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奉不知道为什么人会活得这么费力、也不知道为什么奚玉汝不愿意向他示弱开口。
但他知道,如果奚玉汝回得早,就会给他带各种符合他口味的饭,如果奚玉汝回得迟,那他就会有一份热气腾腾的馄饨当作夜宵。后来他也知道了,奚玉汝在网上买的那把模样平常的气梳,需要在花卉市场接连送一个周末的单才能买到。
可黎奉知道的这一切,都不是黎奉所希望的。
并且,黎奉还不希望奚玉汝身上被泼酒、不希望奚玉汝的皮肤被晒伤、不希望那些泥土赃物再沾上他的肌肤、不希望劣质呛人的烟圈扑向他的脸……
而他一切所不希望的,都应当被解决。
奚玉汝需要钱,而黎奉的“黎”有钱,如果黎奉像其他的所有人一样用钱买下奚玉汝的时间,最好是所有的时间,那黎奉不希望的所有事情都再不会发生。
不过这样他将无法再吃到校门口那家馄饨店的馄饨,作为补偿,奚玉汝将要每天亲自下厨给他做饭。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他可以站在厨房、站在离奚玉汝不远的地方看着奚玉汝,而不是隔着一条街、一堵墙、、一片树林、一个卡座。
于是在他迫不得已要回到A州黎家本宅过年之前,他又给了需要钱的奚玉汝一个机会。
他主动问奚玉汝,“你想要钱吗?”
奚玉汝这次终于给出了黎奉预料中的、肯定的回答,并且非常直接、市侩地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包养的话,会更划算。
黎奉说好。
他想,虽然现在黎秋林还没有死是很可惜,但既然还没有办法顺理成章地继承属于自己那份的遗产,那他就去名正言顺地拿黎家的一切。
这同样符合联邦的律法。
离开之前,他让奚玉汝等他,奚玉汝也说好。
但黎奉的好是真的承诺,奚玉汝的好不过是个骗人的手段而已。
六月初,他从A州回来,敲响了一间空房的门,一直到九月初,也没能把门敲开。
【作者有话说】
梨子心里在想什么,还是要说一下的。
阴转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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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Chapter1 一场重逢
奚玉汝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再遇见黎奉。
他保送的是联邦首州大学的生物基因工程学,这个专业在学校是十分特殊的存在,所有的学生都由特招而进,一年一班,只有十多个人,因此每个年级之间的关系很是亲近,可用同门师兄弟来称呼。
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学科,他喜欢钱,但学不喜欢的东西是学杂费全免的代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明白了有得必有失的道理,他也接受这个规则。
联邦首州大学生物基因工程学的第一学年并不在A州,他们有为期一年的实验教学,直到大二第一个学期的时候,他才被调回到了A州的主校区。
回去的第一天,师兄给他们接风洗尘,带他们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备受学生欢迎的餐馆,吃完后,好热闹的众人又闹着要去KTV放松一下。
似乎是怕老年人作息的奚玉汝临阵脱逃,好些人推搡着他一块儿走。
奚玉汝觉得好笑,他又不是什么不合群的人,虽然上了大学之后拥有了健康人的作息,但并不代表他会因为作息而扫别人的兴。
甫一走进KTV,师兄就说学校飞光院联盟会的成员也刚好在这里聚会,问他们想不想要去打声招呼。
此话一出,引起了不少人的惊呼。
飞光,是联邦首州大学飞光管理学院的简称,此学院是整个联邦最为著名、最为优秀的商学院,为联邦培养了无数的商界领袖,从这里走出去的学生大多都成为了联邦举足轻重的人物。
不过能进此学院的人,本身也非富即贵。
这是一个潜规则,无需明说,众人也深谙此道。
