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倚在村口的歪脖子树上,觉得后背的旧伤又开始疼得刺骨。
“回去啦老头子,该吃饭啦。”克劳斯的妻子叫他,这些日子她忍住了哭泣,操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每到傍晚她来叫克劳斯回去时,也会陪着在村口站上一会。
她有时候也想着,要是那路口远远的,能看见女儿的身影该多好。
她想着想着,恍恍惚惚就好像看见了远处有人影晃动,远远传来窸窸窣窣说话的声音。她抓住了身边老头子的手臂,“你看看!”她着急道,“你眼睛好快看看,那是不是——”
她话说到一半堵在了喉咙口,而克劳斯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忽然甩脱了她的手往那人影的方向跑过去。
远处的声音她已经可以隐约听见了,扯着嗓门喊着爹娘……喊着我回来啦什么的,她腿软得站也站不住,眼睛花得看也看不清,一会觉得自己头昏脑涨要倒在地上,一会又仿佛那些人影已经近在眼前。
直到她被瘦瘦小小的臂膀用力抱住,眼泪湿漉漉滴在她衣服上,她才迷迷糊糊地发现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面前,好好的活生生的,比走之前还稍稍精神了一些的模样。
“我们回去、回去……回家……”克劳斯紧紧攥着女儿的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乔安,迫不及待地把她往家里拉,又怒目瞪向凑来看热闹的人群。
“好……”乔安吸吸鼻子,颤声道,“我们回家……”
在这个时刻,看着憔悴的父母,她心里止不住地泛起悔意,那种“如果我听话嫁人就不会让父母伤心了”的念头冒了出来——她知道这个念头很快会被自己掐灭,不管父母多么难过不舍她还是会义无反顾地选择离开。
正是因为她知道,她此刻的悔意里包含着满满的愧疚。
她是个坏姑娘。
乔安这么想着,泪水夺眶而出。
……
罗勒斯庄园里,路西恩正在试新做的毛斗篷。
柔软顺滑的皮毛来自一种叫做“狡”的魔兽,也有“大狐狸”或者“狡狐”这样的俗名,顾名思义是一种长得像是狐狸,体型又比狐狸大得多的魔兽。
狡狐的捕杀难度并不高,两个及以上的低阶天赋者组队就能杀掉,但狡狐敏锐异常,一旦感受到杀意,就会立刻咬烂自己的皮毛以求逃生——它身上最值钱的就是一身皮毛,但只有完好无损的狡皮才能卖得上价,因而狡狐咬破自己的皮毛后,人类再狩猎它就只是白费力气。
想要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狡狐皮,猎杀难度便直线上升,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出手,耐心地收敛起全身气息等待狡狐走进攻击范围,而后果决利落地一击致命,还要准确地攻击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点。
路西恩这件斗篷就是用一张完整狡皮制作的,这只狡狐被击杀的手法就极其高明,伤口从眼睛插进大脑却没有伤到皮毛半分,甚至那只狡狐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死了个彻底,皮毛内侧也是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半分猎物垂死挣扎时的淤痕。
一场堪称教科书式的猎杀。
“怎么样?”路西恩询问站在一边的伊西,他的脸埋在蓬松的毛毛里,眯着眼对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这是伊西献给他的猎物制成的斗篷,自然要征询一下赠送者的意见。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为路西恩显而易见的喜爱嘴角微微上扬,“我当时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个颜色非常适合您。”
他在森林里看到那只大狐狸时,立刻就决定了要献给路西恩的猎物——那只狡狐有着像是干涸血液一样的棕红色皮毛。
