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小傻子。
“你是要建一个秦一隅电吉他博物馆吗?”他吸了吸鼻子,笑着问。
南乙也笑了:“可能吧。”
为了能放得下他的琴,整个卧室的大部分家具都被挪了出去,只剩下一张他从小睡到大的单人床。
每次撑不住的时候,他会回到这间老房子,回到这个小房间,躺在床上,望着秦一隅的琴入睡。
秦一隅移开玻璃门,取出一把来,看了个遍。
“都跟新的一样。”
“有时候我睡不着,会帮你做保养,一把一把挨个儿做。”
他很享受那种时候,把琴颈放在枕头上,用胶带一格一格粘好,保护好指板,再用抛光液擦拭,抹上油……很细致,很小心,就像给小猫们梳毛、洗澡。
像……在照顾秦一隅一样。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终于拿到快递的小秦同学在玄关奋力拆快递
严霁(从房间里拿出吃干净的餐盘和筷子):买的什么?
秦一隅(得得瑟瑟):琴啊!
严霁(放下盘子走过来蹲下):啊~贝斯啊。挺漂亮的,什么时候买的?
秦一隅(轻轻拿出来,保护膜都不敢撕开):三年前
严霁(?):三年前?你未卜先知啊
秦一隅:不是我买的,我舅买的
严霁:你还有舅舅?(怎么越想越奇怪呢)
秦一隅拿出藏好的大包装盒,盘腿坐在地上开始打包
放点儿漂亮的小纸屑(再来点儿),把琴放进去,插好舅舅写的小卡片,整理一下背带的位置,盖上盖儿……
秦一隅(苦恼):这蝴蝶结可真难系!
严霁:不行我来吧
一分钟后……
秦一隅:连你都不会系!
严霁(微笑):我以为和系领带差不多()
秦一隅(在网上搜索小视频,对照着一步一步,终于系好蝴蝶结):大功告成!
他起身,轻手轻脚把大礼物盒子搬进客卧,用脚后跟儿轻轻带上门,搁在衣柜边
然后乖乖等待老婆醒来(等了1小时46分钟)
第111章 爱的习得
南乙第一次发现秦一隅卖琴, 其实是个巧合。
那时也是临近岁末,他想添置一把新贝斯,于是在二手网站上浏览, 但他不想要邮寄, 怕有磕碰, 于是选择了同城。谁知翻着翻着,竟然看到二手电吉他的推送。
首图就很眼熟, 是Ibanez RGT1221血色苍穹。
他记得无落一巡时,秦一隅用过这把电吉他,当时他曾经在心里感叹, 无论是颜色、款式, 仿佛都是为这个人量身定做的, 好像就该被他背在身上似的。
因此他为此停留, 多看了一眼,也就是这一眼,令南乙确认这就是他的琴。
为了验证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错, 他甚至回头翻了许司曾发在社交网络的某场演出后台合影,放大、对比。这两把琴的面板底部有一模一样的磕碰痕迹,虽然很小, 但对他这样的强迫症而言,印象深刻。
因为每次他看到, 都很想帮秦一隅补点儿漆。
再往后翻,James tyler ST、ESP骷髅款、momose Tele日落款, 还有Feder的Silent Siren。五把, 一起打包售出。
或许是因为链接刚挂上不久, 又或许是打包价实在属于“贱卖”, 不懂的不会一起入, 懂行的人怕上当,所以暂时没有被拍下。
尽管是一大笔开销,但南乙还是用一直以来存的压岁钱买下来了。每一把琴上的痕迹、改造细节,仿佛都活了过来,冲他大喊,我是秦一隅,快把我留下来!
那就留下来吧。
他买下后提出面交,对方同意,可地点却是一个吉他琴行。
那时候南乙就知道自己不会见到秦一隅了,不算太遗憾,前几天为见面的事而紧绷,没戏之后反倒松了一口气。
店主说,这是有人委托他们卖的。
“是什么样的人?”