联盟会是飞光自主设立、独立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一个学生联盟会,入会的无一不是联邦叫得上名号的豪门贵族的后辈。
是人就不能免俗,有和这样“上等人物”认识的机会,班上的同学自然也不会拒绝。
“奚哥奚哥,你走前面,我们底气足一点。”
奚玉汝被众人推搡着走到了人群的最前面、师兄的后面。
包厢的门被打开,昏暗的灯光下,这些上等人物的脸朦胧不清,似乎与他们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奚玉汝跟着师兄说了一些不会出错的客套话,却在准备将杯中酒饮尽的时候愣住了。
余光瞥向包厢角落时,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如今也可称之为陌生。
微曲的长发、烟灰色的眼睛、淡漠的表情、漂亮到失真的脸,但与从前的寡言阴郁相比,却多了许多让人陌生的气息:冷漠、锋利、倦怠。
他一只手拎着玻璃杯,杯中琥珀色的酒浸透冰块在轻晃之间撞击着杯壁,另一只手杵在沙发扶手上、百无聊赖地撑着下巴。
黎奉,是黎奉。
竟然是黎奉。
而此刻,两人正巧对视上。
奚玉汝垂在身侧的手指蜷了蜷,嘴角的笑撑着没有出错,那一瞬间他的脑海中想了很多,最后却是微微抬杯做出敬酒的模样,将凛冽的酒灌进了嘴中。
此过程中,他一直在用余光打量对方,发现黎奉很轻地笑了一下,意味不明,而指尖拎着的那杯酒被则他放到了桌上,没有再碰。
当然,也没有再看他。
人的记忆有时像一个匣子,若刻意将某些事情打包装箱,决定不去提及、不去管顾,任由匣锁生锈、匣盒腐烂,或许真的能有遗忘的那一天。
但当那匣子上覆盖的灰尘被风轻轻吹走了一粒,那么一切就会开始变得不受控,装匣的人也才终于能够意识到,其实里头的一切早已从缝隙里悄然溢出,并扩散、粘附、浸透,思念和惶恐也早已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只是未发现之时并不能清晰地意识到这些。
因此这个时候,奚玉汝不得不挫败地承认他真的很想念黎奉。也不得不承认,黎奉的漫不经心让他感觉到了无措。
腐朽的匣子被打开,关押的一切开始逃窜、逃窜、逃窜。
“奚哥,走了。”同学在门口叫他,师兄也在等他。
“好。”奚玉汝再看了那个角落一眼,跟着他们离开了这个包厢。
第二日是周末,因此大家便没有刻意地克制兴奋的情绪。一杯接着一杯的酒下肚,奚玉汝又总是那个被劝酒的中心人物,所以即使他天生酒量不错,到后面也有些半醉了。
散场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多钟,奚玉汝累却不困,跟师兄和同学打了声招呼后,开始在附近闲逛。
走到某一处,他发现了一个似乎即将打烊的冰淇淋店铺,于是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他们当天做的最后一个。
冰淇淋打下的形状很好看,散发着清甜的奶香味,事实上这并不是奚玉汝会喜欢的东西,他喜欢辛辣的、浓烈的、粗糙的,能够让人感觉活生生活着的一切。
但这是黎奉会喜欢的。
这个时节的冰淇淋经不起等待,很快就化成了水顺着流在了他的手上,在他准备吃第一口的时候,肩膀上忽然落下了一只手。
他顺着手的方向看过去,那人却转到他身前,低头赴向了他的手。
殷红的舌尖卷过冰淇淋的尖端,姣好的形状被破坏,舌上的冰淇淋迅速被体温染化,来不及送进嘴中的,便只能挂在嘴角。
冰淇淋是奶白色的,嘴唇也是淡的。
奚玉汝看着那因为俯首而垂在脸颊边半长卷发,心中一痒,明明连重逢的客套话都还没说,就很是不清不楚地伸手帮对方别在了耳后。别好之后手也没有离开,继续虚托在颊侧,而拿着冰淇淋的手还往上举了举。
黎奉因为他的动作看了他一眼,烟灰色的眼睛与他对视上又挪开。
两人什么话也没有说、什么多余的动作也没有做,黎奉就着这样的姿势一口一口、一点一点地舔食着冰淇淋。
冰淇淋原有的形状很快被破坏,一半进了黎奉肚子、一半流在了奚玉汝的手上,最后只剩下了一个脆筒。
奶味在体温的感染下变得浓郁,与二人的四周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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