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烛火中,白皙如玉的腿淹没在泡脚桶内,水中漂浮着艾叶,水雾袅袅,带着艾香阵阵,温养着足底,驱散了蚊虫。
谢云曦喟叹,“果然这日子用艾草泡脚最为舒爽,这会儿还能防蚊虫靠近,不错不错。”
正说着,还把一瓷碗放到了自己的膝盖上,随即用手从碗中拿出一鸡爪来,放嘴边,自是毫无形象的一阵好啃。
瓷碗的鸡爪不过三四个,没一会便啃完了。
谢云曦瞧着空碗,有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心想着大晚上还是收敛点。
毕竟,作为一个还泡着艾草养生的少年郎,贪食还是不好的。
然而——
“咔呲咔呲……”
“啧啧啧,没想到这鸡爪子都能这么好吃……”
怀远坐在一旁的小木凳上,手上自抱着一大碗漫过碗口的泡椒鸡爪,一口一爪,吃的那叫一个香甜,大气。
只是你吃就吃吧,还配啥音,谢云曦本还想着克制,这会儿一听声,一瞧人,依然垂涎。
“怀远,泡鸡爪坛呢。”
“坛子在您左边凳旁呢。”怀远咬着一爪子,含糊道,“就知道您还得吃,坛盖都没盖,筷也放着,您放心夹。”
伺候了那么多年,自家主子什么人还不清楚的话,他这做书童的就可以卷铺盖走人了。再说,这泡椒鸡爪如此这般美味,简直是越吃越想吃,根本停不下来好嘛。
至于他家三郎君刚说什么养生少吃夜食——唉,他还是多提醒三郎君泡几次艾草浴来得靠谱。
“咳咳!”
不久前刚还拍着胸脯说要少吃些,转眼就自己打脸,且瞧那坛连口都没封,还十分贴心的在坛内插了一筷子,这不摆明了一开始就不信任他嘛。
——实在是,太过分了,作为书童竟然不信任自家主子,真是……嗯,算了,小孩子家家,不跟他一般见识。
谢云曦自己给自己做完心理建设,当即就夹了一大碗泡椒鸡爪。
——反正都啪啪打脸了,这会儿也就懒得再收敛。
瞧那丰满白韧的爪子,一口下去,咀嚼时自真是骨肉生香,劲辣有滋,满嘴的辣酸劲道——人间美味,不过如此啊!
谢云曦感慨,“泡脚吃爪当真热血,若是能来杯清凉的果饮或凉茶就更妙了。”
当然泡椒鸡爪配酒也是极好,奈何比起酒来,他还是更喜欢甜甜的果饮活凉茶。
而怀远其实不太能明白他家三郎这“泡着脚吃着脚”的爱好,不过爪子那么香,他这会儿正忙着埋头苦吃,也就没空吐槽这诡异的画风。
正当这一主一仆乘着凉风,躲自个院里逍遥快活时——
“啊哟,这大老远的都能闻着味,我说三郎啊,吃独食可不好,至少也得叫上我老头子吧。”
谢老太爷一早起来折腾,午觉自也睡过了些,这不大晚上的人太精神,就想着出来走走,只走到附近,见谢云曦这院子灯火通明的,这才寻着光过来瞧瞧。
只刚进院没一会,先是闻到一阵明显的艾草清香,随后便又是一阵似有似无的辣香扑鼻。
待走近了一瞧,可不正好瞧见谢云曦和怀远抱一大碗,吃的那是满脸愉悦的模样。
不过视线再往下,那偌大的泡脚桶就显得格外的……一言难尽。
谢云曦起身正要问安,结果一起来才想起自己的脚还泡在桶里,这手上还抱着半碗没吃完的鸡爪,偏他夜里贪凉,又仗着晚上没人会来串门,这会儿自穿着短袖短裤衩。
虽说谢云曦一向不太在意自己的脸面,不过这会儿好歹是在自家长辈面前,他自觉有些尴尬的呵呵傻笑两声,“阿爷,这大晚上的您还没睡呢?”
