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雷劫只针对渡劫者,谁渡劫劈谁。
而修者渡劫后都会陷入虚弱甚至重伤的状态,为防止歹人暗害, 大多会选择鲜有人烟的僻静之处, 也好安心养伤。
所以修真界极少传出“某某修者被其他修者雷劫波及”的消息。
但沈忘州不一样。
他现在不仅没在人烟稀少的僻静之处,他还在一个凡界的城镇里,甚至就在某个凡人的家里!
这可是飞升元婴的雷劫,光是余威就够凡人灰飞烟灭了!
沈忘州都来不及和司溟他们交代些什么,在那道雷劈下来的前一刻,从百宝囊里拿出一只刻有金色咒法的小铃铛, 用力一摇——
再睁眼他已经处在雾铃镇外的那条河水旁。
“疾铃”一只的价格就极为昂贵,极限距离远不止于此,沈忘州的用法简直是让元婴期修者对付一个拿着饭勺的凡人!
但沈忘州用灵识探过了,周围只有这里算是远离人群,他不得已用疾铃的效果牵着雷劫和自己一起瞬移,而不是一路追着他劈。
这荒郊野外,还有闹鬼的传闻, 向来没有活人主动造访。
沈忘州倒是期待这里有其他邪物, 九重天雷乃天地间至刚至烈的存在,可谓是那些邪物的天敌克星。
沈忘州的想法转瞬间闪过,那道青紫天雷已经势如破军从天而降!
沈忘州瞳孔收缩,他刚和纸人拼过,灵力和精力已经消耗得七七八八,以这种状态渡劫, 他还真是“幸运”。
不过也无所谓, 穿书以来他就没一次不“幸运”的。
袭焱升腾起一股耀目的赤焰,在沈忘州的刻意控制下, 赤焰尽数内敛,剑刃从内至外变成赤红的颜色,光是用目光扫过,就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着让人心悸的灼热。
沈忘州对自己的身体有数。
与赤烬结契,得到炎祈灵,有鲛人的玉簪,和……司溟双修。
最后一点虽然司溟只是偶尔提过,但司溟的体质貌似真的不同,不是让他一步登天,而是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他的身体。
就像刚刚他被纸人手爪穿透肩膀,附着的大量阴邪灵力钻入筋脉,炎祈灵只能治愈外伤,内伤无效。
但他筋脉的强横硬是把那些灵力吸收了,不仅变态地化为己用,还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沈忘州言简意赅地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牛x。
他提着袭焱调动全身灵力,一点儿圈子没打算兜,直接硬抗九道雷劫。
如果他的身体都扛不住,那只能说整个修真界或许只有季寒溪一个人可以靠主角光环渡劫了。
雷劫来临遮天蔽日,它没有“人”的思维,冷血地对待每一个经历雷劫的人族。
一道接一道天雷毫无间歇地劈下,沈忘州手臂被震得失去知觉,嘴角也溢出丝丝血迹。
但这些都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他唯一担心的,是最后一道劫——心魔。
遇锦怀告诉过他,心魔是每个人心中的执念,不一定是最惧怕之物。
很多修者在渡劫之前甚至都不清楚自己的心魔是什么。
沈忘州很害怕是水。
当最后一道道闪烁着幽暗光芒的雷劫劈至眼前时,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咔哒——”
一声熟悉又遥远的声音从身前传来。
沈忘州眼前一黑,下一瞬彻底恢复视觉,周围不再是一片荒凉的镇外,而是……他家门口。
什么镇外?
