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可知阿银他们现在的去向?”沈雁行在一旁问道。
第105章
宋钰转过头看了看沈雁行,这人脸上挂着看似温和的笑意,眼神却冷得令人犯怵,就好像是在通过眼神警告他“再抱着我的人不放,就一刀了结了你”。
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然后立马松开了洛书,快速地挪动着屁股往后退去。他感觉自己只要慢上了一毫秒,就会立刻人头落地。在亲眼见到淮哥复活之前,他必须得好好活下去。
沈雁行像个没长骨头架子的软体动物一般,倚靠在洛书后背上充当人形挂件。也就是在这时,格外精通川剧变脸的他,眼神瞬间温柔了数倍,脸上挂着的笑意也变得真情实感。
如刀光般的眼神不再凝视着自己,宋钰紧绷的身体立马放松了下来,近乎瘫软地倚靠着身后的树干,在脑海中拼命搜寻相关阿银的记忆。
在沈雁行开着超跑上演速度与激情之前,阿银和锦娘就来过这里一趟,说了一些能够从中捕捉到重要信息的话语。
原本宋钰变成“电动玩偶”后,就彻底失去了对外界的一切感知能力,但阿银为了吩咐他事情,短暂地打开了这道枷锁,他才得以向沈洛二人提供出重要线索。虽说他全都听见了,但因受到咒术的影响,他对此的记忆一点都不深刻,所以需要费些功夫才能回想起来。
混沌黑暗的意识重见光明那刻,宋钰满脑子都回荡着阿银的声音。
“我会将洛书和沈雁行引来此处,你带领希恶鬼拖住他们,若是拖不住,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萧淮了。”
先前宋钰之所以哭得如此肝肠寸断,完全是因为阿银这后半句威胁。他睁开眼睛看到洛书和沈雁行的时候,就仿佛是见到了来索他命的黑白无常,心里绷着的弦都断掉了好几根。他紧紧抱着洛书不放,就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锦娘:“洛书和沈雁行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人,希恶鬼数目再多,于他们来说也不过是群蝼蚁,你就指望这个?”
阿银:“万蚁尚且能够蚀象,任由他们有通天的本领,在面对一群胡搅蛮缠的希恶鬼时,也无法做到立刻就能脱身。只要能够拖住他们一时,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去蓉市带走叶梵。”
锦娘:“你当初是怎么想的,竟把主人的元神养在一具凡胎肉体之内?若是被那群道貌岸然的神明发现,可当真是枉费了主人对你的信任。”
阿银:“你错了锦娘,是主人自己选择了这具身躯,而非我任意为之。”
锦娘:“为何偏生是他,区区一介凡人,竟能得主人如此青睐?”
阿银:“叶梵并非普通的凡人,屠自己满门的紫瞳少年正是他,他生来自带一颗魔心,与混沌界的上古魔物算半个同祖。主人看中了这颗魔心蕴藏着的巨大能量,才命我将他的元神养在叶梵体内。”
锦娘:“这人莫不成就是混沌之主留在神州界的魔种?”
