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了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没有,我有个趴。”
“他纹了啥啊?”
老板烦死了,他到现在还心脏砰砰跳,如果说以前的周三只是发火的时候令人害怕,那现在的周三就算一言不发地看着你,都让你心里发憷。
“有本事自己去问,妈的我去个洗个手,一手的冷汗。”
周时轲开上了自己的车,肩后和手腕还隐隐作痛,他觉得痛,又觉得爽快,什么高不可攀的凤凰,他就要做那无情冷血、食烂肉饮污血,来即是不详的乌鸦。
他曾把自己伪装得单纯无害,结果呢,还是被人一脚踩进烂泥里。
妈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时轲眼眶一酸,脚下油门直接踩到底,没劲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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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家里,周时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儿,三只狗,按照年龄,分别叫阿周,小时,颗颗,完全就是跟着周时轲的名字谐音取的。
周时旬正在给阿周喂桃子。
周时轲走过去把阿周拎开,“它现在还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满地跳起来,周时轲把它推开。
“哟,布加迪回来了?”自周时轲得到了那辆布加迪之后,周时轲只要开着这辆车出门,回来之后一准能看见周时旬这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周时轲夺过他手里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欢?借你开两天?”
“借?你跟我说借?”周时旬边说边已经伸手在周时轲口袋里去摸车钥匙了。
接着他余光不小心看见了周时轲手腕的纹身,周围皮肤还有些红,他翻身起来,“你不怕老头子揍你,我可告诉你,自你走后,书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来别就为了挨打吧?”
那丛荆棘,鲜活无比,从手腕内侧破出,生根疯长,看着有些渗人,像是扭曲发狂的蛇信子。
周时旬有些心疼。
“你不会是为了……”周时旬欲言又止。
“不是,”周时轲放下衣袖,垂着眼睑淡漠道,“那天咬得太狠了,留了疤,就用纹身遮一下。”
周时旬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他继续在周时轲口袋里摸钥匙。
杨萧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己男人压在周时轲身上上下其手,他头皮一麻,奔过去把人拎走,“你干嘛呢?”
周时轲顺利脱身。
周时旬见周时轲跑了,立马急眼了,在杨萧手里扭得像条虫子,“我的布加迪!我的布加迪!”
约摸着过了几个月之后,周时轲家里家外都被哄着,多的是人陪着他玩儿帮他解闷哄他开心,傅斯冕这三个字在脑海中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他做噩梦的次数也慢慢变少了。
他在院子里晒太阳,丢了球让阿周他们捡着玩儿,傅斯冕好像真的已经成为了可以过去的过去,他心底有些不甘,又有些庆幸,更多的是感叹。
原来没有傅斯冕,他竟然可以活得更好。
事实告诉周时轲,爱上傅斯冕,是个彻彻底底的错误。
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吴全华。
他在一个星期之前联系上了吴全华,因为他有稿子落在之前和傅斯冕的家里了,他什么都可以不要,稿子不能丢,作品就跟他的孩子一样。
电话一接通,吴全华就说:“阿轲,公司已经决定在今天晚上宣布解散Moon了,粉丝都在问你去哪儿了,之前还能用乱七八糟的理由应付,昨天,有人拍到了你在北城一家餐厅吃饭的照片,粉丝已经闹翻了天。”
吴全华语气沉痛不舍,“你真的,不回来了?”
实际上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吴全华自己心里就有了答案。
谁会放着好好的周家三少爷不做,来这里当个小组合的成员呢?
周时轲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过了半晌,周时轲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微博了。”
“那你以后还唱歌吗?”
周时轲想了想,“为什么不唱?”
吴全华松了一口气,还唱就行,说不定在北城,阿轲可以发展得更好。
“还有……”吴全华欲言又止。
“你的稿子,我估计是拿不回来了,”吴全华小声说,“傅总说,你想要,就自己回去拿。”
周时轲笑了一声。
“老子不要了。”他的语气,无情的人听着有情,多情的人听着薄情。
第26章
江城入了冬,冷空气从北南移,带来一片萧瑟冷寂,风中都像夹杂着冰粒子,打在脸上,恨不得嵌进骨头里。
地上落叶由枯黄变得湿润,沾了雨水之后便像烂泥一样糊在路面,扫不掉,也吹不走。
元旦过后半个月,是傅家每年举行家宴的日子,也就是自己一家人,傅家几个旁支也会来。
院子里本来的绿植在入冬后全部都败下阵来,选择给凛冬让路。
檐角上挂着白色的霜花,是清晨凝结的,到午后还没融化。
屋子里烧着壁炉,整个客厅都被熏得暖烘烘的。
傅斯雅围着披肩在煮奶茶,一边听着长辈们说笑,时不时会心不在焉附和两句,不过没人看得出来她心不在焉就是了。
黎默言手里拿着一本书从楼上下来,放在了傅斯雅手边,“你看会书吧,我来煮。”
众人笑着说黎默言心疼媳妇儿了。
又问傅斯冕人去哪儿呢?吃午饭时也没见下来。
虽然说家宴在晚上,但不至于为了晚上这一顿白天一整天都饿着吧,傅家还缺这两口吃的?
“和男朋友分手啦,疗伤呢。”
“哪个男朋友?”
“傅斯冕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男朋友,你以为是你儿子,一个月换好几个。”
“分了再找嘛。”说话的美妇人还很年轻,她是傅贤最小的妹妹,傅斯冕和傅斯雅的姑姑,嫁了个俄罗斯人,结果婚后没几天两人就上演你一拳我一刀的戏码,离婚后,她便过上了与贤惠背道而驰的生活,所以她对什么深情什么专一是不屑一顾的。
傅清欣赏着她昨天刚做的指甲,“傅斯冕要找男朋友还不容易,至于么?”
傅斯雅的视线从书上移开,笑了笑,柔声说道:“小姑姑,傅斯冕和阿轲,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傅清神情轻蔑,“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相信爱情?当你爱上一个人呐,你就会开始变得不幸,所以,让傅斯冕赶紧收拾好自己,小姑姑这里什么样的都有,我给他介绍几个?”
傅斯雅和黎默言对视一眼,相对无言。
楼下的话题由傅斯冕分手慢慢转换到了谁家老公出轨被抓,傅斯雅往楼上傅斯冕房间的方向看了一眼,有些担心。
已经快三个月了。
傅斯冕要是消沉难过,甚至买醉消愁,她都能理解,可是傅斯冕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反而令傅斯雅更加揪心。
他看起来是正常,可是他有一次回家里来,外套都穿反了,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只是马虎粗心造成的意外,可如果是傅斯冕,他绝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黎默言见傅斯雅担心,“要不我上去看看?”
傅斯雅摇头,“不用,他不需要。”
她话音刚落,属于傅斯冕原本房间的那扇门被从里边拉开了,几乎是瞬间,楼底下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看向楼上。
傅斯冕穿着黑色的毛衣,领口有些歪了,露出一边瘦削的半截锁骨。
他头发也有些长了,显得沉默阴冷。
黑色的针织长裤显得他的腿很长,随着他下楼梯的步伐裤腿摆动。
“下午好,小姑姑。”傅斯冕路过这堆人的时候,脚步稍作停顿,勾起嘴角,对傅清打了个招呼。
傅清立马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蛇类盯了一眼,浑身登时便凉透了。
以往疏离却温和有礼的青年,现在却给人非常强烈的阴郁的感觉,他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就是不对。
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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