沈忘州垂眸看着自己手里的手机,晃了晃头,一阵莫名其妙。
“小说看多了么。”他脸色糟糕地随口说了句。
下一秒和往常无数次一样推开门,走进了家里。
只有他一个人,安静到落针可闻的家。
沈忘州脱下染着寒气的外套挂在门口,趿着拖鞋走到厨房,路过客厅时时钟显示现在是凌晨十二点五十九分。
他昨天早上五点就到公司了,连续四天睡了不到三个小时。
这个月的加班费和全勤够让他挥霍好久——但他没什么好挥霍的。
拿出两袋方便面,水开后放面,愣神了一会儿,又磕了个鸡蛋。
不出意外地鸡蛋全煮碎了,他应该在水开前放的。
严重缺少睡眠的大脑在公司彻底透支,回家后像个傻子。
一碗“蛋花汤”方便面,就是沈忘州今天的晚饭,也算夜宵。
下午六点到现在他都没吃东西。
沈忘州坐在电视前吃面的时候,脑海里响起今晚除他之外最后一个下班的同事,临走时说的话。
同事笑着问他:“小沈总这么拼啊,要娶媳妇还是给爸妈攒养老钱呢?”
沈忘州记得他充血的眼睛短暂地从电脑屏幕前移开,烦躁地说:“没媳妇也不用给爸妈,打算年底给老板换个新车,大爷的。”
同事走的时候拍拍他肩膀,笑得直弯腰,说明天立刻给他在老板面前美言几句。
……
一筷子夹住一个鸡蛋渣,沈忘州浑身疲惫得一点头,差点整张脸掉进泡面碗里。
他揉了揉眼睛,三两口吃完什么营养也没有的泡面,洗了个澡就躺下了。
临睡前也没找到同事那个问题的答案。
小沈,你这么拼是为什么啊?
他没有为什么,只是比起回到这个安静的只有电视机声音的家,他或许只是想在人多的地方待会儿。
又或者他只是在攒钱,攒一笔根本不想花,也不知道要往哪花的钱。
他没有目标。
妈妈离开之后,这个家就变成了一张看不见的网。
他离不开,但每次回来,都安静得让他喘不过气。
那天莫名其妙地想到“镇子”后,沈忘州很快便忘了那个插曲。
他继续生活,过了不知道多久这样的日子,一周,一个月,一年,或者更长。
他麻木地早起,麻木地上班,麻木地活着。
加班时每天睡两三个小时,连着熬一周,甚至更多。
发工资了给自己的“奖励”也只是吃泡面的时候开了几瓶可乐,冰得他后半夜胃疼抱着马桶吐。
他不记得自己是穿了书的沈忘州,也意识不到自己进入了心魔幻境。
他只是像穿书前一样,过着安静到窒息的生活。
这是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他的心魔,他的恐惧,他对曾经那个有爸爸有妈妈,热闹温馨的家的执念。
又是一个凌晨,沈忘州推开公司大门,最后的力气用来对领导的未来幸运值做出诅咒,然后骑着小电动回家。
他买得起车,但他不喜欢,那场意外让他至今仍在抵触很多东西。
路过一个阴森森的巷子时,沈忘州刻意拧了拧车把加速,余光里一抹让他差点蹦起来的白影一闪而过——
骑出老远后,他还是脚踩地倒了回来,冥冥之中的第五六七八九十感告诉他,这儿有好东西。
确实有。
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
沈忘州麻木的大脑瞬间闪过强烈的惊奇。
浴室里,沈忘州给自己洗了个澡,洗完看向老老实实蹲在一旁乖巧看着他的狐狸。
他鬼使神差地招了下手,冷酷命令:“说话。”
狐狸:“?”
沈忘州:“……我傻逼了别搭理我。”
他给狐狸洗了个澡,又在捡狐狸那个小区群里发了张照片,然后抱着乖顺的狐狸睡着了。
第二天是被舔醒的。
第三天也是。
第四天、第五天、第不知道多少天,没人认领狐狸。
这狐狸归他了。
沈忘州的生活不一样了,他也说不上来是哪里不一样了。
只是每当下午老板说加班时,他拎包就走,老板也只能装着假笑地看着技术部大爹当着他面潇洒离开,连个屁都没敢放。
有同事问沈忘州怎么突然享受人生了,沈忘州一脸莫名其妙。
不加班就享受人生了?
“我家……”他卡壳了一下,找了半天措辞,最后不负责任地说:“我家狐狸精没吃饭呢,啧,娇气的很,不和我一起吃就饿着,我得回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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