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青笠又道:“这道莲藕排骨也好吃……”
话音未落,她再次从阮云荔的碗里看见了排骨。
两人面面相觑。
阮云荔及时捂住了碗,婉拒自己的母亲,“谢谢妈妈,够了够了。”
周青笠收回筷子,若有所思。
阮云荔捂住自己的腮帮子,像只屯食物的仓鼠,有点纳闷自己为什么会弄这么多咬着费劲的菜。
直到他偶然间抬头,看见了易朝缩回去的筷子。
阮云荔:“……”
易朝一僵。
两人的视线碰到一起,易朝又若无其事的收回去,低声道:“你不要误会,我只是吃不了了。”
阮云荔也低声道:“你吃不了不会不吃,放我碗里干什么,为什么想撑死我。”
易朝:……万万没想到能是这个脑回路。
阮云荔恨恨的,重新把自己的碗给整理下,喜欢的留下,不喜欢的尽数搬回了易朝的碗里。
易朝:“……你挑食这毛病,这么多年也还是没改。”
阮云荔慢吞吞回道:“你爱给我夹青菜这毛病,不也没改吗?”
易朝:“……”
两败俱伤。
两人再次获得了短暂的平静。
*
饭吃完了,周青笠终于要带着阮云荔走了。
要走时,纪月秋道:“笠笠,上次咱俩约好的去陪我选长笛,别忘了。”
周青笠和阮云荔同时转过头。
纪月秋这才想起来两人的名字同音,停了下道:“我是说,周青笠。”
阮云荔:“……”
易朝忽然道:“买什么长笛?”
“哎呀,我这不是在家闲的没事吗,”纪月秋道,“一直唱歌也腻了,想着干脆练几样乐器,打发打发时间。”
周青笠道:“我就说,人一直闲着肯定要出毛病,肯定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梦想一直闲着的阮云荔欲言又止。
易朝倒是同意,“你们知道怎么挑吗?”
周青笠对乐器可以说是一窍不通,而纪月秋多年来都在国家队待着,哪怕会演奏乐器,但挑选这种事情也用不到她。
面对着两个长辈茫然的眼神,阮云荔想了想,道:“要不,我跟着你们去看看。”
他对于这些东西都比较熟悉。
周青笠见他肯主动触碰这些,有些高兴,满口答应下来,“行啊。”
纪月秋对着易朝小声道:“你呢?”
易朝没说话。
他的目光放在了阮云荔的身上,阮云荔站在周青笠的身边,小脸雪白,时不时抿一下嫣红的唇瓣。
易朝又想起来水上之城那次,从阮云荔的锁骨上滑落下去的水滴。
……这些地方,他小时候都碰过。
最终易朝也没说去,也没说不去。
*
阮云荔回到家后,又收到了郑文诗的消息。
郑文诗道:“我打听出来了,咱们公司竟然想签下来林叶竟,我真的不理解。”
阮云荔也有些惊讶,“签他?公司里瞧上了他什么?”
“好像说是喜欢他写歌的能力,”郑文诗冷笑了一声,“写歌的能力,还真是讽刺。”
阮云荔也觉得有点好笑。
“放心吧,我要是让他签下来,我就不姓郑,”郑文诗道,“他要是不出现,没人特意找他的事情,但他既然出现了,就别想若无其事。”
阮云荔感觉到被人维护的感觉,心中一暖,轻声道:“好。”
挂断电话后,他再次打开了微博。
微博上,难得风平浪静。
阮云荔的账号,每天都能收到成百上千的私信,以前私信的内容大都不堪入目,多数都是来骂他的。
其实这是大部分明星的日常,甚至是每个稍微有点名气的人的日常。
现在的网络上,哪怕是个评论了不同观念的路人,都有可能被追着骂,倒霉点的还有被人肉的,明星更是不用说。
这种时候,那些拥有善意的人,就显得难能可贵了起来。
阮云荔很早之前,还是个小爱豆的时候——其实说爱豆也不算,他只是符合爱豆的一些标准。
因为他能唱歌,会跳舞,长得还好看。
原本公司是想把他当成歌手去培养的,他大学就读的,也是作曲方面的专业。
那段时间,他一边当他的小爱豆,一边上学。
积攒了大概有几十万个粉丝。
这几十万个粉丝里,经过他后来抄袭的事件后,有选择走掉的,也有选择留下来的,其中留下来的那些,又有许多人每天都来给他发私信,告诉他有人陪着他。
在他低谷期时,帮他暖超话,暖评论。
今天他打开微博的后台,依旧能看见那些眼熟的ID,他们还在坚持给他发私信,已经养成了种习惯。
他们说:[阮云荔!我看见好多人都在夸你了!]
[超话里热闹了好多,我就说你根本没他们说得那么糟,现在我每天看超话都好高兴啊荔荔,你没事也记得看看!]
阮云荔嘴角露出笑意。
*
隔天一大早,阮云荔就被休息日里的周青笠给拉了起来。
阮云荔掏出来手机一看,得,凌晨五点。
他揉揉眼睛,抗议道:“人家卖乐器的总不能起这么早吧?这时候去你连被坑的机会都没有,只能买个空气。”
周青笠道:“身体不好就要锻炼啊,我瞧你参加个节目,人家导演不喊你不动,哪有你这么懒的,去不去?”
阮云荔被她这么一说,忽然想起来还没播的第二期节目。
……里面他可是直接晕了。
周青笠要是看见,还不知道是什么反应。
他瞬间老实,跟着周青笠跑步去了。
其实也没怎么跑,周青笠清楚他身体不好,只是快走了一圈,阮云荔一向雪白的脸上就染上了点颜色,眼中水波潋滟,本身就优秀的一张脸,此时更是添上了几分动人。
他喘得不行,周青笠就慢下来等着他。
“儿啊,”周青笠道,“你这个身体素质,真的是绝了,我五十的人了,你二十五,你想想这个差距。”
阮云荔拒绝联想。
周青笠也不急,就站在一边等着他,想要让他动一下得撵三撵,肯跟着出来就不错了。
而易朝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阮云荔今天穿了个白色短袖、浅棕色短裤,衬得他肤白如玉,他弯着腰喘息时,手撑住膝盖,微弯的胳膊肘和膝盖处,泛着层浅浅的红。
过路的人,没人能忍住不看他。
包括易朝。
阮云荔抬起头时,易朝也正好停下来,冲着周青笠打了个招呼,“周阿姨。”
阮云荔小声道:“周女士,你又想干什么?”
周青笠这回是真冤枉。
易朝原本就有晨跑的习惯,在这里遇见也不奇怪,只是他在打完招呼后,却没走,这就比较奇怪了。
阮云荔喘完后,直起身体。
周青笠见差不多了,想带着他直接走人。
没想到易朝拦住她,缓声道:“周姨等等,他刚运动,不能上来就跑,更何况他身体还不好。”
周青笠对于运动方面的了解确实比较有限。
她道:“是吗?”
“他平常应该不经常运动,身体素质确实不太行,这种情况下,贸然运动会对心脏造成负担,所以不如选择走路。”
周青笠实在是没好意思说,她儿子就是走路走成这样的。
本来她想解释一下,不过看着易朝的模样,瞬间心领神会,清咳了声。
易朝变魔术似的,又掏出来块巧克力。
阮云荔:“……\"
他确定了下,这个巧克力的牌子就是非常熟悉。
特别像之前他在拍节目时,出现在他桌子上的那兜巧克力,虽然外包装有细微的不同,可确实是同一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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