排练室静了许久。
要填补一个亡者留下的空白,将这封只有只言片语的无效信扩充成应该有的模样,几乎是做不到的事, 也没人敢去尝试。离去的人是永远无法回来的, 也无法替代的, 一个不小心,或许就变成亵渎。
敢这样做的只有秦一隅。
听到一半时, 迟之阳就哭了。
起初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是什么意思,谁出生的时候下了雪?但听到副歌,他就莫名其妙伤感起来, 眼泪似乎比头脑更敏锐, 不由分说地落下来。他忽然明白, 原来这里面的“你”, 是南乙。
他想到了南乙的舅舅徐翊,那个总是笑着、如兄如友的叔叔。
眼泪不受控地往下滴落,他回想起小时候, 自己和南乙被他带着去游乐园,排成排坐在马路牙子吃冰棍儿,一起在滑冰场玩老鹰捉小鸡……
他是自己和南乙排练的第一个听众, 第一位指导老师。
他笑着说[我就不加入了,等你俩红了, 我给你们写篇长长的专访吧。]
严霁发觉他在哭,走过来, 抚摸迟之阳的后背, 蹲下来, 用袖口给他擦脸。
弹完最后一个音符, 秦一隅收了手, 望向南乙。
他正陷入呆滞之中——和平时的面无表情不同——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一向锋利的眼神变得迷茫和柔软,他像个如梦初醒的孩子,坐在床边,久久没能回神。
过了几秒,南乙站起来,低声说了句“抱歉”,推门离开了。
秦一隅直觉现在的他需要独处的时间消化情绪,因此即使追出去了,也隔着距离,默默跟在后面,走过走廊,在洗手间门口等候。
南乙出来的第一时间,他给了一个无声的拥抱。
回去后,他们几乎没有太讨论,就一致决定要选唱这一首。尽管这绝非常规意义的大赛曲目,不够燃、不够燥,在需要狂欢的音乐节里不占优势。
“其实比到现在,赢不赢倒是真的不重要了,奖金什么的,我们可以慢慢挣,机会我们也不缺,现在就有数不清的橄榄枝抛过来了。至于那个所谓的全胜号头衔,我们真的需要吗?”严霁微笑着说,“如果太专注于某个标签,最后也只会被标签困住吧。”
“嗯。”迟之阳红着眼点头,“就选这首,那我们要抓紧时间编曲了。”
一直沉默的南乙转过头对秦一隅说:“桥段的部分给我吧,我来写。”
“好。”秦一隅微微扬起嘴角。
接着,秦一隅收拾心情,难得地做出了时间规划,正经得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紧迫感。
“压缩得这么紧?”
“嗯,要多练几遍。”秦一隅深吸了一口气,“而且我还有一个小惊喜,要确保万无一失地呈现出来。”
像往常的每一场比赛一样,他们在极限中创作,没日没夜地调整细节、磨合排练,而这首歌的意义重大,对四人而言,演绎好这首歌的重要程度已经超过了比赛本身。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在绷紧的琴弦中,截止日期的鼓点沉沉落下。
演出前一晚,他们抵达了阿那亚,和其他乐队一起上了大巴前往酒店。
海边、阿那亚的沙滩,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巴车,这一切对南乙来说再熟悉不过,只不过上次他孤身一人,历经颠簸,去看十六分半的演出。
而那时站在舞台上肆意弹奏吉他的、被他望着的人,如今就在他身旁。
坐在前排的尼克转了过来,抱着座椅后背冲南乙笑:“小乙,你怎么又染头发了?”
玻璃窗映照着南乙的侧脸,一头漂到浅金色的头发,被大巴车内的灯光照得通透明亮。
南乙脸上的笑意似有若无。
“因为某人把我的头发洗坏了。”
罪魁祸首就坐在他身边,靠在他肩上,车还没开就睡着了。
“啊??怎么洗坏的?”坐在另一边的李归听到了,也起身,一只腿跪在座椅上,看着南乙。
坐在他后排的迟之阳替南乙还原事件:“小乙之前为了挑染漂了一部分头发,留不住颜色,洗洗那个橘色就没了,然后秦一隅买了个什么固色的洗发水儿,说是洗头就能洗回来,结果他下单不长眼睛,颜色搞错了,洗完变得灰不拉几的。”
取回快递的当天,秦一隅就兴奋地拉住南乙,说要给他洗头发,洗到一半就发现不对劲,不敢让南乙照镜子。
“小乙气得要死,就差去剪寸头了!”
南乙纠正道:“也没有气到那种程度。”
“反正我就说那不如去干脆全头漂了得了,和我一样!”迟之阳笑着说,“多好看啊。”
尼克也点头:“真的很好看!很适合诶。”
南乙只笑了笑,没说话,低头看了一眼秦一隅,发现他居然一点儿没醒。
虽然确实犯了错,也没必要装睡吧。
算了。不揭穿他了。
南乙转过脸,伸出手掀开窗帘一角,透过大巴的窗户,他看到外面乌泱泱的疯狂人群,每张面孔的脸上都堆砌着爱慕,因此面目相似,难以分辨。
恍惚间他望见两个熟悉的身影,一高一低,但也就是一瞬间,汽车启动之后就消失于浩浩荡荡的乐迷队伍之中。
次日,这队伍变得愈发声势浩大,演出下午两点半才开始,但乐迷们一大早就为了位置而去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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