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知颐胡乱的伸手, 想要找到那味道的来源, 手指碰到的东西却烫的他一缩,而后他感觉自己似乎被拥入了一个炙热的怀抱, 酒香缭绕四周,很近很近,他却一直没有找到。
孟则坐在床边,从背后抱着赵知颐,将脸埋在他脖颈之间, 吐息急促,神情暴戾。
他很想咬上去,但赵知颐的腺体确实已经肿的太厉害了,于是只能这样抱着人饮鸩止渴。
偏偏怀里的人还很不老实,不停的乱扭, 嘴里还含糊不清的说些梦话。
忽然青年转过头, 抱住了他的脖子, 喃喃说:“有点渴。”
孟则道:“我去给你倒水……”后面的音节尽数咽了回去。
因为赵知颐勾着他的脖颈吻了上来。
他坐在孟则腿上,扬起绯红的脸, 紧蹙着眉尖,含着孟则的唇瓣就像是在寻觅什么东西,直到他撬开孟则的齿关,才轻轻闷哼一声:“……找到了。”
孟则侧颈上的青筋一突一突的跳,他死死扣着赵知颐药,哑声问:“找到什么了?”
赵知颐没有回答,他很专心的在喝水。
这与其说是一个吻,不如说是一种……品尝,好像孟则的唇舌是什么汁水贫瘠的水果,虽然赵知颐不太满意,但也只能勉强吃点。
孟则一直没动,任由赵知颐索求,直到赵知颐累了,也醉在了杜松子酒的味道中,移开了自己的唇,想要回去躺着继续睡,孟则却扣住他的后脑勺吻下来。
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吻。
凶狠,霸道,带有最原始的欲望。
赵知颐毫无抵挡之力,被箍在对方怀中哀哀喘息,他承受不了的去拽孟则的头发,孟则却像是感觉不到痛,直到赵知颐要喘不上气,孟则才大发慈悲松开他,沿着他的唇角细细密密的向下吻去。
赵知颐迷迷糊糊的抱着孟则的脑袋,觉得不太对劲。
这不像是在做梦。
但他的大脑已经变成了一团浆糊,根本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更别说孟则的唇已经落在了不该去的地方,让赵知颐后背一麻,搂紧了孟则:“别……我要死了,你松开我。”
孟则说:“不会的。”
赵知颐额头上全是细汗,信息素再度失控,他甚至有些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痛苦还是欢愉,只能抱着孟则有气无力的骂人,直到感受到腿间的炙热,他猛地一抖,慌忙要逃:“不行!”
他真是怕死了,边爬边哭:“现在都还很痛,你别碰我!”
孟则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人抓了回来,但看赵知颐哭的这么凶,他皱了下眉,道:“我看看。”
赵知颐瞪大眼睛:“你还想看看!?”
孟则:“嗯。”
他竟然这这么理直气壮的“嗯”了?!
赵知颐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后悔自己没有多学一门技术,直接把孟则这种精力旺盛的神经病阉了造福社会。
哪怕他又骂又咬人,还是被孟则按在了腿上。
赵知颐脸红到了脖子根,咬着自己食指关节,像是砧板上待宰的鱼,脚趾都绷紧了:“看完了没有!”
“嗯。”孟则的呼吸似乎更粗重了些,说:“确实很肿。”
赵知颐:“……那你还顶着我做什么?我告诉你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我会死的!”
孟则思索了几秒,而后将赵知颐抱起来,就像是在摆弄一个漂亮的洋娃娃,道:“别害怕,我不进去。”
赵知颐冷笑。
他就该让郑医生报警把这个混账抓起来的,他昨天为什么要来这个魔窟?
“你也在发情期。”孟则认真说:“你不难受么?”
赵知颐嘴硬:“我不难受,一点都不……唔!”他一巴掌打在孟则脸上,这下是气的眼睛都红了:“松开!”
