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夸我勤劳。
当时我就在想,这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吗,竟然也可以作为优点。
沈括这天没有约到我,也没有不开心,第二天又打电话来。
第三天也打了。
第四天,他还没有说话先笑了:“小忙人,今天晚饭准备吃什么?”
我想了想,食堂无非就是那几样:“煎饼果子吧。”
沈括:“能不能申请加一根香肠?”
我心里涌上一股很柔软的暖,就像妈妈会看天气预报提醒我加衣服一样。
又觉得从沈大总裁嘴里说出一根可怜巴巴的香肠有点好笑。
我没忍住说:“我明天要去AK上班了。”
“我知道,每周五六日上班。”沈括说。
他说完,我捏着手机没再说话,他也没说话,好像就是要等我开口说什么一样。
我犹豫了几秒说:“我该去写作业了,再见。”
挂掉电话前我好像听到那边无奈又好笑的气音。
我回到座位,写不下去烧脑的作业,打开PPT开始备课,不敢去期待明天的事。
晚上回到寝室,乔乔分给我好多草莓味的小零食,欲盖弥彰地说:“一不小心买多了。”
我笑了笑:“哦。”没有拆穿他。
肯定不是小财迷自己买多了,也不会是特意想买给我的,因为草莓明明是乔乔自己最喜欢的口味,真是把别人当笨蛋啊。
可能恋爱就是会让人变笨吧。
我没告诉天天做贼一样偷偷溜出去约会的笨蛋,其实我早就碰见他和那位先生在一起了。
不过既然小乔没做好说出来的准备,就暂且给他留条底裤吧。
看他时常捧着手机傻笑的样子,我就在想,谈恋爱真的会那么开心吗?
数数时间,距离明天上班还有20个小时,除掉睡觉的6个小时,只剩14个小时,我不知道我也是笑着睡的。
第二天,我提前了一个小时到AK附近,锁好小黄走过去。
之前发型师教会了我怎么吹头发,喷定型,更衣室放
着这些工具,运气好碰见同事有空还可以指点我一下。
沿着马路,快到AK大门的时候,身后侧一辆车突然响了两下喇叭。
我下意识扭头去看,竟然看见沈括从后座下来。
我一时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先摘眼镜还是先遮头发。
上一次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戴着领班挑的水晶无框眼镜,顶着精致定型的头发。
而现在骑了一路车过来,软趴趴的头发想也已经翘起来不少,更窘的是,我平常害怕弄坏了那副好看眼镜,还戴着自己的大黑框。
我手足无措地把眼镜攥在手里,低着头,却不知道这样会刚好把脑袋翘起来的头发对准沈括。
他笑了笑问:“怎么了?”
我像一个没来得及在钟声敲响前退场的灰小丑,自暴自弃问:“沈总,你是不是失望了?”
“失望什么?”沈括挑着我的下巴让我抬起头来,带着笑意说,“失望上次没有发现你还可以更可爱吗?”
我睁大了眼睛,忍不住和他对视。
恃帅行凶的人揉了揉我还没有做造型的头发,颇有兴味说:“果然小白兔还是软一点可爱。”
目光又落到我土土的黑框眼镜上:“眼镜也很衬你。”
我更窘了,不知道这是在骂我还是安慰我,后退一点问:“你怎么在这儿啊。”
指尖从我下巴离开,他却俯下身在我耳边说:“不是你说再见吗?”
干燥的气息掠过,我感觉整个耳朵都烧了起来,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离这么近。
“我、我去换工作服了。”我扭头跑了。
昨天挂了电话,其实我心里一直有点空落落的,沈括连着约了我好几天,我应该主动一次的,但是说出那句我要来这里上班的暗示已经用光了我的勇气,再多说,就是我脑子不清醒了。
没想到,沈括真的来了。
他之前是一直在路边等我吗?
