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这满满的求生欲啊】
【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
【毒唯秒变团粉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时,陆识瑾对简榆说:“能不能等我几分钟,突然想起来忘记喂狗了,我先去喂一下。”
简榆根本没起疑:“嗯,好。”
陆识瑾关了麦,但没有离开。
拿起手机,看到了简榆的好友申请。
刚才简榆让他看下手机,大概就是指这个吧。
陆识瑾没时间多想,先通过了好友申请。
然后用手机打开简榆的直播软件,火速重新注册了一个账号并充值,接着哐哐哐给简榆砸了几千礼物,把自己砸成了榜一大哥。
陆识瑾的恶毒计划就是让自己成为简榆的榜一大哥。
现在多上一件马甲,以后扒起来的时候,就能在简榆身上多打出一个伤害。
反正这家网站是他舅舅的,他这些钱也不算便宜了外人,至于打赏简榆的部分,就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了。
毕竟以简榆的家世,怎么都不差这些钱,可榜一大哥总是能被特别记住的,至少能证明是很喜欢他的粉丝。
到时候知道这个粉丝也是自己扮的,这落差能搓平简榆多少骄傲锐气?怎么想这钱都是值得的。
简榆自然也看到了突然给自己狂砸几千礼物的粉丝。
发现对方是个新号,昵称起得很随意,叫“不写作业”,还没有头像,不免怀疑这是个小学生,偷用家长的手机打赏主播。
“这位昵称叫不写作业的朋友,你在直播间吗,在的话能回我一下吗?”
陆识瑾一勾嘴角,果然引起他注意了。
【不写作业:我在】
简榆道:“你是不是点错了,我看你一下子送了好多礼物。”
来了来了,这就上钩了。
【不写作业:没点错,就是送给你的】
简榆问:“你成年了吗?我看你这昵称有点像小朋友啊,你几岁了?”
陆识瑾:…………
昵称是随手打的,被简榆这么一说,好像真有几分像小朋友。
而且还是厌学的小朋友。
【不写作业:我成年了,放心吧】
简榆不信,怎么看都觉得很可疑:“那我抱你上麦,你跟我说两句话行吗?让我好确定一下你不是小朋友。”
陆识瑾:…………
看不出来啊,还挺严谨。
也还挺有原则,不肯接受小朋友的打赏。
【不写作业:现在不方便,下次再跟你连麦,我真的成年了,你放心】
看见对方并不抵触上麦,简榆稍微放心了一些,说道:“不是未成年就好,我知道我的直播间有些小朋友,大家看看就行,不需要送什么礼物。有这个钱去做什么都好,别浪费在这里。”
陆识瑾一笑,这话并没错,就是不像会从简榆嘴里出来的。
而且他也不是个听劝的,倒来劝小朋友。自己满打满算才二十岁,话却说得老气横秋。
做完这些,陆识瑾退出直播软件,放下手机,重新开麦。
装出一副刚喂完狗回来的样子:“我回来了。”
简榆应:“那我接着排了?”
“好。”
简榆随口问了一句:“你家养的是什么狗啊?”
