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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29)

作者:甘汁若饴 时间:2024-07-22 10:57:41 标签:重生 竹马竹马 救赎 年上 养成 群像 甜宠

  可上一世芦荟死时他才十二岁,若是按照前世的步调走,他根本无力破解芦荟的死局。他只有再快一些,到时才会有保下芦荟和沈满棠的能力。

  金朝的思绪很快就被一个大嗓门打断了。

  “你们两个堵在这里干嘛呢?”常遇青抱紧双臂,站在楼梯口不耐烦地看着两人。他上下扫视一眼沈满棠,又道:“你脚怎么了?”

  沈满棠居高临下地看着常遇青,瞬间的惊讶甚至大过于他潜意识里对常遇青的厌恶。他惊叹道:“你怎么这么瘦了!”说完又有些不安地问道:“你姆妈真不给你吃肉了?”

  短短半个月里,常遇青从圆头圆脑圆肚皮的大胖小子变成了个压缩版的小胖子。胖倒还是胖的,只是终于不再是走起路来肉都要抖三抖的程度。甚至他瘦下来后连鼻子都立体了,眼睛也大了些,五官不再被一团肉局促地挤在面中,也是个有鼻子有眼的清秀小孩了。

  常遇青没好气地走上来,呛声道:“我一直这么瘦。”

  金朝翻了他一个白眼,继续挪着沈满棠。

  “都要迟到了,一起抬吧。”常遇青直接抓过沈满棠的一只胳膊就要把他举起来。

  “别别别,你放手!”沈满棠才在金朝的训练下摆脱了些对肢体接触的恐惧,就被常遇青的粗暴动作吓回了原型。常遇青虽然瘦了些,但胳膊照样结实粗壮,体型也明显大于其他小孩。沈满棠见了还是害怕,更何况常遇青又是强来。

  “我和他一起架着你走,怕什么?又不会吃了你。”常遇青我行我素,直接架着沈满棠的胳膊上了个台阶。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金朝无奈,只得架起沈满棠的另一只胳膊往上走。总不能把他撕成两半吧。

  两个人合作确实快很多,沈满棠都没回过神,人就到座位上了。

  常遇青一甩头,潇洒地扔下句“要帮忙就吱一声”,就回了自己座位。

  沈满棠被常遇青的这种剧变吓了一跳。他好像把暴脾气和身上的肉一起减掉了?

  但沈满棠被金朝洗脑得很彻底,他和金朝耳语道:“常遇青蔫儿坏,突然帮我一定又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金朝完全没有自己荼毒了沈满棠单纯心灵的罪恶感,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说

  公主请看文!

 

 

第23章 三面之缘

  第一场考的是国语。对金朝来说,这种等级的试卷堪比描红,不用动脑,两刻钟的时间便写完了。他看着身旁啃着指甲琢磨试题的沈满棠,转着笔,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

  前世他与沈满棠只见过三面。第一面即是他在沈家门口拦车那次,他也不知自己哪来的自信,觉得这个小少爷既是由母亲抚养长大的,又生得这般温柔可亲,定会告诉他母亲的死因。

  虽然挨了顿打,但当沈家司机扔下那袋药后,他还是重燃起了希望。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当务之急是要活下来。

  他饥寒交迫,又受着伤,只觉头脑昏沉。再这样下去他恐怕撑不过今晚了。他只能在街头随便找了个外观豪华的饭店,不顾尊严地跪在了门口。为了能走到上海,从未穿过鞋子的他偷拿了婶子的绣花鞋,就这么走了两天两夜才到了沈家,中间只吃了一个家里拿的窝窝头。他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住了,只能赌一把。

  门外的小厮一脚踹了过来:“死叫花子,滚别处要饭去。”

  金朝被踢翻在地,又虚弱地爬起,使尽浑身力气磕头道:“求你了,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你让我讨口饭吃吧。”

  “你知道这是哪吗,找死呢?滚!”小厮粗暴地扯住他的后衣领将他拖走,他手指插进领口抵抗着,险些窒息。

  “放开他!”一个男人从饭店的旋转门走了出来,看到保安的行为制止道。

  小厮立刻松手,赔笑道:“对不住啊,先生,惊扰到您了。这小孩刚刚挡路了,我就给他这么一挪……”

  那位先生没理会小厮的话,抬手示意他噤声。他弯下腰,上下打量着金朝。上海的雪天里,这个少年衣着单薄且肮脏,脚上还穿着双不合脚的绣花鞋。脸上倒是干净,身上也没异味,只是浑身瘦得厉害,看着吓人。

  他问道:“你跪在门口做什么?是有什么难处吗?”

