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鬼(84)
“我有个想法……”方夏往符堇身旁凑了凑,跟符堇腿挨着腿。
符堇扣住方夏放在他腿上的手,侧头低眸作倾听状,示意他继续说。
“我觉得抓王同临问话,估计跟那邹无邙一样,问不出什么。”方夏在邹无邙那里,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虽然拿到了玄雍派用的法器,但被养在那法器里的鬼魂被做了手脚,除了受法器影响的狂躁外,他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根本无法交流。现在再抓王同临,多半也是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我们索性偷偷跟着王同临,看看他打算拿那面铜镜做什么,他要真跟王家人有牵扯,我们总能得到一些线索。”
“可以一试。”符堇想了想,点头赞同。
“也不知道这王同临怎么过来的?有没有开车?如果开车了,我们还得先借一辆车才能跟上他。”方夏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去找助理大哥借车……”
符堇伸手抓住方夏的手腕,把人拉回来。
方夏跌坐在符堇怀里,莫名地看了他一秒,下一秒突然想到什么,不等符堇开口,凑过去在那薄唇上亲了一口,“好了,别吃醋,放开我,我只是找助理大哥借个车……”
符堇伸出另一只手,捏住方夏的鼻子,“想什么呢?我是让你别着急,王同临还没准备走,你可以先吃了早饭再去借车,我给你点了餐。”
符堇话音刚落,他们包间的门就被有节奏地敲响,随后传来服务员的声音,点好的早餐已经送到了门口。
方夏扭头看向包间的门,符堇捏着他的下巴,把方夏脸转回来,贴上那温热的双唇,索要了一个短暂的深吻,才松开人,让他跑去开门。
方夏吃完早饭,打电话给助理向他借车,结果却是连人带车一起借到了。车是楚稷的,助理往上一报,楚稷那边就直接把车子连带着助理,一起借给方夏用了。
方夏他们从酒店出来的时候,助理已经把车开到了距离酒店正门不远的露天停车场内。方夏和符堇坐进车内没多久,王同临就和那对夫妻一道,从酒店的旋转门走了出来。
王同临抱着那只装铜镜的匣子,跟那对夫妻道别之后,转身上了停在酒店门口的一辆私家车。那车在空地上掉了个头,方夏从侧面的窗户看到了车里的人。包括王同临在内,车上共有两人,驾驶席上的年轻男人他不认识,副驾室上是抱着匣子的王同临。
王同临他们的车开出酒店停车场,助理也跟着发动了车子,从车位退出,调转车头跟了上去。
方夏他们的车跟着王同临他们后面,行车一段时间后,发现王同临他们的车朝着高速路口方向开去,明显是打算直接离开B市了。
“助理大哥,要不车借我用,我给你钱,你打车回去吧,他们这是要出B市了。”方夏开口建议道。
“楚总没说我不能离开B市。”助理出声道,他那张稍显削瘦的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我叫许磊,退役军人,虽然在助理的岗位,我其实算是楚总的保镖。楚总说,我以后的工作,就是应对一些不正常的危险事件,现在让我先跟着你们提前适应一下。”
方夏眨了眨眼睛,听了许磊难得有些长的一段话,随后明白了他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楚稷这是在为应对玄术圈的危险事件做准备。
楚稷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玄术圈内的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会遇到那种非正常事件带来的危险,他根本没有必要为应对玄术圈的危险,处心积虑地做准备。他会那么做,能想到的、昭然若揭的原因只有一个——耿书郸。
耿书郸拒绝跟楚稷复合,就是怕因为自己,而让自己爱的人,遭遇玄术圈带来的危险。他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注定不可能后退,与其将来连累楚稷,痛不欲生,不如趁早分开,让楚稷在没有自己,但足够安全的世界中活着。
然而,楚稷显然十分不认同耿书郸的想法。耿书郸希望他安然退避,他想要的却是和耿书郸共同面对危险。
不过——
“你的职责没有包括对付鬼魂吧?”方夏忍不住开口问道。
在阳间,一般情况下鬼魂都是畏惧活人的,特别是阳气重的人。但有些鬼魂引起的事件,却不是普通人能够处理的。
“楚总还雇佣了几位大师,应对鬼魂是他们的职责。”许磊说道。
方夏点了点头,看来楚总还没有疯。
方夏跟着王同临上了高速,这一跟就是三天。这三天,他们离开了B市,穿过一座城市,抵达了E市。
在进入E市后,王同临他们先找了加油站加满了油,随后直奔E市雁回山下的山脚小镇,目的十分明确。
方夏他们跟着随后抵达雁回山下的山脚小镇,但没敢跟得太近。镇子太小,跟得太近容易被发现。
此时天色渐暗,王同临他们找了个地方停了车,随后找了一家旅店入住。方夏他们没敢跟王同临住一家旅店,只能在小镇上找了另一家旅店。
王同临住的那家旅店在街头,方夏他们住的在街尾,离着有点远,但也只能这样了。王同临不是没一点本事的人,跟他们住一家旅店固然方便跟踪监视,但符堇并非活人,容易被认出来,而他顶着耿家继承人的身份,也不确定王同临是否认识他。许磊倒是不怕被认出来,但方夏也不能让一个普通人,去冒险监视玄术圈的人物。
不过,方夏也不怕跟丢王同临,就算跟丢了,只要立即找游魂问一下,自然还能找回来。
在旅店放了行李,方夏就带着符堇去镇上的商场,试图打听一些消息。王同临直奔这个小镇必然是有原因的,有可能是他自身的原因,也可能是这一带发生了什么事情。前者打听不出来,后者却是有可能打听出来的。
在商场转了一圈,方夏和符堇各买了一身衣服,直接穿在身上,从商场走了出来。
方夏穿着无袖的连帽衣,牛仔的七分裤,鸭舌帽往头上一顶,又买了一副墨镜架在鼻梁上。
符堇则穿着一件休闲的圆领T恤,配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十分普通的搭配,这种小镇上的商场,也没有太好的衣服,但穿在符堇身上,却有种说不出的贵气。俗话说人靠衣装,在符堇这里,完全是衣凭人贵啊!
