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2)
饭吃得少活干的却不少,季言也是要跟着下地的,平日里还要上山挖野菜、去田里除草、在家里要帮着挑水、洗衣服……活根本干不完,还得饿着肚子干活,长这么大,他都还不知道吃饱了是个什么感觉,以前只要是有吃的,能吃的,那就一股脑的吃下去,免得挨饿。
到了林家,可能是赵立娘习惯了,虽是多了季言一个双儿,但却是按照林老头在世时一个成年男人的饭量煮的,季言忍不住的多吃了,他觉得自己吃的有平时的两倍多,他在心中暗暗庆幸,幸好赵立娘没有嫌弃他。
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他出嫁前,母亲叮嘱他说要听婆婆的话,只要听从婆婆的话别被赶回来就好了。因为要嫁的人是个傻子,也没告诉他要怎么和新婚丈夫相处,所以……现在丈夫不傻了,他要怎么办?
☆、赚钱
午饭过后,赵立娘这会突然想起自己有儿媳妇了,端起做婆婆的架子,颐指气使的让季言打扫屋子,做这做那的,昨儿个办了喜事,虽是在农家,他们家也没几个亲戚,厅里还是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邻居乡亲来热闹热闹,借来的桌椅板凳堆在墙角,待会儿擦干净了还得给人家还回去。
毕竟是办过酒席,地上一片狼藉,赵立娘挥着扫帚清理残骸,季言拿着抹布擦桌椅,两人忙活个不停,林立轩看不过去,来帮忙,却被赵立娘赶回房间,“你身体还没好利索,还是在床上躺着吧,这些事儿有娘和言哥儿在,你甭操心。”
林立轩拗不过她,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也确实需要休息,这会他大脑依旧不太清醒,两个人的记忆来回交织,眼前时不时的跳出某一段画面,有些是他在现代的记忆,有些则是秀才以前的回忆。要不是他心里素质好,换另一个承受能力差的,准得疯掉。
假寐了会,林立轩坐起来,身体酥麻麻的涌上一阵僵痛,他心里暗想这秀才的身体素质真差,比不上人家一个瘦弱的双儿,手指按在太阳穴上,揉捻一会,思绪清晰了许多。重获了这具身体,虽然不是他自愿占有的,但在这件事上他确确实实是获利者,竟然使用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责任。
从今天的所见所闻也看得出这个家很穷,穷的叫他无法想象,他必须想办法使这个家富裕起来,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个菜,林立轩可不愿虐待他的胃。
可是,要怎么赚钱呢?
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科技落后,道路不畅,寄个信都得用上好几个月,要是在现代他还能知道各式各样的赚钱方式,如今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穷酸秀才,也没有本金,商人赚钱的奥义是钱生钱,没有原始资本,他要如何生钱?
而且,在这种时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这辈子,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对于林立轩来说,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会引火烧身、遭人嫉恨。
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来覆去没个计量。
还是头昏脑胀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现在就是一个贫困乡村里的穷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个村里就他一个秀才,这个身体记忆留给他的唯一优势就是识字看书,两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记忆,林立轩才不至于沦落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着的旧白纸和砚台笔墨,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读书人该有的一切笔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后来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旧留着。林父林母是极疼自己儿子的,一心盼着他能考取状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读书用品,极尽所能提供他们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轩用的纸,虽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寻常农家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不会给小辈们买这样的纸来挥耗。幸好这些纸质量过得去,留到现在还能书写不散墨。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倒是想到了一个临时赚钱的好办法。
他可以写话本赚钱。
上辈子林立轩可不是什么作家,也不会写什么故事,但在这种只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鉴套路呀,在现代浩如烟海的小说里随便挖来几本就足矣糊弄眼球里。他记忆力极佳,虽不至于到过目不忘的境地,看个一两遍,就记得七七八八了,回忆起自己看过的许多小说,林立轩拿起毛笔,联想一下现在所处的时代,心下有了计较。
林立轩在现代就精通书法,写毛笔字来说对他不是难题,磨好墨,下笔写第一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手上这毛笔着实太差,稀疏参差,只能将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着木盆,来到村中间的一条小溪边洗衣服,溪流横跨整个村子,将其分割成两半,村里人洗衣服什么的都来这边,季言来的晚,大多数村妇已经洗完回家了,一整块大石阶前就他和另一个双儿。
没出嫁前也是经常来这洗衣服的。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吧?”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和嫌弃才放下心来……
今天的饭煮得多……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季言在心里告诫自己。
“没吃饱吗?”林立轩问,他碗里还有一些白米饭,他没什么胃口,吃不下去了,见季言捡碗里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轩倒没有觉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来季言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就应该多吃点长长身体。
季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摇头,“不,我已经吃饱了……”
林立轩想把自己的饭塞给他,还没有行动,季言就飞快夹着碗筷逃开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轩摇摇头,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开房门,就见林立轩正端坐在一张破方桌前,背挺得笔直,手上拿着半尺来长的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空气里弥漫一股浓浓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轩收回笔,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过来。”
季言小心翼翼走过去,林立轩从一个竹篮里拿出一个鸡蛋,牵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鸡蛋放到他的手心,“还剩一个水煮蛋,给你吃吧。”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吧,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他当然不会照抄照搬的直接用封神演义的内容,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文历史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多了另一种性别,那就是双儿,他要照顾到这一点,将剧情编的更合乎这方世界的情理。
多了个双儿,没关系,把里面某些任务的性别改改,妲己什么的,改成一个妖娆的狐狸精双儿好了……哪吒要不要也改成双儿?……还是不用了,太重口。
比起其他的苦力活,这个办法要更适合现在的林立轩。
林立轩可做不来小说里面穿越者的行为,他不会做肥皂,也无法手工做出自行车,更是造不出机关炮弹……故事里的主人翁做这些事,那是开了外挂般的方便快捷,落到一个现实的人身上,谁在现代无缘无故掌握这些技能?
