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主栋别墅的时候,黎奉停下脚步,问奚玉汝要不要一起进去。
“我就不去了。”猜测是黎奉打算要去找秦洁算账,奚玉汝便摇了摇头,“我不是很想看见他们,怕控制不住脾气。A州和D州可不一样,A州打人可是要被请去喝茶的。”
黎奉也没强求,自己进了别墅。
奚玉汝转了一个身,入目一片玫红,他这才迟迟地发现别墅外的这一墙玫瑰花,来的时候没有心情,竟然如此美景也没有察觉到。
他在D州的花卉市场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工,记住了许多种花的品种和习性,依照眼前玫瑰的花瓣、颜色以及香气,如果没有认错,应当是最为娇艳的大马士革玫瑰。
此花每年开一次,花期只有18-25天,按理如今已入冬,早该凋谢了才是,也不知道黎家的人使用了什么样的方式延长了玫瑰的花期。
金钱总是无所不能的。
不,或许也并不是任何东西都应当用金钱来衡量。
此刻正值日落黄昏,暖黄的余晖泼洒在大地上,玫红色的花瓣被渲染成血一般浓稠的色彩,他嗅着花瓣当中透出的香气,觉得通体轻盈、身心舒畅,一时之间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想象。
在这个非常普通的霎那,奚玉汝恍然意识到,在一段感情当中最让人踌躇不前的根本不是眼前的或未来的苟且、根本不是账户余额的多少,而是两个人的感情是否深刻。倘使彼此之间真的心意相通,那摆在面前的一切坎坷或许都不是难题。
复杂的家庭关系、庞大的家族脉络、尔虞我诈的家族诡计……其实都没关系,其实都有办法可以去解决。
并不富裕的当下、一直拮据的过去、略显窘迫的境地……其实都不成问题,其实都能够通过努力去改变。
只要他们彼此需要着、只要他们彼此相爱着。
砰——砰——砰——
他的心一下接着一下重重地跳动着,没有任何时候比此刻更坚定、没有任何霎那比此时更相信。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太阳落到地平线之下,整个世界都变得昏黑起来,黎奉就是这个时候从别墅当中出来的。
他的身上还带着里头的寒气,烟灰色的眸子半阖、挡住了意图投射进去的光束,仿佛一个游离在世界之外的人,门口暖黄色的路灯也未能将他感化。
奚玉汝坚定地往前走了几步,对着昏暗中的人伸出手。“说完了?他们没有为难你吧?”
“嗯。”黎奉顿了一会儿,才将手放在了奚玉汝的手上。
掌心交握的那一霎,阴寒褪去。
“那我们回家吧。”他说。
-
奚玉汝回到首州大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黎奉的要求之下,将行李悉数从寝室搬到校外的那套房子里。
他的东西本来也没有多少,不需费多少时间就收拾得差不多。
临走之前,被几个舍友“怎么忽然到外面去住了”“和导员说过了没”“自己一个人还是和别人一起”如此这般,缠着询问了一番。
其他的问题都好回答,首州大学在学生的住宿方面管理并不严格,到时候和导员补一个申请就行,只是最后一个问题……
他嗫嚅几番,极其罕见地产生了几分羞赧,最后还是别别扭扭地说:“就……那什么……我男朋友。”
说完后,脚趾都险些抠烂鞋底,男朋友三个字像是烫嘴一样,在嘴里含了零点零几秒就被快速地吐出,连他自己都有些听不清。
怎么这说出来的感觉,就这么奇怪呢,但他也没说错吧。
耳尖的室友们很快地就开始起哄,又开始缠着他问东问西,害怕黎奉等得不耐烦,奚玉汝敷衍了嗯嗯啊哦地敷衍了几句就往楼下挤,心中却产生了一些满涨又怪异的情绪,让他恍惚且认为不真实。
竟然就这样……和黎奉在一起了?