他今天用的剃须水是薄荷味的,刚才离那么近,我闻到了。
心里像有一只小兔子在乱蹦,我比平时打理自己的时间多了不少,慌慌张张向领班报道时,以为会被说,她却笑眯眯拍了拍我,让我去上面一个包厢服务。
我大概猜到了点,推开门,里面只有沈括一个人坐在餐桌后,他面前摆了好多样精致的菜品,看上去还没有动筷。
他问我:“还没有吃饭吧?”
我撒了个小谎:“吃过了。”
“六点上班,你五点就到了附近,算来四点多出门,”沈括笑了笑,“现在大学生都吃饭这么早吗?”
我不好意思地扭了扭头,每次上班前确实没怎么吃东西,都是吃半盒饼干过来,晚上饿了回寝室再把剩下半盒吃了。
沈括起身走到餐桌对面,拉开椅子示意我去坐下。
我还在上班期间,不敢太逾矩,但他说:“和我吃饭就是你的工作。”
说完好像料到了我会纠结,又补充道:“就算是火锅店,遇到单独的客人都会在对面摆一个玩偶,难道贵店让我对着空气吃?”
他总是有这么多歪理,我只好坐下,心里记着作为服务生的职责。
桌上分量最大的是一道澳洲水晶蟹,大概要两只手才能抓住,之前我见过负责热餐的同事怎么给客人服务,要用蟹八件这样那样,但我负责酒水,还不太会这个。
我求助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当然什么也没看见,门关着,负责布餐的同事也被叫退了。
总不能让客人自己掰螃蟹吧,我正准备硬着头皮上,沈括却已经剪下了一只蟹腿,开壳,银色的小勺将细腻饱满的蟹肉推进餐碟。
我看得有点出神,他的手很好看,手指很长,剥蟹壳时发力绷起的青筋更好看。
叮当一声,我回过神来,一碟雪白的蟹肉已经放在我面前。
我慌乱说:“沈先生,我自己来就好了。”
沈括看着我笑了。
“你笑什么。”我小声问。
沈括语调轻松:“笑一个螃蟹就能收买你,从沈总变成沈先生,”他敲了下桌面,“什么时候叫我名字?”
我没应这句话,礼尚往来地盛了一碗汤端到他面前:“沈先生,喝汤。”
沈括不看汤,只看着我说:“你知道现在让我想到哪个成语吗?”
我手一紧,差点把汤洒了,违心说:“我语文不好。”
可他偏要说出来:“叫举案齐眉。”
我把汤放他面前,窘得厉害:“你不要乱用成语。”
他说:“预支一下。”
我不跟他打嘴仗,总是要吃饭的,制服衬衣的灯笼袖容易被弄脏,我解开袖扣把它挽上去。
沈括眼神突然定住问:“小臂怎么回事?”
我顺着他目光低头看了眼,左侧小臂上有一道淡粉色的疤,不说我都快把它忘了:“是小时候被树杈子划的。”
沈括明显有点诧异问:“你还爬树?”
我笑了笑:“不是,是捡柴火的时候不小心摔了,刮的。”
我猜沈括大概不明白捡柴火做什么,和他解释:“做饭,取暖用,山里没有暖气。”
这是我过习惯的生活,并没觉得有什么,但说出来之后我才察觉,可能对于城里人来说,取暖竟然要捡树枝烧,遥远得像拍电视剧,何况对于沈括。
他果然沉默看了我半晌,我开始不自在,很怕他说什么要救济我的话,却没想到他闲散搭在桌上的手向前一探,抓住了我的,从掌心一路向下摸到了指腹。
我脑海嗡得一声:“沈先生,你要做什么。”
他细细摸着,嘴角挂起一点浅淡的笑:“确实比看上去粗糙。”
我愣了下,怎么也没想到话题会偏到这儿来。
都说一白遮十丑,我大概是沾了光,猛一看还凑活,可触感骗不了人。
沈括直接这样说出来我并不觉得难受,我一个能干农活的男人,要那么精细的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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