幸亏陆识瑾家里真有狗,实说道:“一只小博美。”
感觉跟自己猛男的形象不符,又加上:“是我妈养的。”
真好,简榆光听就羡慕。
他小时候很想养只小猫或小狗,希望可以陪陪自己,但父母怎么都不肯答应。
读小学的某一年,父母不在家时,他在小区草丛捡到一只小小的流浪狗,欢天喜地带回家养。
保姆给他做狗窝买狗粮,陪他一起照顾小狗。
虽然是只小土狗,黄黄瘦瘦的,但当时简榆觉得它就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狗。
小狗也很黏人,简榆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晚上不让它上床,就蹲在床边嘤嘤呜呜叫。
年幼的简榆不忍心,就将小狗抱上床了,那也是他睡觉最好的一段时间。
不再怕黑,不再怕鬼,抱着小狗呼呼睡。
但几个月后,父母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小狗送人,然后开除了保姆。
不管简榆怎么苦苦哀求,他们都不肯改变主意。
从那以后,简榆再没养过任何宠物。
第11章
直播跟怀瑜握瑾打22的效果很好,再加新人推荐位,一场直播结束,简榆涨了不少粉。
一晚上算算礼物收入,就有好几千了。
对以前的简榆来说,这不过是比笔小钱,但对被扫地出门的简榆而言,这笔收入意义非凡。
至少证明了离开父母,他也能靠自己赚取收入。
而在父母眼里“不务正业”的东西,是他未来短期内的生活保障。
接下去的几天也这么过着。
能和怀瑾握瑜打22的时候就直播打22,怀瑾握瑜不打了,他自己打11。
偶尔觉得乏味时,就换别的游戏打打,反正日夜颠倒地过着。
时间一晃眼就到了九月初,简榆已经独自生活半个多月,也完全接受了自己被赶出家门的事实。
早上十一点多,简榆昏昏沉沉醒来,煮了杯咖啡。
打算一边喝着咖啡,一边久违地动下画笔时,接到了江心宁的电话。
“喂,简榆,你今天有空吗,等会儿我请你吃午餐吧。”
“没空。”简榆懒得出门,所以干脆拒绝,“我在忙。”
“发你微信没回,打你电话但很快接了,再听你的声音,我猜你才刚起床,根本不忙,所以出来吃午餐吧,我请客。”
江心宁是简榆的高中同桌。
念高中时,性格无比内向腼腆,常被其他男生欺负。但上大学后,性格反而积极开朗起来。
不变的是,高中大学都一样爱黏着简榆。虽然简榆从不承认,但他总以朋友身份自居,时不时要来找简榆出去。
而高二那年简榆高调出柜,震惊半个学校,其实就是替江心宁挡下的误会。
这件事说来也很离奇。
那会儿江心宁性格出了奇的胆小,几乎不跟人说话,就算说了,也是蚊子般轻声细语,结果倒有勇气给人家写情书表白。
虽然成绩很好,但因为性格问题,班里的男生常爱欺负他,看准他不敢闹,只会委曲求全。
一次江心宁不在,不知是谁从他课桌里翻出了才写一半的情书,直接在班级里大声朗诵起来,嘲笑奚落,纷纷猜测对方是谁。
简榆本来就很看不惯这群人,只敢恃强凌弱,欺负欺负不会反抗的江心宁罢了。
于是一冲动,就站了起来,伸手夺过他们手上的情书,拽了吧唧地说:“这封情书是我写的,不小心掉他那里了,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即便后来闹得人仰马翻,简榆也没后悔。因为他知道,如果真被宣扬出去,懦弱的江心宁肯定受不住,说不定要去跳楼了。
可他无所谓,他家境好,足够有钱,性格够拽,没有谁真敢把他怎么样。
就算会有人借此讽刺他,他也不怕,别看他身板小,其实挺能打,况且没人敢打他。
从那以后,简榆收获了江心宁这枚忠诚的小迷弟。
不管简榆对他多凶多冷,江心宁始终对他充满感激。
日常倒水跑腿,帮记笔记。作业卷子发下来,他不仅一张张折好,还会替简榆把名字写上。
但也是因为他性格太懦弱,就算做了这些,简榆还是不喜欢他的性格,没想过要跟他做朋友。
一直到上了大学,江心宁的性格有所变化,变得开朗许多,敢说敢笑了,简榆理他的次数才多起来。
拗不过江心宁的死缠烂打,连环轰炸,最后简榆还是答应跟他出去吃饭了,约在一家商场的烤肉店里。
据说是全国有名的连锁店,半个月前刚开,网上打了很多广告,人气正旺。
只是赶上饭点,简榆到达这家店的时候,里面满满当当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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