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的生活已经够辛苦,要觅食,要养家,还要冒着被伤透心的风险去爱人类。
他不想驯养一个有很多很多只猫的人类。
林书雁垂着眼睛,左心房快要炸裂,右心房却又装满理智,只能僵硬地重复道:“常湛,你别招惹我了。”
常湛用猎鹰般尖锐的目光盯住他,像一只钩子:“林医生,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谈过恋爱吗?”
林书雁躲开他的目光,却听见他说:“因为你太清醒了,恋爱需要冲动,太清醒的人永远走不进恋爱。”
“对吗?”
犹如一把利箭射穿猎物的心脏,林书雁呆在原地。
他当然知道原因,不是因为他拒绝了所有追求者,也不是他没有勇气去做个追求者,而是因为他下意识把感情驱逐在了自己的世界之外。
他以为自己只要有理智就够了。
而长久以来建立起的理智城墙在这一刻开始土崩瓦解,慢慢坍塌。
都快缴械投降、溃不成军了,林书雁仍不服输:“没人能一生对爱情保持新鲜感和激情,那激情过后呢?”
还不是要让猫重新去流浪。
可是感受过人类的温暖和爱,流浪猫还甘心流浪吗?
常湛抓着他的肩膀,眼神认真又惊喜,故作风轻云淡说:“噢,原来林医生想跟我共度一生。”
“没有的事。”林书雁拍下他的手,“你别总曲解我的话。”
听见他否认,常湛又有点伤心:“噢,原来林医生只想跟我谈恋爱,不想负责。”
林书雁彻底败给他了:“你怎么强词夺理?”
“林医生,”常湛忽然正经起来,握住他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现在我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快要死了?”
胸腔里一颗心脏滚烫,咚咚地跳,隔着血液骨肉和衣服清晰可闻。林书雁被他握着手腕,掌心紧贴搏动,一片温热。
是有点快了。他在心里一声声默数着,一下,又一下,五秒跳了八下,还有越来越剧烈的趋势。
花言巧语能骗人,本能的生理反应却骗不了人。他听着那声音不像心跳声,像是零点的钟声,催命的倒计时,一步步把他扯向感性的边缘。
常湛握着他胳膊,猛然低头,强势地贴近他的唇边。
几乎是下意识的,林书雁闭上了眼。
过了两秒,唇边空落落的,没有吻落下。他听见一声轻笑,常湛凑得极近,要吻不吻,戏谑道:“林医生,我又没说要吻你,你干嘛闭眼?”
一场期待落空,心里五味杂陈。
林书雁见自己被他戏弄了,双眉皱起有些愠怒,还带着点莫名的失落:“起开。”
“不起。”
常湛额前碎发被汗水打湿,微微垂下来,目光格外真诚。
林书雁要推他,没推开,反而被常湛借力抓得更紧。
过于近的距离让双方目光无处躲藏,林书雁不敢看他,只好垂着眼睛,呼吸也变得很轻,不敢用力。
常湛咬住他的耳朵,轻声诱惑:“林医生,闭眼。”
“做什……唔。”
余音被淹没在双唇触碰之中,剩下没机会说出口的字眼被常湛吞噬入腹。他松开林书雁的手臂,转而搂紧对方的腰。
林书雁的腰身很薄,轻易便能搂住,常湛顺着凹陷的线条往下,将他禁锢在自己的怀抱中,狡猾地撬开那两瓣唇齿。
常湛教过的技法林书雁全忘了,只记得要闭眼。视觉被剥夺,其他感官更加敏感,火热的舌席卷了他的舌,林书雁只能被迫承受,感受它们交缠在一起,仿佛那不是自己的。
“怎么还是不会接吻啊?”常湛小声的,像是抱怨,也像无奈,“看来以后每天都要多教几遍。”
林书雁像溺在水里终于浮出水面,憋得满脸通红。
他最终败给感性。
吻完,常湛仍旧不松开他,将下巴放在他的颈窝,一下一下时轻时重地蹭。
“林医生,你好香。”
林书雁如同被只听话又忠诚的大狗缠住,他抬起手臂闻了两下,满身消毒水味,还有一点肥皂的清香,这才想起今天太累,在医院没冲澡。
所以哪里香了?
