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幸好有你和小芒果帮忙,如果只有我和阿恒两个人,肯定会损失惨重。”
“胡老师你不用和我客气。”狄远赫也有点累了,靠在树边,“我不在的时候阿恒肯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有的时候我看着他手忙脚乱没有经验的样子,会经常想起以前自己也是那样。”胡谷添说,“没有一天不给老师和前辈添麻烦,经我手坏掉的东西不计其数。”
“那时我老师没把我赶出师门是真的有素质有修养。”
“阿恒比以前的我好多了。”胡谷添说,“他进步得很快,没花多少时间就跟上了我们的步伐。”
“听起来勉强合格。”狄远赫拧开盖子喝了几口水,才稍微把喉咙里的热渴的感觉压了下去,“我不希望我的钱白白浪费。”
两人看着周围的树木,临近葡子江的那一部分被小山洪冲毁了一小块,胡谷添看着这番景象,从包里拿出食物往自己口里一塞,顺便递了点给狄远赫。
虽然景色不如往日美观,但他知道生机隐藏在这个荒乱的土地之下,在夏天充足的阳光下,这里很快会再长上苔藓杂草和灌木。
胡谷添聊起了自己熟悉的话题,“我待在这儿快一个多月了吧,这么久时间以来,我经常是天没亮就出门观察狼群,白天看,晚上看,越深入了解就越喜欢它们。”
“来之前准备的书,那时看了一两遍没啥感触,到现在回去看,发现书本的每个字都活了,而且还有更新的体会,这是种很特别的感觉,感觉自己变得更年轻还能接受新的东西。”
狄远赫不说话,伸手摘下了灌木丛上的一片绿叶。
“对了大学那么多寒暑假。”胡谷添又扯回了之前的话题,“怎么没想过来看看你外公外婆和小芒果?”
“哪有什么假期。”狄远赫苦笑,“我几乎每个假期都要集训,这个暑假是我难得的大长假。”
“这么累啊。”胡谷添拍了拍他的肩膀,指了指远处的山峰,雾顺着山峰朝着天际攀登,“那这个假期感觉如何?”
“……很特别,我从来没这样活过。”狄远赫说,“事实上我只是跟在阿芒身后,他带着我去看清晨高山的朝阳和晚上的星星……太难形容了,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出来。”
“就像阿芒带着我重新认识了世界一样,我能理解他喜欢这里的心情。”
“我知道。”胡谷添说,“就像是梭罗在雨后奔跑回家的那种感觉,山林中的的蕨类植物无法变成人工草皮。”*
“不过时间不留人。”狄远赫叹了口气,把水瓶放回包里,“很快要结束了。”
“想结束没那么简单。”胡谷添打趣他,“小芒果还在这里,你就走不了多远,你是他哥,以你的个性肯定不会放着他不管。”
“在生物学上,达尔文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念,但他却无法解释动物个体的利他行为,直到后来有个生物学家提出了他的理论汉密尔顿法则。”
“血缘关系越近,利他倾向越强,这种利他的行为不求回报,甚至可以为此豁出性命。”
“胡老师。”狄远赫不得不出声告诉对方,“……听别人用科学理论分析自己,是一件要克服羞耻的事,当事人有权利拒绝收听。”
“确实是需要委婉点,但我补充最后一句。”胡谷添说,“除了基因之外,不能忽视的是存在于其中的感情,它不完全依赖血缘关系,甚至超越血缘关系。”
“……”狄远赫没接话。
树影在熙和的微风中摇曳,西边的晚霞染红了天际,山野中的每一颗树木都沐浴在霞光之中,临近落日的光给绿叶添上了一抹红,庄重得像是它们和太阳间的永别。
“后背上肿的地方很疼吗?”胡老师问旁边的人。
“不疼。”狄远赫摸了摸后背的衣服,“很明显吗?”
“一点都不明显,要不是你换衣服的时候我看到,不然我也发现不了。”胡谷添说,“你表现得太正常了。”
*
现在阳光正灿烂,老树的树影落在地上的影子清晰独特,没有往日让人难受的高温,今天的空气清新,有三五只侥幸在暴雨中存活的蝉继续躲在树叶下聒噪地叫。
大自然还是原来那幅模样。
狄远恒手中捧着自己的相机。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怀疑自己弟弟拥有特异功能了,虽然说森芒的一举一动都表现的是正常人类的模样,但离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让二哥不断地怀疑。
难道真应了那句话,自古老三屁事多,东海老三被抽筋(龙三太子),西海老三砸龙珠(白龙马),李家老三打架群殴(哪吒)。
自家的这位难道也不例外?
二哥越想觉得可能性越大,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他有证据,而且是铁证。
因为,正常小朋友谁会驯狼啊,更别提还是野狼。
“我没有驯服它。”当事人坐在树根上,轻轻地抚摸着头狼的颈项后部,认真反驳,“狼是不能被驯服的,说驯服的人是把自己放在了支配和独裁的位置上。”*
“但我没有,我和它是平等的。”
对对对,狄远恒心里嘀咕,你们确实是平等的,但我们不一样。
自己往弟弟那边多走一步,头狼望向自己的眼神就多一分戒备和警告,弄得他只能离远了点和弟弟说话。
在安全距离之外,头狼才收回目光,继续享受森芒带给它的舒服按摩。
多么平静友好,感觉和一分钟之前不是同一只狼。
“就像是这样。”森芒不知道哥哥心里的想法,继续说着自己多年来的撸狗狗经验。
他把正在抚摸的手收了回来,十秒钟后头狼警惕地抬起头来,森芒冲它露出笑脸继续把手放到它身上轻轻按摩。
“一旦它感受不到我的手,就会产生不安和狂躁的情绪,怀疑我是不是在准备攻击它。”森芒说,“我需要给予它足够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话听着很有道理,狄远恒确信头狼不想给自己留一点信任,两个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
大概这就是阿芒的魅力吧。
狄远恒无可奈何,把镜头转向了弟弟的膝盖处。
上面有只灰黄色的小狼崽在打滚,圆滚滚毛茸茸的,琥珀般剔透的眼睛,闪着柠檬黄的光,可爱极了。
它记得森芒,虽然上次的乘车体验十分糟糕,但不妨碍小狼崽想再玩一次。
可惜森芒忙着给头狼顺毛,无法一心两用,只能把它放到一边。
身为实心棉花球的小狼崽不放弃,胖胖的前脚搭在森芒的膝盖上,后脚在地上不停地扑腾,没力气了就直接摊倒在地上翻滚,让太阳晒到它的肚皮。
这种待遇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狄远恒叹了口气,好吧,从小生活在狗狗堆里的阿芒从来没怕过狗,自然也不会畏惧狼,这条推论完全成立。
狄远恒从不怀疑一件事,那就是弟弟对狗狗的了解,绝对比对人类的了解要多。
除了诺亚扑虫子跑得远了些外,其余狗狗们几乎都集中在森芒的附近,就算没直盯着小主人,也会确定人在自己的余光范围内。
它们已经习惯性地把关注点和目光放在森芒上了,一天几乎大部分活动是以他的活动目标为移动线索,小主人在哪,它们就会去哪。*
和群狼形成显著差别,虽然它们样貌上有些相似,但眼神和行为举止完全不像。
狼分布地有些散,各自玩各自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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