“这不午睡睡太多,这会精神太好,出来散散步嘛。”
谢老太爷随口应着,一边抚须上前,绕着谢云曦走了几圈,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
谢云曦被他瞧着,那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泡脚干站着,手上的碗自也是放也不对不放也不对。
半响。
谢云曦无奈道:“阿爷,您瞧什么呢,呃,要不您坐下先尝尝孙儿泡的鸡爪。”
怀远一早便站了起,闻言,立马机灵的递上小板凳,“老太爷,您坐,小的这就给您拿碗筷去。”
谢老太爷瞧了瞧谢云曦碗里那白韧的鸡爪,这会儿离的近,那辣香味闻着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且瞧着样子也是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自也就点了点头,只临了竟还看上谢云曦那泡脚桶来。
“老齐啊,你和小远一块去,顺便也给我整一个泡脚桶来,哦,记得多放些艾草。”
老齐,齐川,谢家小辈多称齐叔,曾是谢老太爷的书童,自小跟着老太爷,这会儿他得了指令自也从善如流的下去准备。
一老一小两书童都去了厨房,院里就剩下谢云曦同他阿爷大眼瞪小眼。
谢云曦自觉仪表实在有些不佳,尴尬了会儿,又瞬间厚颜起来,“阿爷啊,来来来,您先坐坐吹吹风,若不嫌弃,我这碗泡脚鸡爪您先尝着?”
谢老太爷顺势坐下,接过瓷碗,颇为好奇的仔细端详了会,“这鸡爪你咱还专门泡辣子,我瞧你那一坛可不少,没得专门砍鸡的脚,这得多少瘸腿鸡啊。”
——呃,不是,为啥关注的点是鸡瘸腿而不是别的,这重点似乎有些歪了吧。
谢云曦泡着脚坐下,“嗨,瞧您说的,我也不能光砍鸡脚啊。”
又道:“这些个脚是平日家里有宴会时我托厨房给我攒的,我山上还有两坛,也是分年过节的时候叫何伯拿其他肉去庄户里换来的。”
时下,凡有宴会,节日之类,多会备鸡肉,但鸡爪却少有爱吃,就算爱吃也不会单独做成菜来——毕竟一只鸡两只爪,肉才多少,一般人家喜欢肉多的,大户人家又不缺这点肉,自然也就无人在乎这爪子。
谢云曦爱吃泡椒鸡爪,但也没奢侈到专砍活鸡的脚来,不然,他这一坛下来,得一次霍霍多少只鸡啊。
虽说拿肉换鸡爪瞧着十分古怪,但竟有额外的肉拿,也就没人多问多想,最多私下嘀咕一声也就罢了。
听明白了鸡爪来由,谢老太爷“哦”了一声,回头又瞧着碗里去了骨头的鸡爪,很是犹豫了会儿——毕竟鸡爪就是鸡的脚,整鸡炖了也就罢了,但这单独拎出来啃,心理上就觉得有些不干净。
他拿起谢云曦递过来的筷子,小心夹了一爪,就着院内的烛火细瞧,“嗯,看着还挺干净。”
“那可不,我亲手洗的,您老放心用。”
自家孙儿亲手做的,那卫生自然很有保证。
瞧瞧桃花居那厨房干净的,再看看谢家现在的厨房。
当年谢家的几个厨房可没现在那么干净,是谢云曦那会儿折腾了许久,就差把谢家大大小小的厨房都给拆了重建了,那般闹腾一番后,如今谢家厨房那可都比得上一般人家的卧室了。
不过单吃鸡爪这事,谢老太爷活了大半子也没尝试过,这会儿还是本能的有些不太好接受,故而只秀气的小小咬了那么一口。
泡椒鸡爪这食物吧,它就莫名有种奇特的魔力,但凡有了开头的第一口,就会有接下来的无数口。
谢云曦对此深有体会,故而只瞧了他阿爷吃了一口便不再关注。
淡定地拿起一旁的保温壶给自己的泡脚桶加了些许水,待脚上温度升高时,耳边自响起那熟悉而又愉悦的咀嚼声。
谢老太爷一口咬下一爪,嘴里咔嚓咔嚓,“嗯嗯嗯,好吃,不错,很对老头子胃口啊。”
见自家阿爷开胃,谢云曦自也高兴,当即还推销起脚下的泡脚桶来,“阿爷啊,等会儿咱边泡边吃,再吹着这夜风,那感觉才叫爽呢。”
谢老太爷最早瞧上的便是那泡脚桶,这会儿一听就更迫不及待来,不过瞧着厨房那头还没动静,只能按耐着,转而却又瞧上了谢云曦那身轻便凉快的衣裳来。
“三郎啊,你这短衣短裤的衣裳还有不,我瞧着挺宽敞,给老头借来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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