可常湛乖得让人不舍得推开,就这么被他抱了几分钟,林书雁实在受不了他这么腻歪自己:“……你先起来。”
常湛退开一点,近距离凝望着他。
还不等说什么,他卷土重来,这次以更加凶猛的攻势嗪住林书雁的嘴唇,顺势将人推到在一旁的沙发上。
沙发狭小,连一个成年人都装不下,别说两个大男人滚在上面。林书雁彻底被钳制住,努力稳着呼吸说:“别。”
“什么别?”常湛放开他,一脸无辜说,“我又没想做过分的事。”
林书雁以为他要乱来,明白过来是自己误会了,别过头不想理他。
常湛亲了下他的头发,又抓住他的手,再次放在自己胸膛:“林医生,你摸摸。”
心跳速度还是有点快,可这次林书雁数不下去了,因为自己的心比他的还要慌乱。
他这个恋爱新手彻底败在常湛面前。林书雁人生前二十几年全部的恋爱经历都在今晚,就在刚刚短短的十几分钟里,还是眼前这个人赋予他的。
他没有丝毫底气跟常湛这个高手对决。
他听见常湛说:“它在为你狂跳。”
第33章 喜欢你
沙发是房东留下的旧沙发,有些年头了,林书雁搬进来时换了新的沙发套,才跟整间房子的风格融洽起来。
外表光洁如新,但依旧难掩这是个老沙发的事实。只要超过两个成年人的重量,它便开始发出抗议,吱呀吱呀地响。
两人上下叠在一起,心跳紧挨着,林书雁听得羞恼:“你压得我快喘不上气了。”
常湛这才肯起身。
林书雁还躺在沙发上不愿起来,意识四处神游。让常湛这么一折腾,他脑子是清醒了,可身体更累了,四肢疲倦得跟主干扭曲在一起,难舍难分。
知道他今天加了班,常湛没多闹他,走向厨房问:“家里有吃的么?”
“你看看冰箱里,我记得还有鸡蛋和青菜。”林书雁枕着胳膊,“你饿了啊?”
常湛是要给他做点吃的:“我不饿,你不是还没吃晚饭吗?”
想起他上次切番茄都能伤着手,林书雁不敢轻易让他下厨。他想起保温盒里还有个粽子,他没吃过瘾:“别做了,我还想吃独一份的特别供应。”
“那我下去拿。”
车停在小区外,旧式楼房没有电梯,来回一趟约莫六七分钟。常湛去车里取了保温盒,又到对面便利店买了两瓶牛奶,回来时却看见林书雁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沙发不大,他蜷曲着身子,头发零散在手臂上,眉头还微微皱着。
看来今天是累坏了,常湛没舍得吵醒他,去卧室取了条毛巾被搭在他身上。
林书雁神经紧绷了整天,猛然放松下来总算睡了个安稳觉。这一觉睡了快两小时,醒来差五分钟十点,他却好像只阖了下眼那么快。
“醒了?”
林书雁看了眼时间:“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今天太累了。”常湛抱手看着他,“看你睡得香,就没叫醒你。”
林书雁回忆了下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困,长时间站着手术是一回事,前两天没睡好觉也是一回事。
至于原因……他抬眼瞧了下害他失眠的罪魁祸首,不打算解释。
常湛已经洗过澡,头发还有点湿,看起来是打算留宿。
“你不回家?”林书雁问。
常湛擦着头发,蹲在沙发前,眼睛也湿漉漉的,像淋过雨的大狗:“睡男朋友家行不行?”
又来这套。他总是用这种方式讨人心软。
每每这种时候,林书雁都觉得自己是条被抓住七寸的蛇,挣不开也逃不掉。
林书雁起身,整理了下睡乱的衣服:“男朋友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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