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他靠着沙发背,脚搭在茶几上,拿起一包薯片,把薯片慢慢往嘴里送。
这可太考验他了。
但凡想要拿点什么,都得先集中精神控制那些粒子。
张甘决定在家里适应一段时间,再出去找工作。好在他这些年工作也有些积蓄,暂时饿不死,就当休息一阵好了。
这段时间他不打算出去吃了,先自己做饭,熟练掌握这个能力再说。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尤其是在身体变异之后。每拿起一样食材,他都得集中精神去调动身体。
洗菜,一不留神就穿过了食材和水。
切菜,两只手得同时控制。
起锅,点炉灶,下油盐酱醋……
一顿饭下来,张甘简直精疲力尽。
他决定循序渐进地掌握这个能力,先吃面好了,减少工序,节省精力。
这样折腾几天之后,他总算勉强能恢复正常生活了。控制身体的窍门是平时将活跃物质固定在某一个区域,起码手脚不受影响,减少调动,也不用来回花费精力调动身体,只是需要维持状态。
一个月后,张甘终于运用熟练。那些粒子平时就集中在胸口的位置,必要的时候,张甘才会调动它们。比如——
门不小心锁了,穿门而过。
东西掉沙发缝里了,穿过去扒拉出来。
这个控制就要讲究一些了,他得精细地确认穿过的位置,在体内留下一部分粒子物质,以便把东西拿起来。
如果穿墙,墙壁太厚呢?
张甘还真试了一下。
但是想象的画面没有出现,那些物质高度活跃,将他全身迅速改变状态,像是有本能的自我保护。他可以在墙里自如地走,但是又不会穿过地板掉楼下去。
这些粒子显然有着特殊的应急响应机制。
张甘看着还挺神奇的。
没错,他现在能看到那些物质了,红色的粒子在体内移动,有静止和活跃两种状态。
但他要是照镜或是拍照,依然是正常的身体,看不到他体内的这些粒子。
粒子能分散在体表,也能收敛到体内。
如果他不想穿过东西,就把它们收敛到不容易接触的部位。
这些练习得多了,他就像鸟类控制羽毛一样得心应手,顺畅自如。
于是张甘把它们收敛起来,做回了普通人。
这个能力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这也不是什么招财的金手指,只能把自己变消失。
说到消失,他还真得当心。
毕竟他还有家人。
反正暂时还没找工作,他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回乡下看了妈妈和奶奶。
爷爷去世得早,爸爸几年前也病逝了,好在那时张甘已经工作,每月会打钱回去。妈妈都攒了下来,就算不种地,也不愁吃喝。
她和奶奶吃得少,就种点菜,还有瓜果什么的,吃不完了,拿去集市卖,即使没有张甘每月打钱,也能自给自足。
张甘平时忙,每年只有过节才回去,现在辞职了,身体稳定下来,这才回来看她。
妈妈知道他辞职,也没多说,只是道:“不碍事,三儿想工作的时候再找就是了。实在不喜欢外边,回家也行。”
这天,张甘帮着奶奶在菜地里忙活,大夏天的,虽然带着草帽,还是热出了汗。
奶奶在屋檐下招呼道:“三儿,歇歇哦。”
他伸手擦擦汗,直起身,愣了一下。
指尖,透明了。
他连忙回到屋里,洗手吃东西。
说起来,白狐只告诉他接触阳光太久会变透明,可没告诉他到底多久,如果身体再次变透明该怎么办?
他总不能一辈子躲着太阳?
所以张甘一时也束手无策。不过经历了上一次白狐事件,他倒是没那么慌了,继续和妈妈聊天:“妈,我们家不是就我一个吗,为什么我小名叫三儿呢?”
他小时候特别不理解,还总被人打趣问他大哥二哥在哪,他也以为爸妈之前有过两个孩子呢。
“你生日三月三号嘛。”妈妈不以为意。
这个答案很普通。张甘感叹道:“要是我真的还有兄弟就好了。”
那样就算他和上次一样,忽然消失,去了什么地方,万一回不来,也不会只留下妈妈一个人。
“哎哟!”妈妈切瓜切着手指了,赶紧伸进嘴里啜了一口,嗔怪道:“瞎说什么呢。”
张甘便不再说了,吃瓜。
“你什么时候去市里?奶奶说给你做好吃的带去。”妈妈又问。
张甘确实没打算一直窝在乡下,道:“过两天吧,奶奶要做什么吃食?我等做好再去。”
奶奶便高兴地开始去张罗。
张甘就在屋里发呆看手指。
回想一下,先前干活手上沾了泥,他也没注意到什么时候开始变透明的。今天的话,晒太阳的时间大概……一个多小时?
他记下了时间,这样下次有个参照。
第二天,他的手脚都变透明了。
看来这个透明化一旦开始,很难阻止,结局无法改变。
再次重演,他会经历和上次一样的事件吗?还会见到那只狐狸吗?
他算了算时间,上一次,他是第七天消失的。那个时候,他也该回到市里了,就算消失了,家里也不会知道,妈妈暂时不会担心。
他做好了归程计划,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第五天要走的时候,村里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孩子在山里失踪了。
村里能抽出的人都去找了,张甘暂时也没事做,当然不好袖手旁观。
“去年这个时候,李家的老三也是这么失踪的,还是拜了山神才找回来的。这次怕不是也是让山神拐了去……”老人们神叨叨地说。
青年们吐槽道:“瞎说,山神有没有是一回事,要真有,那山神还能拐孩子?妖怪拐了去倒还差不多……呸呸呸!哪有妖怪,都是封建迷信!要我说,肯定是在山里迷路了。”
张甘和大伙一起上了山,分开找。此时他的下半身已经完全变得透明了,只不过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
他一开始跟着邻家四叔一块的,走了一段,忽然停下道:“叔,咱们从这分头找吧,你往这边,我去那边,我记得我小时候常去玩的地儿,他说不定也会去。”
四叔同意了。其实村里别的人都是各自分头寻人的,只不过张甘许久没回来,怕他对山里不熟悉,这才两人走一路。
既然他说记得路,四叔就没多想。张甘还有手机,有事可以打电话。
“那你别太深入,到不认识地儿就回,太深了林子里信号怕是不好。”四叔叮嘱一番,和他分开了。走两步再回头,却已不见了张甘的身影。
四叔有点纳闷,但也只当他钻哪去,被灌木遮挡了,加上寻人心切,张甘也是个成年人了,便也没多想,赶紧继续找人。
张甘一看身边没人了,便放开了走。他的身体能穿过一切荆棘灌木,不用担心被划伤,所以和刚才比起来,速度快了很多。
他出发的时候还是下午,走着走着,深林茂密,越来越暗。
他越走越怀疑,方向错了。这山头真大,他走得很快,那么久了,居然还没有尽头。
幸好,他快要放弃时,总算在一棵大树下看到了个孩子。八岁的男娃,小脸脏兮兮的,头发蓬乱,沾了不少草屑。赤着脚,也不知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胳膊也划了些细小的伤口,看起来是穿过林子时被草叶割伤的。衣服还全,也不像挣扎过的样子,倒像是自己走的。
张甘检查了一下,确认孩子没事,还有呼吸,像是睡着了,便放心给四叔打电话。
没信号。
他果然走得太远了。
他把孩子往回背,走两步又停下。
不认得回去的路了。
“……”他又把孩子放下,轻摇他的肩膀,拍拍脸,叫他道:“大壮,张壮壮~”
孩子终于幽幽醒了,擦擦眼睛,迷糊起来道:“你是谁?”
“我是张甘,我家门前有棵歪脖子桉树,记得吗?”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