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初恋(188)
十岁之前,他就知道捡酒瓶子换钱,不多,每天几毛钱。十岁之后,他放弃了捡酒瓶子,改跟小男生们玩玻璃弹珠,玩一小时能赢一大把,那时谁赢得多谁就是孩子王。
他赢玻璃弹珠当然不是为了当孩子王,而是为了卖钱,一毛钱三个,赢了卖,卖了赢,如此循环,一天能赚四五块钱。
后来男生们发现他实在太能赢,不跟他玩了。他也不急,就去别班赚钱,把全小学赚了个遍,才收手。别的孩子穷得叮当响,他已经能每天吃红豆冰棒。
玻璃弹珠不能赚钱后,他改行去卖栀子花,十块钱批发了两百朵花,两毛钱一大朵,一毛钱一小朵,每天早上挨个班转一圈,就能回本。不光女生喜欢买,女老师也喜欢,看他是个孤儿,长得漂亮,学习也好,总会一块钱就买一两朵。
栀子花开的季节,他赚了足足几百块钱。栀子花不开了,他卖起了糖葫芦,有段时间被女生们起了个“糖葫芦王子”的外号。
谁也想不到,上初中后书本费伙食费都是他从小学时就积攒来的,没跟别人要过一分钱。
初中他也没闲着,仗着学习好、模样好,专门卖作业,五毛钱一抄,十块钱包一学期,看着便宜,实际上他第一个月就赚了上千块——大多是女生买的,毕竟邱旻一进校门就被评为校草,十块钱就当入门票了。
这么点钱,邱旻是不会满足的,他在学校周边转了一圈,再次发现商机,校门口的鸡蛋饼很火,但那时谁家都不是很有钱,很多同学吃鸡蛋饼,都是自己带鸡蛋来做的。
邱旻就批发了一篮子鸡蛋,价钱比校门口鸡蛋便宜一毛钱,每天早上挨个班问有没有人想吃鸡蛋饼,他的鸡蛋便宜卖。有个文艺女生专门为他写了一篇作文,叫《卖鸡蛋的校草》……
两天下来回本,一星期下来一合计,赚了不到二十块钱。老师们知道后笑得不行,严令禁止他在校卖鸡蛋。
邱旻不卖鸡蛋了,反正赚不到什么钱,他咬着笔头想了几天,又琢磨出一道商机。
那时男生们情窦初开,对女性最为感兴趣,他去批发了十几本□□写真杂志,私底下做起了“启蒙教育”——五毛钱一阅,概不赊账。
并且保证,都是孤本。
男生们咬咬牙,花了这钱一饱眼福。因为“太贵”,他们才舍不得跟别人共享,要想看,找邱旻买去。
邱旻眼不眨地用十几块钱的本钱,赚了五六百。之后被眼馋却不想花钱买的男生嫉妒,向老师打小报告,老师查封黄色读物,狠狠教训了邱旻一顿,此事就此落幕。
初二时,邱旻已经有五千块钱的积蓄,这是很了不起的,要知道,当时老师的工资月一千就很不错了。
邱旻会赚钱,也舍得花钱,为了奖励自己,他花一千多块钱买了一双全球限定版的跑鞋。
他穿着这双跑鞋来学校的时候,几乎看到的人都觉得是假货,毕竟邱旻是个孤儿,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贵的鞋?
邱旻但笑不语,跑鞋穿了一年后,他忽然不穿了,而是好好保养收藏起来。五年后,这双全球限定版跑鞋价格翻了一百倍,成为他创业的第一桶金。
除了独特的商业头脑与手段,他还从小就表现出了惊人的运气,从他玩玻璃弹珠一直赢就可以看出来。
邱旻当然不会浪费自己的运气,他从上高一开始,就每星期买一张彩票,到高三毕业时,他大大小小中过两块钱、五块钱、十块钱、一百块钱、一千块钱、一万块钱……最高五万。
大学创业初期,资金周转困难,他试着买了张彩票,好家伙,中了一百万。
天时地利人和钱到位,加上积德行善时来运转,他想不成功都难。
就这样,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霸道总裁。
“有时候,我都觉得我的人生像开了挂一样。”邱旻笑着说。
夏知礼不置可否,创业何其艰难,邱旻说的只是他创业之路上的轻松部分,最艰难的那一年,邱旻几乎连续一个月没怎么合过眼,没过劳死是福大命大。
邱旻的成功,除了外在机缘,与他的坚韧的性格与卓绝的智慧绝对是分不开的。
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到如今百亿身家的董事长,这个男人的传奇是他自己一手创造的。
晚上睡下的时候,邱旻忽然问:“夏秘书,我吃过的麦芽糖,是不是你送的?”