  金朝瞧着这人通体一身玄缎夹棉长衫,一看就知面料昂贵,是个有钱人。他极力忍住眩晕想吐的感觉,跪起身子磕头道:“我父亲过世,母亲在上海惨死,我想来讨个公道却被主人家无理殴打,如今只能流落街头。若先生不嫌弃,我可以给您洗衣做饭、洒扫砍柴,只求您给个住处收留我。先生,您行行好,我日后一定做牛做马报答您。”

  小厮在一旁不屑地嗤了一声。要饭的人他见多了,要住处的他是第一次见。

  “你起来,我们好好说。我这里是有份工能让你做,只是对你这个年纪来说可能辛苦些……”那位先生话音未落,金朝便晕了过去。

  晕之前他只想着,这下不会死了。

  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有些阴暗的仓库里,周边堆满了货架和一袋袋小麦。他挣扎着坐起,床在他的动作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引来了外面的人。

  是饭店遇到的那位先生。先生见他要起,制止道:“别下来了,盖着被子吧。把这碗粥喝了再吃药。”

  “多谢先生。”金朝接过碗,不顾粥还滚烫就狼吞虎咽地舀进嘴里。几口热气腾腾的白粥下肚,他的身体终于热起来了,饿了太久的胃像是抱怨般的发出几声响亮的腹鸣。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男人说道,“你也别叫我先生了,我叫陶园昌,你就和厂子里的小弟们一样,叫我陶哥吧。”

  金朝有些叫不出口,只能折中叫了句“陶老板”。

  “嗯,你还记得昏过去之前许诺过要给我当牛做马吧?”陶园昌调笑道。

  “是,我记得的。”金朝现在才觉出尴尬。可若不是他潜意识里还知道去有钱人出入的场所讨饭,他现在恐怕已经死了。

  “那我跟你说说你的工作内容。你要是听了觉得累、不想干,也没事,我就当随手做好事了,不用你回报。”陶园昌娓娓道来,“我这儿是家糖果厂,叫福臻糖果,去年才刚开张的。底下有四十来号人,都比你大些。你刚进来呢就当个学徒,先从搅糖浆、装盒、搬东西这种活做起,等上手了我再安排师傅教你做糖。”

  “好的陶老板,我能行。”金朝暗道,他五岁就下田帮着插秧了,金家可不养闲人。别看他瘦,干体力活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陶老板点点头,咳了咳,又不好意思道:“别看我穿的还行,我冬天也就这一身好衣服,多的钱都投厂子里了,所以现在工资还开不了太高。比你年纪大的兄弟们干的多些,拿的自然也要多些。他们是一日十五文,我呢先给你十文,等你大些再涨上来。”

  “多些陶老板,我一定会好好干的。”金朝听了工资数目,喜出望外。在金家他再怎么干活可都不会有一文钱进他口袋。

  “嗯……还有件事,”陶老板更加不好意思了,“我平常一般都住厂子里,你现在睡的就是我的床。工人们没成家的一般都住在工棚里,有时候挤不下还得睡地上。总之住的环境不算太好,我先带你看看去。”

  金朝没懂陶老板的难堪。他一个大老板都睡在工厂杂物间里,为何还会因为工人住的不好而羞愧?他以为像他们这种人,只会尽可能把工人榨干。

  之后的一年里,他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他们厂子日夜工作,每日两班倒,他几乎干完活便倒头就睡,没有力气去想别的什么。他要学的东西也很多,短短一年他就学了梨膏糖、雪花糖、红枣糖等十余种糖果的制作方法。

  当时的糖果厂还未引进机器,所有工序都是手工操作的,但他们厂的月产量却能达到两万多斤。这样的成绩离不开陶园昌的领导。他几乎日日都与工人同吃同睡,不用外出谈生意时也会和他们一起做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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