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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199)

作者:决绝 时间:2019-04-05 13:13:57 标签:爽文 励志人生 逆袭 民国旧影

  这穆琼怎么就那么闲!
  好吧,这么抱怨也不好……穆琼愿意照顾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 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 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 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 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 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 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 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这年头窃听器之类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没有的,跟踪就只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踪他的话,就算他在闹市区的时候发现不了,到了僻静的地方,肯定是能发现的。
  现在什么都没发现,就说明没人跟着他。
  说起来,他刚才那么做,也是过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应了不调查他,肯定不会多做什么,至于其他人,根本不会关注他。
  穆琼把身上的衣服帽子除去拿在手上,然后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个宅子。
  这宅子他收到之后,从未来看过。
  他一开始是想找傅蕴安一起过来看的,结果碰上瘟疫太忙忘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跟傅蕴安说过这宅子的事情。
  穆琼到了宅子门口,就看到门开着,他有些惊讶,往里走去。
  这宅子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地方不大但很漂亮,设计的极为精巧,而穆琼刚进去,就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见到穆琼,立刻就有些热情过头地点头哈腰。
  若是穆琼刚重生的时候遇到这情况,肯定会不适应,不过这会儿他穿越过来已经很久,却早已习惯了。
  路上的黄包车夫,别人家的佣人,铺子里的店小二……有太多的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这样的谄媚模样了。
  穆琼问了几句,就得知这中年男人,是这宅子里的管家。
  江新春送他这个宅子的时候,还附送了一家子下人——眼前的中年男人是管家,他的妻子是厨娘,他的一双儿女,分别是男佣和女佣。
  这一家子人,江新春已经给了他们一年的薪水了,而穆琼若是对他们满意,可以留下他们,若是不满意,则可以把人赶走。
  他们是想要留下的,因而这会儿面对穆琼的时候,就显得过于谄媚。
  宅子里收拾的很干净,更让穆琼惊喜的,是这宅子里被褥用具一应俱全,二楼的卧室里,竟然连夹万都配备了。
  所谓的夹万就是保险箱,这年头最气派的,是在腰上配挂一支枪,第二气派的,就是在腰上挂一个夹万钥匙。
  穆琼本就打算把暂时用不上的青霉素放在这里,这会儿直接就放进了保险箱,然后又把主卧锁了,让那姓钱的管家别进去。
  钱管家连连应是。
  穆琼见状,又把孤儿院的地址留给钱管家:“你们要是愿意去孤儿院那边工作,我会再多给一份薪水,至于这宅子……你们晚上可以住过来,到时候随意打扫一下就行。”
  “谢谢穆先生!”钱管家感激地说道。
  他们一家子没有土地,当管家下人赚的也不多,花销却减不下去——上海这地儿,买米都比别处贵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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