孟则挨了这响亮的一巴掌,却半点没生气,反而安抚的去亲他眼角,“我知道你很难受。”
“你知道个……啊孟则,我再警告你一次,别乱碰!”
“……孟则!”
“孟则你这个……王八蛋!呜——”
……
苏积羽坐在落地窗边,看着楼下霓虹交织灯光闪烁,形形色色的人出没在深夜里,匆匆的来,匆匆的去,车流交汇,星辰暗淡。
他修长手指拎着啤酒罐,漫无目的晃荡,眼睫低垂,眼睛里似乎映出了窗外的人间百态,又似乎只有一片干涸地。
手机铃声响起,他唇角弯出笑意,却在看见联系人时消失无踪,眼睛里最后一点温度也荡然无存。
苏积羽面无表情的点了接听:“你好?”
对面的人很是焦急:“积羽,我去你家找你,你妈妈说你好几天没回家了,你是出什么事了吗?”
苏积羽看了眼备注,似乎是同一个圈子的人,他没多少印象,声音却很柔和:“没事,最近工作有点忙,所以没回家。”
“这样啊。”对面松了口气,又轻咳一声:“那什么,积羽,明天一起去打高尔夫吗?我约了好几个朋友……”
苏积羽脸上没有丝毫情绪,声音仍旧温缓:“打高尔夫的话,你应该找孟则,我不太擅长。”
“孟总哪儿有空理我啊,这会儿应该在跟他的Omega你侬我侬呢,我今晚上在医院撞见他了,黏糊的很。”
苏积羽一顿。
“医院?”
“对啊,他身边陪着个长得很漂亮的Omega,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老婆……应该是去查信息素数据的,我就看了那个Omega一眼,他差点上来揍我,吓死人了。他易感期这么严重,哪能出来打高尔夫啊。”
苏积羽良久没有说话。
“积羽?积羽你还在听吗?”
“嗯。”苏积羽缓缓笑了,轻声说:“我知道了。”
他挂断电话,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个切开了一半的橙子头像,自言自语:“原来是因为这个,才一直没有回我的消息啊。”
……
赵知颐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糟糕透了。
——这辈子比上辈子还要糟糕。
他睁开眼睛看见旁边的孟则时,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先杀了孟则然后自杀,这世上绝对不能有第二个人知道他昨晚上究竟答应了孟则怎样荒唐的要求,他必须要把孟则灭口。
手刚掐住孟则的脖子,男人就握住他手腕,在他手腕的动脉上落下一吻,他唇瓣干燥柔软,声音也带着些微的哑意:“醒了?”
赵知颐漠然道:“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长睡不起。”
但想死总不能真的去死,赵知颐冷静下来,摸过手机开始查百度,孟则问:“你哪里难受?”
赵知颐:“我只是想知道Alpha的易感期结束后,对这期间发生的事情能记得多少。”
孟则慢慢摩挲他光滑的背脊,“如果是我的话,应该大部分都不记得。”
“真的?”赵知颐双眼一亮。
“嗯。”孟则说:“我的易感期总在一片混沌中度过,不算好受。人没必要记住痛苦的记忆。”
赵知颐瘫回床上,觉得这算是这几天以内为数不多的好消息。
孟则蹭了蹭他的脸颊:“想吃什么?我叫外卖。”
“先别说吃什么。”赵知颐揪住孟则的头发,眯起眼睛:“昨晚上你怎么进来的?是不是你用信息素刺激我?”
“用钥匙打开门,走进来的。”孟则老实交代,好意提醒:“这是我家。”
赵知颐:“……”
“至于信息素,我进来的时候你在做噩梦。”孟则说:“我只是坐在这里,是你主动亲我的。”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他还用手指点了点自己唇上的伤口,“你咬的。”
赵知颐暴怒:“胡说,我怎么可能!”
“你在发情期。”孟则道:“没有Alpha的信息素会难受是正常的。”
上一篇:穿进救赎文做管教虫
下一篇:都觉醒了谁还当炮灰啊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