两年前阿卡斯大教堂初遇时,他可从未想到过会有这样的一天。
黎奉正在楼底下等着他,站在习以为常的路灯下,奚玉汝上楼的时候刚帮他梳理过头发,因此不像从前几次那样风一吹就被卷着胡乱地飘,人也少了许多的落寞感。
终于不像个留守儿童了。
“收拾得差不多了,我们走吧。”黎奉伸手想接过他手中的行李,被他给躲了过去。“东西不多,我能行,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的手还得好好地修养。”D州的医疗条件极其差,因此他到现在还不敢相信黎奉的手就这么好了。
他自认为他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不过黎奉的手还是固执地悬在半空,无声地抗议着他的独断。
奚玉汝别无他法,只得将怀中的那盆香雪兰给了黎奉。
时隔一年多,两株香雪兰终于再次碰面。
奚玉汝的生活能力很强,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过得很糙,和黎奉分开的那段时间中,他为数不多的细心和温柔都给了这盆捡回来的花。
赚的钱终于可以存下而不是用来还债后,他渐渐地为香雪兰换上了来自联邦A州最好的恒温恒湿箱;网购了最肥沃有营养的土壤;安排了最科学的时间安排施肥、浇水、松土……唯一不变的,或许就是那个从D州带来的烟灰色陶瓷花盆。
没有再比这个更符合他心意的了,它的烟灰色烧得很独特,很像黎奉瞳孔的颜色。
“奚玉汝,你很喜欢它?”黎奉曲指敲了敲陶瓷的花盆,面上的表情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寡淡。
回答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喜欢,又怎么会在上面去花费那么多的精力。
只是这个问题如果要当着黎奉的面去肯定地回答,那就会变得很奇怪,和他刚刚对室友说“男朋友”三个字时一样奇怪。
在别人面前,它或许就是非常普通的一盆花,可倘若黎奉也在场,它不免就会被增添上一些指代性。
关于花的来源,是一段他和黎奉私有的记忆,不为任何外人所知晓。而在几日之前,他的喜欢也只是他私有的情绪,不被任何人所察觉。
奚玉汝的行为要比话语更坦荡,他不擅长谈情、只懂得付诸行动去说爱。
于是面对黎奉的这个问题,回答也不免有些含糊。“这可是我养的第一株花,还是我亲手捡来的。在当年仙人掌大火的时候,我都没有尝试去养过。”
黎奉不轻不重地拨了一下香雪兰的叶子,没继续说话。
-
校外的房子小一个月没有住人,堆了一些呛人的尘土气,不过比D州要好的就是,这里许久未打理房屋家具不会因为潮湿的空气而霉变报废。
甫一进门,黎奉就自顾自地、默不做声地挪动起了奚玉汝放下的行李。
光明正大地偷偷摸摸。
奚玉汝不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发现黎奉把行李搬到了主卧——黎奉本人居住的地方。
“你做什么?”他抱着双臂靠在门口,笑意盈盈地看着黎奉。“我记得上次来,我住的房间不是这一间。”
黎奉就像是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拿着他的衣物就直往衣帽间去。
奚玉汝非常怀疑黎奉的生活自理能力,并且认为这个人极其有可能会将衣柜弄得一团糟,于是破天荒头一回地进了黎奉的卧室。
生活的边界感,这个东西在奚玉汝的生活当中时弱时强,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很介意这个,在无法判定黎奉边界感的强弱时,他便一直恪守着不会越界的相处模式,哪怕是打扫卫生也不曾迈入或许不可进的地方。
黎奉的房间很规整,比百分之九十往上独居男生的房间都要规整,像是售楼处会拿出来吸引顾客的精装样板房。
衣帽间很大,被填得很满,但每个地方都被刻意地空出了一些位置,而黎奉此刻正将他的衣服往那些空处挂。
他下意识地跟着一起做,哪知衣服还没挂上,就被黎奉打断了。“奚玉汝,不对。”
“什么?”他愣了愣。
“这样挂不对。”黎奉说。
奚玉汝下意识地环视了一圈,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衣帽间也被处理得非常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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