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祝林握着花在森林里奔跑的镜头,明峥最喜欢这个片段。
郑观语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看这部片子看了很多遍,只为了看这一幕,那个十五岁的祝林脸上映着他最初对电影的感动。
那只风筝,那片森林,那束花……这部电影里每个隐喻都让明峥有一种朦朦胧胧的亲切感。
他一口喝完杯子里的酒,看着杯子里剩下的橄榄,想着,我真的和电影里这个人在一起了。
不可思议。
还在晃神,郑观语两只手搂住他的腰,身子压下来,准确无误地找到他的嘴,贴着吻了吻,问他:“最喜欢这里?”
问的好像是电影,又好像是别的。
屏幕里那只风筝已经脱离了祝林的手,一阵风过,它被卷入了夜空里,长长的尾巴在风里舒展着。
明峥盯着屏幕里那只风筝,轻轻回抱郑观语……这个人的怀抱很暖。
他不承认,小声说:“不是,你猜错了。”
郑观语笑了笑,吻了下他的耳垂,说:“那是这里?”嘴唇下移,又吻了吻他的脖子,“还是这里?”
明峥不说话了,含笑看着他,感觉身体很柔软的某一部分被他撩拨得麻酥酥的。
呼吸里有酒的味道,橄榄的味道,熏得人有些飘飘然。
片中人靠在自己身边,慢悠悠地亲吻他……那感觉十分奇妙,好像某个梦终于尘埃落定,在心里圆满。
虽然光影里那个故事的结局不算十分圆满。祝林最后还是回到了那片森林,可妈妈已经自杀了。
仅仅离开了一天,他的世界被完全重构。
他最后用斧头砍掉了那个男人的脑袋。电影的结尾里,他带着一身血,走进漫起大雾的森林中。
这部片子改编自国内一位奇幻作家的短篇小说,原故事和电影非常不同,作家笔下的祝林其实是个不存在的人,是被拐卖的母亲想象出来陪伴自己的人物。但李志元把祝林这个人物具象化了,并且把主线变成了拐卖和少年的成长,以及对命运的反抗。
郑观语问他:“你知不知道这片子为什么叫《朝夕》?”
明峥点头:“我看过原著,里面的祝林好像是个虚无的存在,朝生夕死,是母亲想象出来的一个角色。”
郑观语点头:“李导觉得朝夕这个名字很漂亮,所以保留下来当做片名。”
“嗯。”明峥点头,“确实是很美的名字。”
角色的爱恨朝生夕死,最后一切都像那只断线的风筝,被风吹到远处,慢慢消失,不见。
片子还在放,但他们没再往下看,决定做点别的,用另一种方式记住今晚这场朝夕。
第62章 聚会
六点,天蒙蒙亮。
身体被生物钟叫醒,明峥到点起床洗漱,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郑观语已经起了,正穿着睡衣慢悠悠地往厨房走。
……居然起来了。
换好跑步的衣服,明峥走到餐桌,看见早餐都热好放在桌上了。
“起来了就一起去跑步。”明峥拿起半根玉米开始啃,“据我观察,待会儿应该会出太阳。”
郑观语专心致志地剥鸡蛋,很不走心地附和一句:“……哦,会出太阳。”
此人不喜欢有氧运动,并且大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
明峥叹了口气,努力邀约:“你该多出去走走,晒晒太阳。”
郑观语剥好三个鸡蛋放到明峥碗里,装出一脸虚弱没睡饱的样子道:“好困,我回去再睡会。”
明峥忍不住损他:“就你这样还成天想拍武侠片,你要是去学武,师父得天天抽你。”
郑观语摇摇头:“我昨晚太累了,膝盖很疼。”
“……”懂了。明峥盯了他两眼,“好的,请你立刻回去睡。”
逃避大冷天出去跑步的郑观语立刻站起来,凑近亲了下他的脸,又慢悠悠地睡回笼觉去了。
明峥吃完东西后带小黑豆出门溜了一圈,把狗送回来,出门跑步。
