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197)
“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枪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射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枪,这种枪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射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对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专业的狙击手不会选用这种能连发的半自动狙击枪。而一个不够专业的狙击手是很好对付的,其原因并非出于技术差,是缺乏对狙击手来说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个狙击手果然耐心不够,钓鱼战术起到了作用,枪声于刀光闪动的同一时间响起,军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离和子弹错身而过,然后正中镖盘靶心,刀法准得让人惊讶。了解到唐浩初意图的刘英和谢天天忙跟着制造出更大的动静,成功让敌方将其弹仓里的子弹全部耗完。
傅程言随即感觉身上一轻,是唐浩初趁着狙击手装子弹的功夫从他身上起来了。但唐浩初没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户的柱子边。
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弹头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从子弹声和枪声之间微弱的时间差中算出了敌人和他之间相隔的米数,可以据此锁定狙击手的确切位置。
身上轻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没有变轻松,甚至在少年离开的那一刻莫名觉得空落落的,并忍不住生出一丝担心。抬头只见少年专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却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夺目耀眼。
唐浩初已经锁定了那个狙击手的位置,——并不在斜对面的酒店或商行里,而是身处更远的居民楼,并且是最高的顶层。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击步枪的前半部分,但狙击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藏在掩体背后,暴露在外的仅有很小一块。
刘英已经迅速带人赶去了居民楼,谢天天则指挥其他人严密封锁居民楼的所有出口,原本只用耐心等着手下将狙击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
离开掩护体,身体就会暴露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找死,不仅留守在咖啡馆保护唐浩初的保镖们慌了神,连傅程言也心头一紧。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受角度所限,那个狙击手必须要调整位置才能射中他的要害。换句话说,唐浩初其实是用主动暴露的方式引诱狙击手移动身体,反过来暴露他自己。
正准备开口的傅程言只见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味道,似乎有胜券在握的杀意,还有优雅又迷人的危险,这笑容甚至点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双眼。
不得不说,那眸色漂亮得动人心魄。
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唐浩初扣动了扳机。
——窗口的狙击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动了,在飞快地移转枪口,半个身体都因此而出现在唐浩初的视野里,就是这一刻,唐浩初用他亲手特制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枪瞄准了对方,一枪打出,子弹射中了对方的脊椎。
整个过程流畅又完美,没有半分拖泥带水,窗外的阳光将少年的侧脸勾勒出一圈金光,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开枪的动作不过短短几秒,傅程言却依然看着他,无法移开视线。
枪声同时指引了带人上楼的刘英,很快便顺利捉住了失去行动能力但没有丧命的狙击手。但唐浩初没有赶过去审问狙击手,似乎并不关心那人背后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刚才经历的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个射击小游戏一般,只管转身问傅程言道:“三百银元够吗?”
傅程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赔偿你窗户玻璃和那杯咖啡。”唐浩初收了枪,“还有精神损失费。”
留过学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损失费这个词的,立刻摇头说:“我不需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家咖啡馆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吗?”
傅程言忍不住又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的?”
他的相貌气质本就冷厉,皱起眉的样子会显得很凶,唐浩初却不以为意,语气平和又缓慢的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店门口却挂了close,而你在不营业的情况下直通而入,店员还泡了你要的咖啡,说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约好了的熟人,就是将整个咖啡馆都包下来的客人。但你没在景观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还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应该是前者。裤脚上被雨水浸湿后形成的特有褶皱以及崭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鲜折痕则说明你是徒步过来的,可你身上的西装是手工定制的,怀表和袖扣也都价值不菲,光一个表链就是一般家庭几年的收入,肯定配备了保镖和司机,却一个人徒步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足以从侧面看出你和店主之间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没有出声,因为唐浩初全都讲对了,他完全没有话说。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一样对唐浩初的八卦新闻感觉不满,但此时此刻,他又和小记者一样把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个少年拥有无双的容貌,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脑,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无比冷酷和危险,但你没法质疑他的地位和能力。
这时有道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OhMyGod,我这窗户怎么都碎了!”
只见一个脑袋上留着复古的长辫子,嘴里却说着外文的青年由远及近地奔到了门口,却又因门口荷枪实弹的保镖默默降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方拦住他的谢天天道:“这位老大,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等谢天天回答,长辫子就看到了傅程言,声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刚才有点事来晚了,这是怎么了啊!”
谢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长辫子放了进来,对方随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搂着他的肩问:“老傅,你没事儿吧?”
“没事,”傅程言将长辫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开,简单解释道:“刚才这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所以窗户被击碎了。”
唐浩初随之开口:“关于赔偿事宜跟我的手下谈,他会把赔偿金直接给到你。”
长辫子没有纠结赔偿金的事,只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睁大了眼,然后便特别积极的介绍道:“你好你好,我叫吴泽,他是我的老同学傅程言,请问你是?”
“我叫唐浩初。”这话虽然是回答吴泽的,唐浩初的眼睛却看着傅程言,甚至唤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程言。”
记得上个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欢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欢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亲昵地只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来就把姓氏去掉了。尽管他的语气和之前说话的语气一样平和,并没有任何亲昵之感,表情也一样和之前一样淡然,傅程言还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热起来。他隔了一会才沉声道:“唐先生,我们之前根本就互不认识,还是请您放尊重一点。”
唐浩初看着他红了的耳朵,“怎么放尊重?”
“请叫我傅先生,而且……”
“傅先生,”小大佬当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请你吃烛光晚餐。”
吴泽实在是被惊到了,——他和傅程言认识那么多年,这位性格冷厉又不解风情的工作狂向来是感情绝缘体,怎么会突然得此厚爱?难道是在方才的枪击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