更别说林立轩在现代还是个集团的总裁,富家少爷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发展那还差不多,基础的谋生手段?他真不会……
就算真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用出来,会被人当妖怪烧死吧。
季言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轩写书,他不识字,但他觉得林立轩的动作特别神圣,特别吸引人——在村里人看来,读书写字就是一件神圣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几个堂哥也是在县里的书院里读过书的,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书院里读书,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季言”两个字,季言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纸上的两个字,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立轩教他怎么拿毛笔,握着他的手,牵动着他的手在那两个字的旁边重复的写下他的名字。
“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字写好看?”
“想。”他低头看了看林立轩写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那就用纸和笔写。”林立轩找来几张写废的纸,是他今天写书是扔掉的废稿,这个地方的字和繁体汉字虽然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了原主的记忆,偶尔还是会惯性写错。
林立轩在废纸的背面有写下几个常用的字,让季言在一旁仿写,季言心有戚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立轩不傻了后变得特别强势,自己根本不敢拒绝对方,以前林立轩没傻时,季言也曾听村里人说起过林立轩,说他是个迂腐掉书袋的唠叨秀才,满嘴之乎者也的让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和林立轩相处一天后,他觉得对方很好,会给他鸡蛋吃,还会教他写字,至此,他这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古代人睡觉的时间一般都早,八-九点钟就熄灯上床了,虽然身体是原土的,但精神可不是,习惯熬夜的林立轩这时可睡不着,身体经不住已经打了好几个呵欠,就是有一个精神涌上来教他不想睡。
古代人睡得早跟夜生活少有关,没什么事可做,那不就只好睡觉了,而且城里晚上还会宵禁,在外面闲逛不回家是要被官府抓的。
林立轩不睡,季言抱着被子也不敢睡,昨天他们成亲了,他现在是他的妻子,季言不安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纠结不已,林立轩会像昨天晚上那样对待自己吗?清秀的脸上飞上一抹红,出嫁前母亲是教过他夫夫房事的,昨天进房前赵立娘也叮嘱过他……
可真的很痛啊!
而且,林立轩真是个傻子,他们做那档子事季言还不觉得什么,和有学识、有才华的林立轩相处后,看着他俊朗的面容,心里蓦地害羞不已。
林立轩可不知道季言心中的纠结,他打量季言,见他也不睡,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无聊睡不着,在昏黄的灯下,少年精致的五官比白天是要好看多了,巴掌大的小脸显得眼睛极大,眉心的朱砂痣红艳,像刚出生的小奶狗,特别招人怜爱。
林立轩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你也睡不着吗?”
“嗯。”季言侧过身来看向旁边的男人。
“那我讲故事给你听吧。”
季言双眼一亮,“好啊。”还从没有人单独讲过故事给他听呢。
林立轩就给他将那么封神榜上的故事,也算是提前演练一下,看看季言这个土著对故事的反应怎么样,林立轩的口才极好,就算是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也能被他讲的生动吸引人,季言果然听得入迷了,也不想打瞌睡了,人越来越精神,林立轩给他讲完他今天想到的情节,季言好奇的追问:“然后呢?”
林立轩失笑:“然后……还没想出来,等我明天想好了再讲给你听。”
季言满是崇拜的看着他,原来这些都是林立轩自己想出来的啊,太厉害了。
林立轩咳嗽一声,又教季言背了几首启蒙诗,两个人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两个人果断起晚了,林立轩还没什么,他什么时候起都无所谓,季言却遭到了赵立娘几个白眼,赵立娘已经去给菜地浇过水了,回来见季言才刚起来,心中自然不喜,可又想着他们夫夫刚成亲,正是亲热的时候,起晚了也能谅解,就没多加责备,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季言吃完早饭就去地里除草捉虫,赵立娘在家里做衣服,林立轩照例被吩咐好好休息,他在房里拿起纸笔,开始涂涂写写,赵立娘去他房里看时,见他疾笔奋书,以为他正在学习功课,心中那个状元母亲的梦又在隐隐欲动了。
赵立娘低头思索,他们家现在没钱送林立轩读书了,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花大价钱把季言娶回来了,天杀的季老太居然狮子大开口问她要了十三两银子的天价礼金,在农村,娶个媳妇哪里要的了这么多钱,女儿都不一定能值这个价,更何况是个双儿,平常娶个双儿就七八两银子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