回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半了。他在一层的浴室冲了个澡出来,估摸着郑观语大概起来了,这个点要么是在浇他的花要么是在厨房做吃的,但走到厨房了也没看见他人,倒是听见了隐隐约约的音乐声。
明峥擦着头发准备去看看他,走到房间门口,门是半掩着的。
轻轻推开门,音乐声满满地扑过来。声音成陪衬了,眼前这一幕更亮眼些,他脚边坐着小黑豆,狗狗正乖乖仰着头看他,似乎也在听他弹琴。
这一幕有点似曾相识。
调取了下脑海里的库存,明峥总感觉这一幕很像自己看过的某个老电影。不过在记忆里,琴上趴着的是一只很胖的猫。但家里没猫,可惜,只有那只黑得像煤炭的黑豆。
思考片刻,明峥觉得自己可以扮演一下家里的猫。
他走到那架立式钢琴前,靠在琴台上,伸手垫着下巴,开始想象自己是一只猫……正在听郑观语弹听不懂的音乐,并且听得昏昏欲睡。
郑观语看他来了,手一抬,音乐声断掉,笑又接了起来:“一大早的卖什么萌。”
明峥一本正经道:“我正在试图把自己变成一只猫。”
郑观语笑了笑:“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一米八五的巨型猫咪。”
明峥呵一声:“你不敢养吗?”
郑观语拍拍自己的腿:“先来让我撸撸毛。”
明峥笑着坐上去,把头搭在他肩上蹭了蹭,慢慢道:“有点想吃你包的小馄饨。”
郑观语点头:“我真是料事如神,昨晚就包好了。”
“你包的小馄饨特别好吃。”明峥真诚道,“我吃过最好吃的。”
做饭的人都不会讨厌赞美。郑观语搂着他的腰笑:“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也特别爱吃小馄饨……还有生煎。对了,我以前就是上学路上买生煎才碰上李导的。”
明峥笑了笑:“我上学的时候爱吃糯米饭,因为可以带着在路上吃,比较方便。”
吃早饭的时候郑观语就一直在给明峥讲他小时候常吃的温州馄饨摊。说是一个老伯伯挑着担子在学校门口卖的,烧炭火煮出来的,味道特别好。
“那馄饨就在他小车的抽屉里整整齐齐码着,码得跟银子似的。还挺怀念,冬天上学前吃一碗特别舒服。”
“那是不是要起很早。”明峥问。
“反正当年我为了吃馄饨会早起15分钟,起床特别积极。”
“什么时候带我去尝一次?”
“我后来回去找过,人家早就不卖了,也不知道那个爷爷……”郑观语叹了口气,“你就吃我做的吧。”
今天他有一些圈内的朋友会来家里。回上海后他深居简出,之前的朋友约他出去也约不动了,好奇之下纷纷致电询问。
郑观语也没打算藏着掖着,直说自己在家休息谈恋爱,几位损友立刻坐不住了,吵着闹着说要上门看他对象。
他的朋友基本是些圈内人,原本想着明峥大概不想见,但没想到明峥主动跟他说没关系,在一起肯定是要接触对方的交际圈的,大大方方见面就是了。
郑观语在厨房里耗了一个下午,准备晚餐。
平时只要有时间他就总喜欢研究那种很花时间的功夫菜,老喜欢泡在厨房,请朋友吃饭更是想显摆一通了。
他做饭,明峥就拿本书坐餐桌上翻,时不时跟他说两句话,坐乏了再进去帮他切个菜什么的。
饭点前后,门铃响了,明峥赶紧放下手里的书去开门。
都是荧幕上常见的面孔。敲门的是男主持人魏晨轩,他身边牵着孩子的是个女演员,叫高莱,年纪比郑观语大一些,以前是演话剧的,后来才跑去拍电影,和郑观语是一个路数的演员。
他们好奇地打量了明峥一会儿,笑着说你好。
郑观语本来在厨房忙碌,听到动静走了过来,开始给明峥介绍:“魏晨轩,你跟我一样叫老魏就行。这个是高莱,她不爱听人叫姐,叫她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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