阿银:“不无这种可能性,否则,也很难解释这凡人之躯为何能长出魔心。
锦娘:“将这神州界搅得天翻地覆,又在此间藏匿了几千年的魔种,到最后竟生根发芽长成了这世间的一员,可当真是讽刺极了。”
阿银:“锦娘,我们该走了。现下魔心动荡严重,主人的元神快压制不住叶梵体内的魇气了,再这样继续下去,迟早会被那群神明发现,我们得赶紧将叶梵带去无间域。”
【作者有话说】
因为最近加班多,以及放假前综合征,所以就有点子短。我……真的尽力了
第106章
这信息量属实有点大,他们听完后需要好好消化一下。
蓉市,鬼宅紫瞳少年,仅凭这两点信息就基本可以断定,阿银口中所说的叶梵,正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叶梵。细细回想起来,近段时间他们所处理的两件大事里,都曾出现过叶梵的身影。
买下鬼宅开发所谓的娱乐项目,提供场地给节目组搞狼人杀真人秀,妹妹与探险小队一同失踪于山野,不顾危险进入鬼村找人,这一切的一切,不过都只是珈蓝计划中的一环。披着普通人类的外衣,拥有合乎情理的缘由,出现在这两起诡秘事件里,亲眼看着他们如何被耍的团团转,可当真是珈蓝一贯的作风。
洛书为了救他所受的那道天罚,绝大概率是珈蓝在故意为之。像珈蓝这种性格乖张的疯子,别人所承受的痛苦能有多深,他所体验到的快感就能有多强烈。
若是他们能早些发现叶梵的真实身份,就能将一切祸乱的根源斩杀在摇篮里了。混沌之主在神州界种下魔种之时,便是这片天地出现魇行者的开始,只要魔种被彻底剔除,这世间就再无为祸一方的魇行者,也不会再有那么多极端的恶与欲。
他们现在赶去蓉市,多半只能扑个空,直接杀去珈蓝的老巢无间域,才是目前最明智的选择。
无间域位于极北极寒之地,藏于一片厚厚的积雪之下。那处的积雪足足有一人之深,是个令沈雁行感到十分头疼的地方,他若是就以现在这种状态前去,人还悬在半空就直接被冻成了冰棍。
沈雁行有一件很特别的衣裳,无论再极端的严寒都能抵御得住。
这件衣裳名为业火金缕衣,是由数以计千根火蚕丝编织而成。火蚕不像寻常蚕虫那般吃桑叶,它们是玉卿耗费了几十年的时间,培育出来的一批变种灵虫,自小以火灵丹为食,吐出来的每一根蚕丝,都富有极高的温度。而这火灵丹更像是一颗颗内丹,其间蕴藏着浓烈的纯阳真气,是洛书直接用红莲业火炼制而成。
为了防止其他人被意外烫伤,这件衣裳分为里外两层,内层是火蚕丝织成的布料,而外层是有绝热功能的金缕丝,在防烫的同时又能够保温。
这件奇妙衣裳的“保质期”很短,穿个一段时间就会变回常温,得由洛书来对其进行补给,平时保存起来也比较麻烦,他们只好又对其进行了改造。沈雁行每次穿上它之后,需得使用自身真气去催动,才能激发业火金缕衣往外散发热量。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很有效的延长了业火金缕衣的“保质期”。
碍于业火金缕衣“保质期”短,保养起来又费时费力的原因,沈雁行很少会去穿它,平时都放在别墅地下室的火匣子里,只有遇上必须前往极寒之地的任务,他才会使用这件弊大于利的衣裳。还有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这件衣裳并不是特别好看,而自诩美貌不可辜负的某人,只爱穿好看的衣裳。
也就是说,在前往无间域斩杀珈蓝之前,他们必须得先回一趟市区,去取沈大美人的“保命衣”。而在回市区之前,他们还得先把阿银留下的烂摊子收拾了。
宋钰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还不能将他送回人类的活动区域,洛书便将他收进了芥子空间里,在给他提供暂时居所的同时,还能够保障他的生命不受到迫害。
夫妻搭配,干活不累,沈雁行负责设下屏障,洛书负责放火焚尸,同时进行可缩短耗费的时间。
只可惜意外快他们一步,这屏障都还没来得及设下,地上那滩黑肉饼就突然爆炸了,漆黑粘糊的腥臭碎末漫天飞溅。倾盆而下的黑色肉沫雨,打在树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如同硫化氢泄漏一般的刺鼻臭味,顿时弥漫整个山林。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差点把整个山林荡平,拦腰碎裂的树木倒了一地,疾速滚落的碎石堆成了一个个小山丘。
尽管沈洛二人反应足够及时,但还是被这巨大的冲击波掀飞了出去,那一瞬间,他们头晕得就像是元神出了窍。
爆炸发生时,洛书将沈雁行整个人都圈进自己怀里,为他抵挡住了巨大冲击波造成的伤害,也为他抵挡住了大部分飞溅的黑肉沫。
他们有真气护体,那点儿伤害于他们来说不足为提,但黑雨带来的侮辱性伤害却是巨大的,洛书变成了浑身臭烘烘的黑色小泥人,沈雁行成了黑白相间、黑里透红的斑点狗。若是换个人变成“浓缩版鲱鱼罐头”,或许早就被沈雁行给扔出去了,可这是他的宝贝洛书,无论这气味有多么令人窒息,他都会紧抱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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