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53)
“活下去,等着我,我会求来救兵的。”
“可以,”他在马上,我在马下,我握住他的手,将纸条塞入他手中,“但不要找八王爷和九王爷,去找季清霜……如果你真的想要救我的话。”
魏柯辛有些惊讶,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和季清霜为主子争风吃醋了整整五年。他没有想到,我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到的竟然是季清霜。
他见我的态度果决,还是答应了我。
魏柯辛驾马离去,将我留在了这座即将沦陷为地狱的城中。
马蹄声疾,秋风扫过,重重铠甲依旧不能阻拦深秋的寒意。
冬天快要到了。
天亮之前,启明星先于太阳从地平线升起。
城门大开,三军将士开始突围,五千士卒死守黄荃城。小崽子身先士卒,指挥士兵杀出重围,我也立于城墙,亲自指挥战斗,为他吸引敌方的火力。
敌军射入城中的箭雨和碎石我们早已收集好,我军一直不舍得用,但在这个黎明,我们毫不吝惜,全部用出,极力阻挠敌方大军攻击我们的突击队伍。
城内士兵的全力协助,城外将士的奋不顾身,我们眼睁睁地看着突击队宛若穿云箭一般射穿敌军的重重封堵,逃出生天。
“哦!!!成功了!!!”
我身边的将士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我也暗自握拳,心中呐喊。
阳光撕破黑云,笼罩在这这片大地之上的尘埃终于散去。
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崽子他们已经平安无虞,等待我们的却是没有止境的厮杀。
但那又怎样,我们早就没有了畏惧之心。
刀卷刃,手抽筋。城墙的旗帜浸透鲜血,从明黄变为黑色,脚下是血海渊狱,眼前是漫天尘埃,头顶是炎炎烈日。
此乃无间地狱,此乃黄泉之城,而我们,正是城中的恶鬼,唯有敌人最鲜活的血肉,才能填饱我们饥饿的肚腹。
112、
季三青说过,【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九王爷说过,【大丈夫当马革裹尸】。
我说:
“去他娘的,我要让我的兵活!”
我的兵追随我是为了封侯裂地,衣锦还乡。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去死的,他们不应该不明不白、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
我要让他们活下去。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让我的兵活。
我靠在城墙边休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当敌方战鼓敲响之时,我站起身来,甲上冰霜崩落。
我向远方望去,敌军仿佛永远都杀不完,黑压压地遍布城外的每一寸土地,旌旗蔽野,尘埃漫天,喊杀之声响彻云霄。
我拿起已经钝了的长剑,开始了又一天的厮杀。
自从小崽子他们带兵离开之后,这已经是第九天了。
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
这是注定不凡的一天,困于黄荃城中的恶鬼终于等到了属于他们的援军。
我站在最高的城墙之巅,遥望着远方,泪流满面。
万马奔腾,季家的青鸾旗帜猎猎飞舞,骑兵身披褐色皮甲,头盔顶部有着血红色的盔缨。这支轻骑宛若自苍穹而至的神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整支军队如同利刃一般直插入敌营之中,所有阻挠在他们的战力面前都是虚妄,他们以摧枯拉朽之势,于十万敌人之中生生破出一条路径。
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从我的一些微表情,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摸着下巴短短的胡茬,故意买了个关子。
“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主意,等明天打仗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玩。”
季清霜皱着眉头看我,然后把自己的兵符丢给我。
我跟小崽子一样手忙脚乱地接过,免得摔坏了这么个宝贝。
“你干什么?”我气急败坏。
“让我打仗行,论阴谋诡计我可玩不过你。明天你来指挥。”
“你对我这么有自信?”
“嗯,我追了符锦十年,那家伙还不是被你这个小浪蹄子给勾了魂儿?”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对情敌的自信?
不对,这句话的关注点应该是——
“你这家伙,什么叫小浪蹄子啊?喂!”
4、“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出自《楚辞·九辨》序
113、
有了季清霜的的骑兵作为援兵,军中整体的氛围轻松了不少,我的手下也有了与我开玩笑的心思,第二日开战之前,他们未来欢迎新同胞,专门搞了个动员大会,还把我撺掇到了人前,起哄让我说上一句,鼓舞鼓舞军心。
我站在几层门板搭成的简陋台子上,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底下的士兵哈哈大笑,还有人起哄说,你这句话两天前说可以,现在季将军来了,你是看不起她吗?
我想想,他们说的有道理,有季清霜和她战无不胜的骑兵在,我们就算赢不了,死也死不掉的。
我也就换了一句。
“这仗打完,我们喝酒吃肉!”
底下人毫无反应,我顿了顿,加了一句。
“管够吃!我请客!”
底下人欢呼雀跃。
我的兵是开心了,我却一点都不开心。倒不是心疼那点酒肉钱,而是我手下这群草寇的表现太不堪了,为了一点吃的就开心成这样。他们也不看看隔壁季清霜的军队,法令严明,不苟言笑。
真的是没追求。
与季清霜纪律严明的军队不同,我的军队更像是一群流氓。由于我本身也是一个流氓,所以能跟这群家伙处得不错,但我面对季清霜麾下的那群怪物,有点怂。即使她把兵符给了我,我依旧不敢命令他们。
季清霜此时终于了她身为女性细心的一面,她看出了我的顾虑,主动走到台前,与我并肩而立。
“李将军说的话你们听到了吗?”季清霜训她的手下就像训猴似的,“这仗打完,他请客!到时候你们得给我可劲吃!”
季清霜带头陪我不正经,她的兵也憋不住了,跟着哈哈大笑。
两只队伍笑作一团,分不出彼此。
到最后我个怂包还是没敢带领季清霜的兵,以训练小崽子为借口,让小崽子小崽子带了五千骑兵,季清霜则带领剩下的骑兵,我还是指挥我手下的那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