方夏墨镜滑到鼻翼上,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符堇看。
“怎么了?”符堇偏头看向方夏。
“好看!”方夏下意识地回道。
符堇笑了笑,把方夏头上歪斜的帽子扶正,“你也很帅气。”
方夏咧嘴一笑,把鼻翼上的墨镜推上鼻梁。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墨镜只能给他带来成为瞎子的感受,于是他很快又把墨镜给摘了下来。
方夏把墨镜往自己领口随意一挂,抬眸时无意地一瞥,却在街道对面的店门口,发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嗯?耿立杰?”
作者有话要说:
——
方夏:符堇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最好看!
第100章 失策03
雁回山的山脚小镇, 就叫雁回镇。算不上穷乡僻壤,却也不是多繁华的地方。
方夏和符堇所在的街道, 算是镇上最热闹的一条商业街了。这里的店铺, 基本跟商场一个营业时间,晚上差不多要到九点后才关门。
天色暗下来,各家店铺都亮起了灯, 街道两边的灯光,隔着不怎么宽阔的马路,交相辉映。方夏跟符堇站在商场门口,看从对面商铺门口经过的人,不能说看得分明, 但眼神好点,熟人还是能一眼认出来的。
“是耿立杰吧?”方夏盯着对面那人, 问符堇。
“是他。”
听到符堇的肯定, 方夏拔腿朝着那人追去。
方夏跟耿立杰其实有点气场不和,两人说话没几句就能互相怼起来,一般情况下,方夏是不太乐意主动找耿立杰聊天的。不过, 王同临明显带着目的来到这个雁回镇的,这个节骨眼上,耿立杰也跟着出现在这里。这让方夏忍不住联想两者之间,说不定有什么共同缘由。
事关怎么利用王同临这条线索, 调查害死马广平的凶手,方夏也就先将跟耿立杰的不对付放到了一边, 优先情报的获取。
“那个谁!站住!”方夏横穿过街道,追在耿立杰身后喊道。
耿立杰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自顾自低头急走,方夏喊了他两声,他都没听到。
“喂!喊你呢!”方夏追上人,一把揪住耿立杰的后领,把人拽停。
耿立杰被揪住衣领的瞬间,身上肌肉骤然绷紧,下意识地想要蓄势反击。一扭头却发现拽住他的人是方夏,顿时一愣,绷紧的精神放松下来,紧接着又皱起了眉头。
“啧,你怎么在这里?”耿立杰看着方夏,脸上是大写的嫌弃。
“这雁回镇你家的啊?我还不能在这里了?”方夏回了他一个白眼,张口反问回去。
“这雁回镇要是我家的,我半步都不会让你踏进来!”耿立杰冷哼一声。
“那可真遗憾,这雁回镇不是你家的。”
“你……”耿立杰张口正要回击,却见符堇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面上一肃,微微低头,恭敬道,“符堇先生。”
符堇看了耿立杰一眼,垂眸将视线落在方夏身上,将手中的帽子——方夏刚刚跑过来的途中掉的,重新给方夏戴上,低声道:“幼不幼稚?嗯?”
方夏没半点自觉,回头冲着符堇笑。耿立杰却觉得面上有些臊,感觉符堇那话是在说他,但现在回头想想,他跟方夏争吵的内容确实挺幼稚的,小学生都不如。
方夏觉得跟耿立杰是没法好好聊天的,耿立杰在这点上跟方夏保持了高度一致的意见。幸好,在雁回镇的耿家人不止耿立杰一人,耿朝林也在。
耿立杰直接带着方夏和符堇,去了他们的落脚处。
让方夏惊讶的是,耿立杰他们住的地方,居然是镇上村民的自建楼房。
“你们来了多久了?怎么租到这楼房的?”方夏一边打量着装修还不错的客厅,一边好奇地问道。
这种楼房在镇上的人一般都是留给自己家里人住的,很少往外租,所以很难租到。而且这楼房的主人明显有花心思装修过,没特殊情况,就更不可能租给别人了。
“不是我们租的,是一支考古队租的。”耿朝林端了茶在客厅茶几上放下,开始解释他们会在这个雁回镇的前因后果。
这幢三层的楼房是一个月多月前,一支考古队租下的。那支考古队在距离雁回镇十公里外的雁回山上,有一项考古项目,需要一个就近的落脚点。而雁回镇就是距离雁回山最近的小镇,正巧领队的郑教授跟镇上这户人家认识。而这户人家去年因为孩子读书原因,全家搬到了外地,房子一直空着,就租给了考古队的教授,还帮着又找了几户同样空着房子的人家。
“这跟你们在这里有什么关系?”听到这里,只是这楼房户主和考古队的事,和耿家没半分关系,方夏想了想,又猜测道,“难道他们考古挖出鬼了,然后请了你们来驱鬼?”
“是也不是。”耿朝林稍稍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往下说,“那雁回山之前有些发现,有专家推测那里有墓葬,郑教授这次就是带人去找线索的,谁想,真的挖出了墓葬的一角。之后怪事就发生了,接连好几个考古人员出现癫狂的症状。送去医院检查也没查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医生只说是被什么惊着了。于是,郑教授想了又想,觉得可能是那墓葬地有不干净的东西,便找了二叔公帮忙看看——二叔公在大学的时候,也是郑教授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