霍尔喜欢浓烈鲜活的颜色,红的蓝的绿的金的,五彩斑斓像是没调和过的色盘。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比起明亮又纯净的色彩,他又直觉这样浓郁深沉的颜色才更适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个可爱活泼又喜欢撒娇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红戴绿张扬又跳脱的年纪。
好吧,真要说起来伊西的确极少看到路西恩穿着什么活泼艳丽的颜色,多是简单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颜色不扎眼的装饰,至多在袖扣领针这样的小饰品上,能看见些蓝宝石鸽血红的颜色。
比起滑腻昂贵的丝绸路西恩更喜欢毛毡棉麻的质地,和繁复奢华的设计相比妥帖舒适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庄园里不用待客,他便踩着双柔软过头的毛绒便鞋,质感厚实绵软如同猫猫的肉垫,叫他走路时轻巧得没什么声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办公事认真地看文书,太多的柔软元素也让他像是扑腾毛线球的猫,昂贵的白色毛毯倔强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无聊了偷偷摸摸打个小呵欠,蓝眼睛就立刻湿漉漉地盈满了水光。
伊西得说,这真的、真的柔软过头了。
第33章
路西恩看着伊西眼睛里披着新斗篷的自己。
他真的很少穿这样浓烈的颜色, 有一部分上辈子黑白灰加【less is more】的审美遗留,也有一部分为了贯彻人设的伪装习惯。
毛绒绒的东西,饱和度低的单色, 袖子适当地长一点,无辜又无害的氛围就这么轻易地营造了出来。
然而一旦换上了这样沉郁浓重的红色——他得承认这个颜色其实很适合他,但就是太过于适合, 他太适合各种会让人产生血液联想的颜色了, 衣服反而与他的人设产生了冲突,当他扯起嘴角弯起眉眼露出微笑时, 用这个颜色做底色,他眼睛里嘲弄扭曲的部分便无所遁形。
攻击性太强。
不过有些特殊场合穿穿到未必不会有出奇制胜的效果。
就像宴会上他用前执政官先生的血给自己的衣服染了个色, 效果好到连他自己都感觉惊讶。
路西恩仰起头, 让伊西给他调整斗篷上的系带。这件斗篷不像普通斗篷那样只在领口系住, 他的衣服为了保暖裹得都很严实,系带从领口到小腿,仔仔细细地不给寒风半点趁虚而入的机会。
伊西弯着腰仔细地给系带打结,他比路西恩高不少,系到胸口以下的位置时弯着腰都很吃力, 不得不俯身半跪着才比较方便。
路西恩就着这个姿势垂眸, 盯着伊西的发顶,青年的银发泛着月光霜色一样的奇妙光泽, 耳朵上没有挂上装饰, 能清楚看见沿着耳廓刺穿的一排耳洞。
九个。
路西恩一个一个地数过, 左边耳朵是五个,右边耳朵是四个, 伊西告诉过他穿耳洞用的是银针, 在火上灼烧后直接刺破皮肉, 穿透耳骨时能听到软骨碎裂的声响。
然后血会流出来。
伊西自己穿的这些耳洞。霍尔族的规矩是父亲给儿子来做这件事,通常在儿子第一次离开村子出任务的时候,这是长大成人的象征,将来若是不幸死在了外面,也好辨认尸体的身份。
做雇佣兵的都知道自己免不了要面对各种死亡的可能性,霍尔佣兵虽然实力强又团结,任务中的死亡率也并不低。
路西恩的指尖蹭着伊西的耳廓,耳洞这样给人以疼痛联想的意象让他心口微微发烫,开口询问道:“要留在我身边吗?”
路西恩很有钱,地位也很高,不论以什么身份待在他的身边,侍奉一位公爵的日子也绝对比在外面餐风露宿刀尖上讨生活要好,哪怕说到外出冒险能获得的修炼资源,路西恩手里握着的也都是帝国最顶级的优质资源。
伊西愣了一下。
他感觉冰凉的指尖顺着他的耳廓摩挲,少年的声音不疾不徐,伊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件衣服的颜色不对,那声音轻柔不像猫儿撒娇乖嗲的喵喵咪,而是海妖勾人心魂的吟唱,拉扯着他往深海坠下。
留下来。
财富,地位,力量。
这世间人们所渴求的一切,我都可以给你。
伊西忍不住想要抬头去看路西恩现在的表情,却又被摁住了脑袋——摁在他头上的手没什么力气,他若是想稍微用点力就能挣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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