对方回忆了一下:“就……瘦瘦高高的,长得蛮秀气的,就是弄了一头脏辫儿,十根手指头全是纹身,锁骨也是,纹了个彩色的……蝴蝶还是蜻蜓,记不清了。”
是周淮。
“下次他要是还卖琴,可以告诉我吗?”南乙写下了自己的电话。
“行。”
断断续续地,他又收了几次,直到后来杳无音信。
看着那些琴,他很困惑,不明白秦一隅为什么就放弃了。究竟是什么,让一个视琴如命的家伙,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扔的扔、卖的卖?
他不知道,只觉得这些吉他很可怜。
再次发现他卖琴,已经是秦一隅回北京之后了。不过不再是那个琴行,他换了个渠道,还是被南乙发现。
究竟是秦一隅买琴的偏好太明显,还是这些琴太独特,南乙自己都不知道。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这些电吉他没有任何一把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真正独一无二的,从来都是他始终钉在秦一隅身上疯狂的眼神啊。
站在一整面琴柜前,秦一隅抱住了他,埋在他肩窝,很小声地重复说了好多“谢谢你”。
南乙不需要他的感谢,毕竟这些琴也支撑着他走过许多漫长又糟糕的岁月。
“你一个小孩儿哪来的这么多钱买这些啊。”
就算他当初急卖、乱卖,这些加起来也是相当夸张的一笔支出了。
“嗯……有一些是我从小到大攒的压岁钱,也有找我爸妈要的。”南乙说,“我说等我赚钱了,就会还给他们。”
最好玩的是,爸妈也分不清贝斯和吉他,还以为他是买给自己的,乐乐呵呵就掏腰包了,还总在他面前夸“这把贝斯真漂亮”、“这把一看就是好贝斯”,南乙也没否认,总是无奈地笑一笑。
“我还给你。”秦一隅立刻说,“现在恒刻的音源一直都有收入……”
“不行。”南乙否决得更快了。
秦一隅红着眼抬起头:“为什么?”
“不为什么。”南乙想敷衍过去。
这些琴已经是我的了,每一把都是,你也是。他在心里说。
秦一隅顿了一会儿,最后无奈道:“那你以后的每一把贝斯都得是我买的。”
南乙勾了勾嘴角:“行啊,每个月换新的。”
别把我换了就行。秦一隅磕了磕他的额头,笑着说:“没问题。”
抱着他,望着这些见证过他过去的吉他,他有些感慨,心绪复杂,喜悦过后,又生出一丝怅惘,不自觉从心口发出一句喟叹。
“可惜现在都用不了了。”
南乙偏了偏头,没什么表情,但声音很温和:“你怎么知道用不了了?”
秦一隅愣了愣。什么意思?
很快,他在这双锋利的瞳孔捕捉到一丝柔情。凝结的冰湖上晃动的阳光。
“试试。”
就两个字,却在秦一隅心口留下漫长的震荡。
他低着头,拿起方才拿出来的那把电吉他,反过来,才恍然大悟。
这……竟然被改造成了反手琴。
秦一隅抬起头,一把接着一把看过去。
每一把都被改过了。
“你是什么时候改的?”
南乙嘴角的梨涡隐隐冒了出来。他第一次在秦一隅的脸上看到惊讶、感动和喜悦掺杂出来的表情。怪不得恋爱中的人都很喜欢给对方惊喜。
“猜到你开始练反手琴的时候。”南乙低声说,“偶尔我溜出去,做完我要做的事,就会跑回来改琴,本来打算巡演开始之前交给你,没想到决赛重启了。”
秦一隅怔忡了许久,差一点又要落泪。
一个从小逃避爱与被爱、认为自己的生活只剩下仇恨的男孩儿,怎么这么会爱人啊。
“很麻烦吧?”他红着眼圈看向南乙,拉起他的手,揉了揉。
“还好。”南乙说得很随意,“就是磨弦枕和调弦距的时候需要点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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