夏知礼擦头发的动作一顿,面有羞赧之色,“……嗯。”
那是邱旻要走的时候,忽然有个少年冲到他面前,给了他一支麦芽糖,那少年像豆芽菜似的,瘦弱白皙,低着头,眼睫毛很长。邱旻只觉这孩子挺漂亮的,收下麦芽糖,回去的路上平生第一次吃麦芽糖……甜,粘牙,不好吃。
他本就不怎么喜欢吃甜,就将麦芽糖扔了,绝对想不到多年后送他麦芽糖的少年会再次来到他身边。
来得……太好了。
邱旻侧躺在床,单手撑头,笑眯眯看着夏知礼,自带的黑色丝绸浴衣半敞,露出大片蜜色胸肌,就像一种无声的引诱。
美色在前,夏知礼喉结上下滑动,要命啊。
☆、番外4
邱旻对自己的魅力向来自信,他换成平躺的姿势,不光袒胸,两条大长腿也露了出来,尽情释放荷尔蒙,嗓音低沉:“夏秘书,过来。”
夏知礼如同一个被狐狸精蛊惑的书生,走到邱旻床边。邱旻一把将他拉到床上,随即翻身压住,调笑:“真乖。”
夏知礼蓦然回神,耳廓发红挣扎,“放开我。”
那挣扎其实十分轻微,就像欲迎还拒。都是成年人,对彼此都有感觉,时机到了,自然而然就会发生些什么,他们心知肚明。
邱旻向来是个实战派,美人在怀,他要是没点想法,那离成佛也不远了。于是他啥也不说,就那么低头吻下去,唇齿相依,吸吮轻咬,破开防守,勾缠挑逗,所向披靡。
仅用三秒,就让夏知礼丢盔弃甲,软了腰身与四肢,再提不起力气反抗,回应邱旻霸道的攻占,喉间发出模糊的低吟。
邱旻一下子就被那声音勾起欲念……
隔着薄薄的布料,夏知礼很快就感受到了,脸红更甚,说出的话很没说服力:“邱总,不行……”
邱旻看着身下的美人,桃花眼湿漉漉的,眼睫毛尤其纤长,皮肤细致得如脂如膏,但并不女气。那明显的喉结,五官间的清俊气质,无一不让邱旻意识到,这是个男人。
自己正对一个男人发情,这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
并且这个男人还是他秘书。
他狂乱而迷恋地亲吻着身下的人,明明不喜欢吃甜,却觉得身下的人快把他甜死了。
这样一个县里的小旅馆,即便是双人床房亦十分逼仄狭小,墙壁发黄,顶灯时不时会接触不良似的闪动一下,情动的气息很快充斥整个空间。
“……邱总……”
“叫老公。”邱旻咬夏知礼耳垂,不知说了句什么,夏知礼脸红更甚,但还是乖乖听话把手伸了下去。
邱旻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就是这样……”
“停、停……”他忽然低哑地阻止夏知礼,“再弄就出来了,你还没舒服呢。”
让夏知礼舒服的方式,不言而喻。
情到浓处,所有布料都成了阻碍,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的夏知礼,越发束手束脚,四肢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每个细节动作所透露的都是青涩。
邱旻纵横情场多年,很容易便发现了这个事实,低低笑问:“第一次?”
夏知礼脸红得快滴血,羞于承认这么大的人了,居然第一次与人发生关系。
“……真的是第一次?”邱旻惊愕之余,生出莫大的欢喜,就像得了个举世无双的宝贝。
夏知礼撇过脸,羞耻得连脚趾头都蜷缩起来。
邱旻呼吸越发粗重,却控制着自己,十分轻柔地亲吻着他,“别怕,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